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23 发布者:组织和宣传部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4447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23日至9月23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卫健局党组(含县卫监所、县疾控中心)、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并于1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责任担当,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认识。县委巡察二组的巡察,是对县卫健局党组(含县卫监所、县疾控中心)、计生协会、红十字会执行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县卫健局党组(含县卫监所、县疾控中心)、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党性会诊”“廉政把脉”。县委巡察二组向县卫健局党组(含县卫监所、县疾控中心)、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反馈的巡察意见,客观公正,严肃中肯,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县卫健局党组(含县卫监所、县疾控中心)、计生协会、红十字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符合实际,富有很强针对性、指导性和操作性。县卫健局党组(含县卫监所、县疾控中心)、计生协会、红十字会高度重视,真诚接受,直面问题不足,深入反思检查,以坚决的态度、有效的办法、果断的措施,不折不扣地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强化组织领导。2023年11月20日巡察反馈意见会议后,卫健局党组第一时间成立了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为组长,明确党组书记是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县计生协会、红十字会主要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巡察整改日常工作。2023年11月28日,局党组召开了专题会议,认真讨论,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形成整改方案,逐项细化整改落实举措,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整改时限及工作要求,班子成员主动认领问题,压实领导责任,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三)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卫健局党组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党组先后召开5次整改工作专题会议,协调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在件件有着落上集中发力,实行台账式和销号式管理,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以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2023年12月17日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分析问题产生原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规章制度,规范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管物。把整改工作尽快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上封堵制度漏洞,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情况

        1.关于“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差距”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应学未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的第一议题,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局党组同志带头学懂弄通做实。2023年11月20日-2024年4月30日,共召开10次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2020年8月中国医师节重要讲话精神、2021年10月对老龄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2022年12月对爱国卫生运动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等,深刻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对卫生健康工作的要求,增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2)针对“‘第一议题’学习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召开10场局党组会议,均认真执行“第一议题”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将理论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3)针对“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5场次,分别围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文化思想”“深入学习国家安全和保密工作相关法律”主题,每次安排2名重点发言人进行交流研讨,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

        (4)针对“学习贯彻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重要指示精神不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医师下基层工作,结合“百名医生千人次下基层”对口支援工作,从县级以上医院抽调中医类别医师进入卫生院进行医疗帮扶,提高基层医疗机构的中医诊疗服务水平,推动中西医相互补充、协调发展。截止2023年12月31日富溪、英山、宅中卫生院中医诊疗量分别占总诊疗量的22.1%、32.3%、37.7%,较去年有较大提升。二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制定《柘荣县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推广实施方案》,委托县中医院每年举办2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通过培训加强基层医务人员中医药服务能力及中医临床诊疗、预防保健和护理水平,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三是加强中医药适宜技术的推广宣传力度。2023年11月20日-2024年4月30日期间,县中医院、妇幼保健所及乡镇卫生院通过展示牌宣传中医药适宜技术相关知识共计23次;院内公开栏、微信公众号宣传中医药相关知识共计9次;宣传折页宣传中医保健、中医药适宜技术等相关内容共计16次。

        2.关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不力”的整改进展情况

        (5)针对“县域医共体人事制度改革进展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2月28日,经县医管委专项工作会议研究议定,同意林宇为县总医院总会计师人选,充分挥发总会计师在加强医院经济和运营管理,推进医院财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等方面的主导与核心作用,提升县总医院精细化管理水平。

        (6)针对“医疗服务水平整体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加强与三级医院合作。(1)2024年3月19日,宁德市闽东医院与柘荣县人民政府共建柘荣县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合作协议签约及院长聘任仪式圆满完成,闽东医院下派王若涛同志担任县总医院院长、县医院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营、管理和发展,并按两个阶段下派科室专家发展县医院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ICU、急诊科等短板薄弱科室,提升临床医技水平,让群众在家门口享受闽东医院的医疗服务,减轻群众就医负担。(2)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选派5名主治及以上职称的医务人员和管理骨干,采取组团方式到柘荣县总医院开展帮扶。2023年完成帮扶县医院开展教学查房及疑难病历讨论31场次、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4 例、看门/急诊患者483人次、住院患者213人次。结合“百名医师千人次下基层”活动,累计下派11名中高级职称医师到基层服务,为偏远山区及看病难患者提供便利,受益群众982人次,开展学术讲座39次、开展业务培训145人次,服务“特殊人群”255人次、送医上门服务23次。(3)2023年度柘荣县域内住院量占比达到57.41%。二是加强医院精细化管理。(1)县医院严格落实2023年综合目标管理指标及奖惩措施,对出院人数、人均药费、远程会诊等项目明确任务目标及完成情况奖惩,推动医院内部运行效率有效提高。(2)县总医院于2023年9月7日和2024年1月22日分别投入使用智慧胸痛云平台软件和急诊预检分诊系统,有效提高医院运作效率和患者服务水平。三是加强考核机制运用。2024年4月2日柘荣县医改办按照《2023年度县级公立医院院长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柘医管委〔2023〕8号),将2023年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完成情况纳入县级公立医院院长年薪制考核内容。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县域内参保住院补偿人次数÷全县参保住院补偿总人次数×100%,由于我县七普常住人口为9.3万人,常住在外人口达2.1万人,其中在外常住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是1.6万人。由于长期常住在县域外,一般情况下不可能回县域内住院治疗。二是因我县医疗学科带头人、知名专家缺乏、医疗服务能力有限,县域内疑难危重病患者大部分选择在县外就医;县城离最近的三级甲等闽东医院不到1个小时车程,交通便利,群众就医可选择的医院多。

