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柘荣县总医院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23 发布者:组织和宣传部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4928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3年8月23日至9月23日,县委巡察三组对县总医院党委(含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所)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11月2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落实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县委巡察三组的巡察是对总医院党委执行党规党纪的一次集中检验,也是对总医院全体党员领导干部的一次全面“党性会诊”。县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整改要求和建议意见,客观全面、切中要害、深刻具体,具有很强的政治性、指导性和针对性,总医院党委坚决拥护、诚恳接受、照单全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行动、最扎实的措施、最严格的要求,坚决彻底抓好巡察整改工作。2023年12月14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巡察工作,特别是突出政治巡察的部署要求上来。

        (二)强化组织领导,落实整改责任。县总医院党委高度重视,态度端正,照单全收,将整改工作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为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总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谢东峰同志为组长, 党委副书记游松明同志、纪委书记陈继全同志为副组长,总医院党政班子、各分院、院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改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整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总医院党政办主任林燕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与县委巡察三组联系并做好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期间的日常工作。同时,按照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整改方案,将任务分解细化,明确整改目标、时间节点、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责任人,严格落实,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格监督执纪。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剖析问题根源,实现标本兼治。迅速推进整改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和规章制度,确保整改成果持续有效,做到整改措施既治标又治本,从源头封堵制度漏洞,达到实实在在的效果。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贯彻落实好党的纪律和规矩,对于违反纪律的行为,要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在正风肃纪中体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以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落实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问题

        (1)落实“三明医改”精神有差距,医改的“八个统一”机制运行不到位,集中采购、资产资源配置等未能有效融合。如,县总医院未建立资产配置信息化管理平台,各成员单位在医疗设备、医用耗材等方面均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完成县总医院运营管理系统项目采购及合同签定。2024年3月30日,县总医院运营管理系统正式上线运行,对人事、资产、财务和薪酬管理方面进行统一,实现对医共体资产设备的监督、检查,有效实现资产管理的规范化,提高了资产的利用率;二是2024年1月16日修订了《柘荣县总医院集中采购制度》,调整充实了县总医院医学装备管理委员会成员,日常工作挂靠设备科,李求炎兼任办公室主任,谢月花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成员郑杰斌;三是对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品种,均在各自医疗机构账户登入福建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系统进行采购;各成员单位对需采取政府公开招标采购的医疗设备,均按照“三重一大”议事规则要求执行;对非集中采购的医用耗材品种,总医院根据各成员单位需求制定了医用耗材采购目录,各成员单位将在采购目录内进行采购;据统计,2024年1-4月,各成员单位累计领用医用耗材5587.30元。

        (2)落实“三明医改”精神有差距,我县群众对县总医院的诊疗水平总体评价偏低,患者在县域内的诊疗住院量占比不高。如,2022年全县参保住院人数15310人,其中在本县住院仅8083人,县域内住院量占比仅52.8%,离宁德市下达指标61.5%还有很大差距,全市排名倒二。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4年3月,县医院与闽东医院达成合作共建紧密型医联体,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下派院长1名,全面负责医院运营、管理和发展,并分两个阶段下派科室专家发展县医院,目前已下派呼吸科、妇产科副主任医师2名,2024年下半年下派重症医学科、外科、内科等专家各1名,进一步提升县医院医疗技术水平;二是借鉴闽东医院先进管理经验,出台完善《医疗质量与安全核心制度》,建立督查考核、三级查房等机制,已组织开展下科室督查4次;三是2024年4月,制定了《加强低年资医生培训计划方案》,从2024年4月起定期组织低年资医生参加医德医风、医患沟通技巧、医疗质量、临床技能等方面的线下上级专家讲座或线上中欧课堂培训,目前已培训1场次;四是2023年县域内住院量占比57.4%,较2022年同比提升4.6%;2024年度住院量占比目标达59.5%,2025年度达到61.5%的指标;其中2024年1-4月县医院出院1278人次,同比增长19.11%。