        下一步整改措施:加强县医院与闽东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由闽东医院下派管理和医技专业人员,下沉优质资源,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让病人少外流、不折腾、少花费,不断提高县域住院量占比。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7)针对“医疗服务水平整体偏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依托总医院开展“千名医师万人次下基层”活动,下派8名中高级职称医师到基层服务,受益群众982人次;积极开展远程会诊、远程查房,累计通过视频通话形式远程会诊、查房163例,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诊疗服务能力。二是开展多样化技术培训,2023年累计帮扶乡镇卫生院开展新技术新项目10项,其中支援乍洋卫生院开展小外科清创缝合术,为当地工业园区受伤群众提高极大方便,进一步提升医疗卫生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患者满意度和信任度,夯实基层网底。三是在《柘荣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院长(主任)目标管理责任制绩效考核办法》(柘医管办〔2023〕6号)考核指标基础上,将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占比四项指标值纳入2024年考核指标中,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其中2023年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收入占医疗收入的比例、基层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率、县域内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占比分别为12.83%,0.4%、45.72%、9.78%,分别较2022年提升7.07%、下降0.14%、下降2.55%、提升4.74%。

        (8)针对“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截至2024年4月30日卫健系统在编卫技人员438名,共有高级职称65人(包含考上未聘任的7人),占14.84%,较2023年上升1.6%;中级职称150人(包含考上未聘任的35人),占34.24%,较2023年上升7.53%。

        (9)针对“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落实中共柘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印发《柘荣县支持卫生人才引进和培养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2023年10月申报鼓励扎根柘荣6人,柔性引才1人,支持人才返聘1人,新技术新项目4个,2023年共落实相关人才补助经费31.2万元。二是2023年4月出台《柘荣县卫生人才自主评价认定办法(暂行)》,向县人社局申报卫生自主评价认定人才6人,将对我县卫生人才引进、留得住提供坚强保障。三是公开招聘一批。2024年卫健系统计划通过事业单位(含紧缺专业直通车)公开招聘卫技人员18名。优惠引进一批。2023年下半年通过事业公开招聘引进全日制本科学历卫生类专业毕业生5名。保障稳定一批。2024年1月开始按月对县级精神病院在编在岗从事精神疾病诊疗和护理的一线医护人员、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全科执业医师给予特殊岗位补助。四是根据《宁德市卫健委关于开展引进医疗卫生人才相关待遇申报工作的通知》(宁卫人函〔2024〕3号),2024年申报7名定向生为宁德市引进医疗卫生人才,连续5年每人每月补助1000元,在原服务年限5年基础上再增加3年服务年限,有效提升定向生的待遇,确保留住人才,使医疗队伍更加稳定。

        (10)针对“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从2017-2019年培养的农村医学生中筛选人才,择优注册乡村医生,扩大乡村医生队伍。2023年1月-2024年4月新晋村医6人。截至2024年4月,全县在岗乡村医生67人,平均年龄48.69岁,较2023年下降2.31岁;60岁以上的17人,占25.37%,较2023年降低8.47%。二是县委编委会已同意2024年在富溪镇霞洋村卫生所新增招录一名大学生村医专项岗位计划,目前正在进行招录阶段。

        3.关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不足”的整改进展情况

        (11)针对“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组织人员参加了2023年12月1日至2日福建省紧急医学救援宁德队拉练观摩,进一步提升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二是计划2024年上半年开展一次县级紧急医学救援应急救援演练。

        未完成情况说明:我局按照全市卫生应急队伍培训演练计划和工作部署,在参与全市紧急医学救援队伍拉练观摩后,发现参照市级演练标准,相关紧急救援设施设备未配齐,无法开展应急演练。

        下一步整改措施:参照2023年12月市级演练标准,配齐相关紧急救援设施设备,在2024年6月前完成演练。

        整改时限:2024年6月30日前

        (12)针对“公共卫生应急能力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妇幼保健所与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八统一”机制,资源共享,在同一座楼办公,共同设置一个发热诊室及留观室。