        未完成情况说明: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资源提升需要一定时间,2023年县域内住院量占比已较往年有所提高,预计2025年达标。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加强县医院与闽东医院合作共建,落实好对口支援服务,优化服务流程和质量,提高患者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3)落实“三明医改”精神有差距,县域外就医导致我县群众没有真正从医改中享受到实惠,看病贵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2022年参保人员住院次均费用9472.46元,2021年参保人员住院次均费用9091.42元,同比增加381.04元,增长4.19%。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发挥现有4个名医“师带徒”工作室传帮带作用,诊疗量、手术量大幅度增长,2023年度累计开展鼻内镜鼻窦、超声引导下浅表肿物穿刺活检、腹腔镜疝修补术等新技术新项目16项,大力提升医疗服务水平;二是2024年进一步深化与闽东医院紧密型医联体合作,建立上下转诊机制,落实分级诊疗和双向转诊制度;2023年8月至2024年4月转出人次281次,转入人次255次;三是强化与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闽东医院对口帮扶机制,2024年1-3月累计下派骨干医师14人,专家接诊患者2314人次、开展住院手术101台,手术示教24台、教学查房及疑难病历讨论78场、学术讲座70场、会诊14人次;四是经初步测算,2023年参保人员住院次均费用8102元,同比下降16.9%。

        (4)对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下功夫不深,县总医院核定编制475名,在编人员432人,其中卫技人员403人。2019年以来,在培养人才、引进人才、留住人才方面办法不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人才引进。2023年8月至今,通过校园招聘、公开招聘方式招到13人,定向培养临床医学本科人才9名,补足了人才短板;二是加大培训进修力度。县医院实施为期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本科生41人,选派骨干医师15人到省内外三级医院进修;三是发挥帮带作用。依托4个名医“师带徒”工作室,持续开展知识讲座、教学查房、手术指导、疑难病例讨论、模块化系统培养等培养方式,提升学员的理论和临床实操能力,培养本土学科带头人。

        (5)对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下功夫不深,专业技术人员报考不足,共设置招考岗位193个,实际招收才87人,占比45.1%。卫技人员学历偏低,共引进新入职人员(含新考入人员)114人,其中本科以下70人,占61.4%。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鼓励干部报考在职学历。2023年度,全院在职干部职工申报、变更学历由专科变更为本科6人,截至2024年4月县医院在编在岗干部职工417人,其中本科学历170人,占40.8%;二是2023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收本科学历的医生1人、护士2人,上报2024年公开招聘县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本科学历专业4个,逐步提高本科学历。

        (6)对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下功夫不深,流失严重,近三年来共流失56人,其中编内离职19人、定向委培生7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县总医院制定了《柘荣县医院全员目标年薪制实施方案》通过职代会并报县医管委审核。2023年12月重新修订了《柘荣县总医院本部(县医院)绩效分配方案》,并通过职代会,调整优化了绩效方案;向关键和紧缺岗位、高风险和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向人民群众急需且专业人才短缺的专业倾斜。对新设立的专业,医院在一定时期内给予政策扶持,对某些岗位可实行激励与扶持并举的绩效年薪分配方式,如重症医学科、急诊科、儿科、妇产科、中医科等,由于科室特殊性质,科室年度绩效从人员的配置、成本的核算等予以倾斜。为了保障低年资医务人员的薪酬,制定了《柘荣县医院科室二次分配指导意见》,将科室绩效的40%,按职称系数和出勤来分配;60%按所在工作岗位和承担的工作量来分配,同时确定初级职称的绩效系数为1.0,确保低年资医务人员的薪酬收入;二是修订完善《柘荣县医院关于引进人才安置公租房的实施方案》,县医院公租房共32套,8套作为下派帮扶专家住房,24套提供给27名引进人才居住;三是2023年12月重新修订了《柘荣县医院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管理办法》,并通过职代会,完善职称晋升制度,制定合理的内部竞聘方案,激励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四是2023年8月至今无编内医疗人才离职;

        (7)医防融合不到位,存在重医轻防现象,心血管病高危人群早期筛查与综合干预项目严重滞后,截至2023年8月13日初(复)筛查、高危对象干预、短期随访未开展,长期随访仅完成16%。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3月已增加心血管筛查工作人员1名,提升了筛查效率,扩大了服务覆盖范围;二是在2023年11月月会上开展心血管筛查工作培训,有效强化了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了筛查和干预工作的准确性和有效性;三是加强工作督导力度,截止2023年12月31日,已全部完成心血管筛查工作,其中:初筛完成101%,高危对象干预完成165%,短期随访完成150%,长期随访完成82%。