        (13)针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学习职业病防治工作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及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3年10月8日,牵头组织召开2023年度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落实常态化工作会议要求。二是2023年12月5日,我局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单位于仙屿公园广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进行职业健康知识的宣传,提高企业职业病防治能力,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

        (14)针对“婚孕前保健工作未开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婚登-婚检窗口配合密切、沟通协作,并在行政服务中心二楼设置一个服务窗口,由专职医务人员驻守,对结婚登记人员进行婚检,2023年婚检率为43.48%,较2022年提高36.29%。二是加强宣传力度,在“长寿柘荣”、“柘荣共青团”、“柘荣县妇幼保健所”等公众号上进行婚优检的宣传和倡议6次,制作婚检《倡议书》一千余份,发放动员所有结婚意愿的人员做好婚检,同时组织乡镇、社区、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开展动员宣传。三是加强孕期保健服务宣传,依托目前智业系统新增的“预建档”模块,提高孕期早建卡率和系统检查率,2023年孕期早建卡率为91.94%,产访系统管理率为90.88%。四是对重点人群开展优生优育宣教,提高高危孕妇的自我保健意识,主动接受孕期相关检查及全程保健,进一步降低出生缺陷的风险,2023年出生缺陷发生率为5.88%,2024年1月1日-4月30日出生缺陷发生率为7%。五是落实三级预防,2023年11月1日-2024年4月30日对1277人次开展新生儿和婴儿系统体检,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和听力障碍筛查,做到出生缺陷早发现、诊断、早治疗。

        (15)针对“农村饮水安全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福建省城乡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方案(2023年版)要求,“水质监测点设置原则上保持稳定,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的,应在枯水期监测工作开展前将监测点调整情况书面报告省和设区市疾控中心”。县疾控中心于2023年12月26日向省疾控中心申请更换乡镇水质监测点2个,并在2024年第一季度增加10个农村抽查点,第一季共采集30个农村水质监测点共49份水样。县疾控中心于2024年4月8日将监测结果通报给县水利局,由县水利局督促乡镇整改,保障群众用水安全。

        4.关于“卫生健康基础工作薄弱”的整改进展情况

        (16)针对“医养结合亟需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柘荣县卫生健康局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柘荣县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柘卫〔2020〕80号)文件精神,支持基层医疗机构开设老年康复科,加强护理康复个性化服务能力,在辖区内设有养老院的富溪、乍洋卫生院设立护理床位各1张。

        (17)针对“医养结合亟需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签约合作,医疗机构根据养老机构的实际需求,定期提供基本公共卫生、疾病诊疗、中医药等有偿医疗卫生服务。2023年富溪与乍洋卫生院分别对富溪、乍洋夕阳养老院累计开展健康教育知识讲座2场次、送医送药义诊服务2场次,开展中医适宜技术、床边心电图、测量血压和血糖等日常健康服务多次,免费赠送药品合计1749.84元,有效强化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衔接,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健康养老服务需求。

        (18)针对“争创健康乡镇、企业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根据《宁德市爱卫办关于贯彻落实宁德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的通知》(宁爱卫办〔2022〕7号)文件任务要求,乍洋乡于2023年启动国家级卫生乡镇创建工作,2023年12月13日乍洋乡高分通过省考评组创建国家卫生乡镇工作现场评估,正式命名文件将于2024年12月底下发。二是根据宁德市爱卫办《关于公布宁德市第一批市级健康企业名单的通知》(宁爱卫办函〔2023〕24号),2023年9月25日国能柘荣水电有限公司获得省级健康企业称号。三是市爱卫办于2024年1月22日完成对福建省广生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页资料审核,认定该企业达到市级健康企业标准,拟于2024年底收集全市各地健康企业创建情况后,统一予以正式命名。

        (19)针对“争创健康乡镇、企业的积极性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与省市爱卫办的沟通联系,持续跟踪我县2023年省级卫生乡镇创建情况,2024年1月15日,福建省爱卫会印发《关于公布2023年福建省卫生乡镇、福建省卫生村、福建省卫生社区名单的通知》(闽爱卫函〔2024〕1号),我县乍洋乡、黄柏乡、城郊乡、宅中乡、楮坪乡、东源乡6个乡镇被命名为福建省卫生乡镇。

        (20)针对“省级慢病示范区创建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慢性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我县通过制定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成立县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部门职责、召开成员单位工作会议,全面推进示范区创建工作,于2024年1月8日,正式被确认为省级慢病示范区。通过省级慢病示范区创建,形成了“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专业机构支撑、全社会参与”的慢病防控工作格局,为实现“健康柘荣”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1)针对“基层卫生联防联控机制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2月19日制定印发《柘荣县村(居)民委员会下属公共卫生委员会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进一步提升村(居)公共卫生和应急工作能力,织牢织密公共卫生防护网,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4年3月底前,全县9个乡镇119村(居)均已建立村(居)公共卫生委员会,实现全覆盖。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卫生联防联控机制,与民政部门建立信息共享的机制,每周相互通报人口死亡数据;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按规定每日上报发热诊室与呼吸道疾病监测情况,全力做好冬春季呼吸道疾病健康服务。

        (22)针对“全科执业医师补助未落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根据中共柘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柘荣县贯彻落实宁德市全面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柘委人才〔2020〕3号)文件精神,建立紧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急需专业(精神科、全科医师)特殊岗位补助机制,从2024年1月开始对从事基层医疗机构注册全科执业医师按500元/人/月标准给予补助,进一步稳定基层医疗机构卫生人员队伍。

        (23)针对“名医工作室带动作用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提供多元化的学习培养平台。2023年通过名医导师开展规范教学查房、手术指导、影像学阅片、康复手法练习及疑难病例讨论病历等方式,为县医院年轻医师提供丰富的学习培养机会,累计开展各类专业医学理论讲座15场次。二是带动年轻医师提升多种诊疗能力。县总医院口腔科、超声科、中医科、妇产科在导师指导下,分别开展口腔显微镜下钙化根管治疗手术3例,超声引导下手术48台及超声造影5例、中医医疗以及各类妇科类手术。三是推进临床科室学科建设。各名医导师们针对县总医院科室发展的现状及自身优势,为各科室制定学科发展方案,明确学科发展的目标和方向,指导县总医院各专业学科建设。四是2024年3月19日,宁德市闽东医院与柘荣县人民政府共建柘荣县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合作协议签约及院长聘任仪式圆满完成,闽东医院下派王若涛同志担任县总医院院长、县医院院长,全面负责医院运营、管理和发展,并按两个阶段下派科室专家发展县医院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骨科、ICU、急诊科等短板薄弱科室。

        未完成情况说明:一是名医“师带徒”工作室考核指标正在修订细化中。二是名医“师带徒”创建工作正在与上级医院沟通联系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借助闽东医院医疗优质资源对县总医院现有科室进行医疗能力提升,通过两年的共建,到2025年建立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二是2024年度计划创建2个名医“师带徒”工作室。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24)针对“计生家庭权益未有效保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0日,县计生协会与县人寿保险公司共同协商,重点解决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推动将“关于开展年度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落实到位、确保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二是县计生协会常务专职副会长和专职副会长带头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县人社局、职业技术学校等9个单位与单位负责人交流沟通,开展对接工作,主要了解244户符合条件的计生家庭未参保情况进行了解,其中2023年度有76人已在配偶单位参保,因为年度参保时间节点从5月份开始,剩余168户将在2024年度参保。三是2024年4月23日印发《柘荣县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24年度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通知》(柘计生领〔2023〕1号),明确了保险内容、投保的资金结构、计生家庭工作指导数,为2024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供依据,做到应保尽保。

        (25)针对“计生家庭权益未有效保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当前乡镇计生协会秘书长更换频繁的情况,于2023年12月6日召集各乡镇计生协会秘书长开展业务培训,9个乡镇均接受了业务培训,会后完成对7个乡镇计生协会工作的督查,基本建立法律援助工作机制。二是严格落实《柘荣县计划生育协会 柘荣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计生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积极与县司法局联合开展法律讲座、健康知识宣传等相关活动。为解决中学生青春问题,2024年5月11日在柘荣三中开展了《好情绪健康人生》青春期健康讲座;2024年4月30日在乍洋乡工业园区开展“好家风 健康行”法律知识宣传活动,东源乡、双城镇等乡镇正陆续开展计生法律宣讲活动。

        (26)针对“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要求乡镇按每季度新生儿数量发放《育儿宝典》。2024年1-4月份,全县共出生人数234个,已发放《育儿宝典》213本(23人为外流人员,15人为往年出生的0-3岁对象),当年发放176本,目前普及率达到75.2%。二是已在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苗接种大厅建设发放点,为群众发放新生儿《育儿宝典》,助力家庭健康幸福。

        (27)针对“优生优育、健康知识宣传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15日县计生协会深入广生堂和力捷迅两家企业落实有关服务事项,制作相关宣传材料,更新了宣传阵地。二是2024年3月20日、21日县计生协会联合双城镇计生协深入广生堂和力捷迅两家企业举办“健康知识进企业·企业员工更健康”暨健康知识进万家“百村行”主题宣传活动,发放抽纸、抹布、手套等宣传品及《育儿宝典》《健康素养66条》《家庭健康公约》《倡议新型婚育文化,建设文明健康家庭倡议书》等宣传材料共计600份。

        (28)针对“部分幸福工程资金闲置未使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组织乡镇计生协会开展计生家庭对象摸底工作,建立了档案。二是提高借贷额度,由原来1-3万提高至1-5万,协助各贷款人员解决担保难的问题,探讨企业与计生对象联保办法,截至2024年4月底,幸福工程款已全部利用到位,共借款11户50万元。三是县计生协会与柳城幼儿园和时代利好2家企业形成合作框架,推动企业+计生户发展模式,带动计生家庭闲余劳动力就业23人。