        (8)医防融合不到位,存在重医轻防现象,婚孕前保健工作滞后,2023年1月至5月婚孕前保健工作完成率12.8%,严重落后于全市平均水平,排名倒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在服务中心婚姻登记处设立婚前保健“一站式”窗口,派一名医务人员专职在服务中心“一站式“负责,为婚姻登记预约或办结婚证的群众提供便利;二是积极动员当年度登记结婚对象落实婚检孕检保健检查,参加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人数明显增多,截止2023年12月31日婚检率上升至43.58%,排名全市第六;三是2023年在“长寿柘荣”、“柘荣共青团”、“柘荣县妇幼保健所”等公众号上进行婚优检的宣传和倡议6次,制作婚检《倡议书》一千余份,发放动员所有结婚意愿的人员做好婚检,同时组织乡镇、社区、妇联、共青团等部门开展动员宣传。

        2.关于“‘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落实不到位”问题

        (9)存在乱收费现象,2019年6月至2023年6月,县医院在引流管冲洗、急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中超标准收费,共计24.3万元;抽查2023年1月至5月住院病历,发现县医院在开展心电监测时多收取了电极片费用571人次、雷火炙多收取治疗部位费用1620人次,共计7.7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3月7日将引流管冲洗、急诊诊查费等医疗服务项目中超标准收费的24.3万元上缴到县财政局专户;将多抽取电极片、雷火灸等费用7.79万元主动上缴县纪委专户二是分别在2023年11月14日第11期、12月12日第12期月会上对全院中层以上人员开展规范医保收费、医疗服务价格进行通报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思想认识,规范收费行为;三是对急诊诊查费收费问题,通过信息系统设置调整,完成同一病人同一天在同一科室不同医生只收取一次诊疗费;四是对引流管冲洗、氧气费多收取问题,采取当天最后一班值班护士负责核对当天引流管冲洗、氧气费用收取情况,每天“中心吸氧和高频吸氧项目不超过70元的上限收费”;五是对电极片多收取问题,通过信息系统将“电极片”收费条目进行剔除;六是加强监督检查,医保科每个月组织人员,对上个月归档病历的收费清单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2024年1-4月,共抽查113例,未发现违规收费现象;七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0)部分药品超最高限价售卖,2019年6月至2023年6月,县医院超药品最高限价售卖托拉塞米注射液等7种药品,共多收取药费3.7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4年3月7日将多收取的部分药品费用3.71万元上缴县财政局专户;二是定期更新药品招采系统的信息,及时调整药品价格,截至2024年4月底,已调整海博麦布、罗沙司他、拉西地平片、硫酸镁注射液等60余种药品的入库价或最高销售限价;三是从2023年10月起,要求县总医院各成员单位每周不定期动态调整更新药品招采系统的药品价格;截至2024年4月底,各成员单位均及时对药品价格做动态调整更新;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11)检查费用占比高,2023年1月至5月县医院检验费用占比为19.9%,超过检验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指标(不含药品收入)≤19%的要求。抽查发现存在过度检查情况,如2023年1月至5月没有根据患者病情实际,共开展住院患者丙型肝炎抗体测定1379人次,阳性结果1次,阳性率为0.07%。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起,加强病历检查,每周安排相关工作人员下临床督查科室诊疗,目前已经完成了12次督查工作,在此过程中,发现了一些病程记录不及时打印、不及时签名等问题,已经反馈给相关科室并进行整改。通过科室督查集中治理无依据检查、重复检查等不合理检查行为。每季度开展大型医疗设备阳性率点评,对阳性率占比数据进行反馈和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从2023年11月起至2024年4月,共住院7359人次,我院根据患者病情(手术、输血、肝脏病变等)实际情况开展住院患者丙型肝炎测定1989人次,阳性结果5次,弱阳1次,阳性率为0.30%相对比数据上升;二是已执行福建省医学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项目,检验检查结果均上传至省医学检验结果互认平台,建立医学影像云平台,可随时调阅医学影像资料;三是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保总费用降低。2023年6月至12月县医院检验费用占比降至15.8%,已达到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指标(不含药品收入)≤19%的要求。县医院的住院人均检查费从2023年1月-2月的4428.51元,下降到了2024年1月-2月的3518.11元,人均检查费用总体下降910.4元。