        6.关于“红十字会履行人道领域的辅助作用弱化”的整改进展情况

        (29)针对“基层组织覆盖面不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4日组织学习《中国红十字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中红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深刻掌握红十字会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实质,与时俱进推动红十字工作落实。二是根据《关于加强卫健系统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通知》(宁红〔2022〕4号)文精神,我县医疗机构累计建立12个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实现全覆盖。同时,积极走访校园和乡镇(村),分别在柘荣县第一中学、柘荣县中小学劳动实践基地、富溪镇北岭村、乍洋乡宝鉴宅村建立红十字会基层组织,依靠基层组织和志愿者传播红十字精神,推动“三救三献”工作。

        (30)针对“应急救护培训普及面不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2023年9月10日,县红十字会联合柘荣三中红十字应急救护社团在仙屿公园广场开展了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宣传活动。二是积极对接矿山企业主动上门,于2023年12月14日为宁德长鑫矿业有限公司职工开展应急救护知识普及和培训活动。三是积极组织县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参加全县应急救护培训,两单位工作人员分别获得省红会颁发救护员证书18人、8人。县红十字会将继续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推进应急救护知识的普及和培训工作,进一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31)针对“‘红十字博爱驿站’形同虚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1日组织学习《福建省红十字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建立红十字博爱驿站的通知》(闽红〔2019〕3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博爱驿站”建设的目的和具体要求,将博爱驿站的运营和维护纳入工作日常,长期坚持。二是已清理博爱驿站内杂物,制定值班表,安排人员值班,并对开展的青少年生命安全教育、义务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等活动做好登记,整理档案,打通联系和服务基层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全面有效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7.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32)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8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卫健局党组开展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二是按要求认真撰写《中共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的报告》,认真查摆存在问题,问题字数不少于全文篇幅的四分之一,并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中共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党组关于2023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的报告》。

        (33)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江木顺同志已在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材料、夏亦斌同志已在2021年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材料中补充查摆意识形态方面问题。二是江木顺、叶自卫、夏亦斌同志已在2020年度述责述廉材料中补充意识形态工作内容,郑忠贤同志已在2022年度述责述廉材料中补充意识形态工作内容。三是局班子成员已在2023年度民主生活会及述责述廉材料中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

        (34)针对“宣传阵地建设和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8日印发《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制度》,严格宣传内容发布审核,由经办人、分管领导、党组主要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归档保存。原则上每季度对单位公共领域宣传载体巡查不少于1次,于2023年12月27日开展了第四季度巡查,确保宣传阵地的高效使用,切实有效发挥宣传效应。二是规范公共领域宣传载体档案管理,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相关内页材料由宣教股干部负责整理保管。

        (二)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严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35)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月25日局党组会议研究通过2023年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认真对全局党内政治生态开展分析研判,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举措,持续纵深推进党的政治建设。

        (36)针对“全面从严治党存在薄弱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2月28日召开卫健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局班子成员汇报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暨履行“一岗双责”情况,听取县总医院、县卫监所、县疾控中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切实做到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合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走深走实。

        (37)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疾控中心完成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风险点14个、制定防范措施31条;县卫生监督所完成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共排查风险点12个、制定防范措施12条,有效增强干部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38)针对“管党治党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为强化县疾控中心口腔门诊诊疗费管理,防范廉政风险,对口腔门诊诊疗费实行日清月结,每日下班前将当天收入上缴至出纳处,并由出纳按规定上缴国库。

        (39)针对“专项检查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0日开始在卫健系统开展“三公”经费自查自纠工作,各医疗卫生单位已将自查自纠情况上报纪检组。2024年2月4日,抽查了城郊、乍洋、黄柏、富溪、楮坪、宅中等卫生院培训费、会议费、接待费等的使用情况,均能较好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城郊卫生院已清退下乡工作餐地点不合理餐费。三是县总医院党委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40)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并努力运用理论知识指导实践工作,提高履职能力。二是将廉政风险点高的医疗器械采购、卫生专项资金使用、医疗费用收取等方面列入监督检查内容。2024年1月对县总医院政府采购招标代理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对县总医院建立招标代理库存在问题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41)针对“述责述廉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度述责述廉会议于2024年2月6日召开,严格按照述责述廉会议要求,邀请了局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及协会等主要负责人参加,局班子成员、县计生协会班子成员、疾控中心、卫生监督所负责人围绕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执行廉洁纪律情况依次作述责述廉报告。

        (42)针对“述责述廉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班子成员袁锦平、江木顺已重新撰写2022年述责述廉报告,雷文钦已重新撰写2021年述责述廉整改报告。二是2024年2月28日下午召开卫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重温《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要求把《准则》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三是2024年1月29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2.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的整改进展情况

        (43)针对“工作存在不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加强常态化督查的基础上,2023年9月-10月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医疗机构开展专项督查,此次专项检查共出动卫生监督员60人次,出动车辆10车次,对我县城区所有学校的周边200米范围涉及的医疗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共检查医疗机构20家次,暂未发现有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备案擅自开展以人流、性病治疗业务为主的“黑诊所”和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2024年1月31日局党组对郑寿勤结合其他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44)针对“工作存在不作为现象”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30日制定《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做好医疗机构现场审查工作的通知》(柘卫〔2023〕79号),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登记与校验管理。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对新登记2家医疗机构进行现场审查,审查结果符合要求。二是已责令城郊卫生院对赤岭村卫生所异地执业问题进行整改,该卫生所现已停业,拟定新址为赤岭村128号,目前正在开展装修工作,预计于7月底完成装修工作并提交变更申请。三是2024年1月31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45)针对“制定文件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认真学习《宁德市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理应急预案》,结合我县实际,于2024年1月9日制定《柘荣县红十字会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应急预案》(柘红〔2024〕2号)。

        (46)针对“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已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2023年党建工作要点。2024年5月14日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积极推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引导党支部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扎实做好各项年度重点工作。二是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效提升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认识,为下一届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三是江木顺、郑忠贤已分别重新撰写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研讨会和2019年“聚焦解决机关党的建设面临的紧迫问题”专题学习研讨材料。四是2024年1月29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3.关于“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存在短板”的整改进展情况

        (47)针对“办案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至12月期间组织干部职工系统性学习了医疗美容卫生监督、医疗与传染病卫生监督、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等相关内容及其执法操作技能知识,全面提升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二是积极鼓励新人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2023年11月新增执法办案工作人员2名,合理协调卫生监督员共同办理案件,提升卫生健康行政执法能力。三是局党组对郑寿勤结合其他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48)针对“执法查处避重就轻”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分析会对2023年投诉举报情况进行分类汇总,针对群众关注的、反映强烈及投诉举报多的问题,结合国家双随机等专项整治任务,主动开展医疗美容及医疗乱象整治活动,共监督检查美容场所30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3份;共监督检查医疗机构37家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立案查处4起,有效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净化医疗美容服务环境。二是局党组对郑寿勤结合其他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49)针对“日常监督检查走过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13日再次发函县教育局,并与教育局沟通协调,建议教育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向卫健审批窗口申请《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按规范设置卫生室,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截至2024年4月30日,柘荣县第三中学已招聘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二是经与县教育局对接,县教育局计划9月派柘荣县第三中学1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到闽东医院或宁德市医院参加福建省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待结业后按程序给予注册。

        (50)针对“涉案物品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卫生行政执法罚没收缴物品处置规章制度》(柘卫监〔2023〕6号)文件,规范罚没物品处置流程,加强罚没物品管理。二是根据《罚没物品处置制度》,规范罚没物品处置与管理,并开展罚没物品全面清点盘查,按罚没物品处置流程,于2023年9月27日将罚没物品交接宁德市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销毁处置,坚决杜绝非法行医的医疗器械和药品重新流入市场,维护医疗服务市场良好秩序。

        (51)针对“执法文书不规范,案卷证据材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9月7日开展卫生行政执法文书制作规范及《行政复议法》培训,分析修正执法文书制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文书书写及制作,提升行政执法案卷质量。二是2023年11月21日-22日组织开展卫生监督所案件评查,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对2023年度7个卫生行政执法案卷作出评查意见,进一步提高卫生行政执法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三是局党组对郑寿勤结合其他问题给予诫勉谈话。

        (52)针对“执法文书不规范,案卷证据材料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卫生监督所于11月21日-22日组织对2023年度7个卫生行政执法案卷开展评查,按照《卫生行政执法文书书写规范》的要求作出评查意见,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制作,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案卷水平。

        4.关于“资金、资产管理不合规”的整改进展情况

        (53)针对“现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11月7日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并要求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强化防范风险意识。二是加强现金管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执行收支两条线,现金收入及时送存银行,不得坐支,严明支付结算纪律,确保财务管理规范。

        (54)针对“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严格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财务管理要求,如实核算,做到先收后支,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坐支,确保财务数据真实性。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资金化解风险,强化流程控制依法合规分配使用资金。

        (55)针对“未按规定使用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有关规定执行,2022年卫生健康转移支付省级补助资金乡医培训经费2.93万元,于2023年11月支出村医培训专家授课费0.36万元,县财政根据(宁财社指〔2023〕99号)文件精神扣回1.81万元,剩余0.76万元因结转2年未支出已于2024年被财政收回。

        (56)针对“违规向监管单位借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因县卫生监督所经费运转困难,县卫生监督所于2023年12月31日先偿还县医院2万元借款,剩余借款于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县卫生监督所资金有限,剩余县医院8万元借款和城郊卫生院6万元借款暂未偿还。

        下一步整改措施:剩余借款于2024年12月31日前偿还。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57)针对“国库款应缴未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资金管理,未分配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有关规定执行,未分配4.59万元基药补助款已于2023年11月28日上缴国库。

        (58)针对“账外资产未纳入管理”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疾控中心办公楼因历史原因,未办理产权登记,无法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经与县财政局国资办沟通,通过第三方有资质公司对办公楼进行整体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纳入固定资产管理的佐证材料,目前已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公司开展评估工作。二是经排查,无其他账外资产。

        未完成情况说明:柘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位于柘荣县柳城东路218号,2005年开始建设,该大楼原为县卫健局、县疾控中心、县卫生监督所三个单位共同出资建设,土地面积6366.55㎡(其中疾控中心4229.15㎡,其余为卫健局、卫生监督所所有),建筑面积3347㎡(其中疾控中心约1700㎡),2008年投入使用。办公楼在建设中因历史原因,未办理土地证及房产证。经向县自然资源局、住建局咨询,办理土地证及房产证必须要提供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备案表等,原办公楼承建单位及监理单位均已注销,无法提供相关材料,导致土地证及房产证无法办理,也无法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积极配合第三方有资质公司完成资产评估后,及时向县财政局国资办申报将柘荣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公楼纳入固定资产管理。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

        5.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的整改进展情况

        (59)针对“多支付工程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疾控中心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部分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依法依规办事意识及履约精神。经核实,疾控中心慢病示范区创建支持性环境改造项目、办公室维修项目、县卫健局非机动车停车棚安装工程三个项目多支付工程款为多支付项目税金,经委托项目负责公司对三个项目税金重新测算,多支付项目税金共13870元,现已收回多支付项目税金13870元。二是2024年1月29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

        (60)针对“合同审核不严、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疾控中心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部分法律法规,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合同签订中做好审核,提升依法依规办事意识及相关业务能力。二是2024年1月31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61)针对“合同审核不严、执行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疾控中心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部分法律法规,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在今后严格按照合同进行经费支付,提升依法依规办事意识及相关业务能力。二是2024年1月31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整改进展情况

        (62)针对“人员问责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城郊卫生院已于2023年6月28日召开院务会议研究对游文燕调整工作岗位,并扣除年终绩效3000元。现游文燕已调整工作岗位,2024年2月6日局党组会议研究取消其2023年度绩效奖,并已执行到位。二是城郊卫生院已修订完善门诊药房工作制度,设置双人查对药品,确保药品发放准确性、安全性和合规性。

        (63)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1月20日-2024年4月30日,共召开10场局党组会议,3场局务会,局党组成员均能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工作情况充分发表意见,有效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

        (64)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疾控中心于2023年12月27日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将临时人员聘用、续聘情况纳入“三重一大”内容。二是县疾控中心于2023年12月29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三重一大”议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严格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切实发挥集体决策功能。三是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县疾控中心严格按照议事决策制度召开10场班子成员会议。

        (65)针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计生协会于2023年11月21日修订完善了计生协会“三重一大”事项,将临时人员聘用、续聘情况纳入“三重一大”内容。二是县计生协会于2023年11月2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三重一大”议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规矩意识,严格落实议事决策制度,切实发挥集体决策功能。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县计生协会严格按照议事决策制度召开5场会长办公会议。三是规范临时人员聘用工作,巡察整改以来,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批准的指标控制临时人员聘用数量,共招聘1名办公室临时人员,聘前通过班子会议研究。

        (66)针对“保密工作存在漏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卫健局已按保密要求,配备专用保密电脑,存放保密文件的办公室配置铁门、铁柜、铁窗、报警器、监控器等设备。二是县疾控中心已将2023年保密文件目录改为纸质目录,删除电子版目录,2024年起将实行保密文件手工收文登记,并与保密文件共同按要求存放。三是县卫生监督所已按要求规范文件管理,将秘密文件与普通文件分开存放,并单独存放于保险柜。

        2.关于“机关党建工作不扎实”的整改进展情况

        (67)针对“党支部换届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县疾控中心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有效提升党员对换届选举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的认识,为下一届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68)针对“党课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疾控中心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和《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二是2023年11月14日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书记作《不忘疾控初心,牢记健康使命》主题教育党课,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疾病预防控制的综合能力。三是县疾控中心党支部已重新整理《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统一战线道路》党课教案,并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树牢中国共产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始终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党员意识。四是党组书记对2023年度党课教案严格审核把关,对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党课聚焦主题不跑偏、联系实际不空泛。五是对党课进行“回头看”自查,未发现其他党课教案存在抄袭问题。

        (69)针对“党课制度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二是县疾控中心党支部2023年按规定完成《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党的统一战线道路》《使命在肩 勇毅前行》《发挥党员作用,助力乡村振兴》《传承“四下基层”,勇担健康使命》4次党课授课。

        (70)针对“非党人员从事党务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学习《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提升党务工作能力。二是县卫健局已安排党员负责党组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记录及其他党务工作,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共召开10次党组会议、5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71)针对“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相互批评‘蜻蜓点水’”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重温了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重要回信和视频连线福鼎赤溪村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为开好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理论基础、铸实思想根基。二是2024年1月17日召开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班子成员围绕思想、政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开展相互批评,班子成员之间互相批评条数累计30条,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效果,各班子成员将批评意见纳入民主生活会会后问题整改方案,并提出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

        (72)针对“组织生活会走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与要求。二是全体党员已重新按照要求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查摆,共查摆4人12个问题,并制定了整改措施,均已整改到位。三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学习《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73)针对“未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疾控中心党支部于2023年12月18日组织党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流程与要求。二是在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会前开展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支部委员与普通党员、党员与党员之前的谈心谈话,共谈心谈话16次,通过谈心谈话,既指出对方缺点和不足,又给予鞭策鼓励,进一步凝聚共识、增进团结。三是对党员干部思想动态进行摸排,听取大家对促进支部建设和工作发展的建议9条,并认真吸纳梳理,汇总归档,分门别类进行研究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四是加强党务干部培训,组织学习《新时代基层党务工作一本通》,提升党务工作能力。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提升”的整改进展情况

        (74)针对“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学习,2023年12月7日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学习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提高业务水平,规范干部任免程序,确保推荐、考察、征求意见等程序不变样。二是加强人员资格审查,严格按照标准选拔任用干部,加强与组织、人社部门沟通,确保选拔任用程序合法合规。三是开展自查,对2019年以来干部任免程序进行了全面梳理,共12份有关干部任免文件材料,除发现在研究县妇幼保健所副所长任免事宜存在问题,其他未发现问题。四是2024年1月31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75)针对“回避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学习,2023年12月7日,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二是开展摸底排查,重新梳理单位近亲属关系,县卫健局、疾控中心共2对存在亲属关系。三是加强会前议题审核,2023年11月20日至2024年4月30日,县卫健局共召开10场局党组会议,3场局务会,县疾控中心召开10场班子成员会议,会前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严格审查上会议题,对存在利益关系人员严格执行回避制度。

        (76)针对“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黄荣棠已退出福安市凯辉种植专业合作社,游烽已退出柘荣县荣源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二是加强政策学习,县疾控中心于2023年12月29日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监察厅、福建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监督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闽民管〔2011〕25号)等,严肃党的政治纪律,时刻紧绷廉洁自律这根弦。三是开展全面自查,无其他人员参与经商办企业现象。四是2024年1月31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77)针对“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政策学习,2023年12月7日组织干部学习《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的通知》,提高干部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规范执行机关事业干部请销假程序,2023年11月20日-2024年4月30日共请假54人次,均按照规范程序请假。三是2024年1月31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提醒谈话。

        (78)针对“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7日组织干部学习《机关考勤管理细则》,提高干部遵守规章制度的意识。二是加强干部考勤和请销假的管理,制作工作人员外出办事备案表,局办公室专人每月对干部上下班签到及请销假进行汇总,每月一通报,2023年11月20日-2024年4月30日共通报5次,均能按规定上下班。三是将考勤情况列入二级绩效考评,做到奖惩分明,推动干部严格遵守机关考勤管理规定。四是2024年1月31日局党组对相关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未扛牢”的整改进展情况

        (79)针对“卫健局党组2019年11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未组织会前学习”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月10日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进行民主生活会会前集中学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重温习近平总书记给寿宁县下党乡乡亲们的重要回信和视频连线福鼎赤溪村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为开好主题教育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打牢理论基础、铸实思想根基。

        (80)针对“2020年至巡察进驻未按要求定期听取2019年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汇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整改工作要求,局党组坚持每两周听取各责任分管领导汇报2023年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2.关于“个别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整改进展情况

        (81)针对“2023年1月县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指出县卫健局“党管档案工作不够重视”,至巡察进驻仍未部署档案工作,2020年以来的收发文也未归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8日召开柘荣县卫健系统档案工作部署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档案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部署卫健系统档案工作,切实提高党管档案工作责任,增强系统档案管理业务水平。二是按照收发文管理要求,已对2020年至2022年以来的收发文进行归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干部17人,其中中共党员10人、科级干部6人,涉及诫勉谈话1人、通报批评4人、批评教育7人、提醒谈话4人、调整岗位1人。

        (一)诫勉情况

        因工作存在不作为现象、办案存在风险、执法查处避重就轻、执法文书不规范,案卷证据材料不完整等问题,对县卫生监督所所长郑寿勤给予诫勉谈话。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366396;通信地址:柘荣县河洋西路16号;邮政编码:355300;电子邮箱zrxwsj@163.com。

中共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党组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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