        (12)临床用药管理制度形同虚设,患者张景臻在2023年1月至9月,门诊就诊次数达109次,每次开具处方药品达40余种,与实际诊疗需求存在异常,县总医院未按照合理用药管理等规定进行检查和点评。巡察期间,县总医院党委已对责任医师2人进行经济处罚并通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每月开展重点监控药品专项点评,2023年第四季度抽查重点监控药品221份病历进行专项点评,合理209份,合理率94.57%。抽查门诊处方434张,合理处方429张,合理率为98.85%。2024年第一季度抽查重点监控药品195份病历进行专项点评,合理193份,合理率98.97%。抽查门诊处方1833张,合理处方1817张,合理率为99.12%。依据《重点监控药品工作的实施方案》,对于2023年10月至12月期间开具的17张不合理处方与2024年第一季度重点监控的2张不合理处方,已实施了总计950元的扣罚;二是严格按照《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每季度处方点评结果已在质控简报上公示,其中2023年3-4季度、简报内容已发送各科室,2024年第一季度处方点评结果已汇总。2023年度处方点评结果纳入科室绩效考核,考核结果已经于2024年1月上报绩效办扣罚;三是在2023年11月14日月会上,强调处方管理规范,审方系统由药师线上审核把关,药房在遇到不合理开具处方现象时有权拒发处方药品。截止2024年4月底未发现临床医生开具超常处方的现象。

        (13)执业管理不严,县医院口腔科2人系无独立行医资格的医师,却独立开展诊疗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1日,组织全体医务人员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24年2月23日,组织全体护士重新学习《护士条例》,提高医疗法律认知,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提升了医疗服务的整体质量;二是已对全院从业人员执业资格进行自查自纠,其中,口腔科的助理医师已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开展诊疗工作,目前没有无独立行医资格的医师在独自开展诊疗活动;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关于“统筹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有效”问题

        (14)“二甲”医院创建工作不理想,2014年以来,我县与闽东医院签订了共建协议(费用40万元/年),均提出将县医院的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到“二甲”综合医院水平,但闽东医院与县医院采取松散型共建方式,对共建的目标不清晰,下派的多为中级职称医师,以职称晋升为目的,对科室发展和学科建设帮助有限,且考核机制不完善,成效无法量化体现。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2024年3月,县医院与闽东医院达成合作共建紧密型医联体,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双方根据共建协议书要求,已共同制定《柘荣县医院年度综合管理目标责任书》,下派管理人员、专家的经费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二是2024年2月22日,召开县医院2024年工作计划汇报会,梳理制定2024年科室学科发展规划。在闽东医院支持下,重点推进四大中心建设,胸痛中心于2024年3月22日通过专家审核认证材料,2024年5月16日迎接胸痛中心认证现场核查;卒中中心争取2024年完成建设验收;呼吸诊疗中心和创伤中心的相关设备在采购中,预计2024年年底完成验收;

        (15)“二甲”医院创建工作不理想,截至巡察结束,“二甲”医院创建工作尚未真正开展。如,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呼吸中心、创伤中心等“四大中心”建设进度缓慢,未按建设目标制定创建计划,被宁德市审计局指出,并被市卫健委通报。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2024年2月5日成立柘荣县医院创建二级甲等医院办公室,由质控科科长杨雁惠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董倩芳同志作为科内人员参与工作。2024年4月17日邀请了闽东医院等级办林蒙主任来院开展二甲等医院评审知识培训,为创建工作提供指导和帮助;二是胸痛中心建设:2023年3月28日启动建设,成立胸痛中心小组及胸痛中心委员会。配备相应仪器设备,用于开展急诊主动脉、肺动脉CTA检查,并有24小时救护车全天候运行接诊胸痛患者。此外,按胸痛中心建设要求已完成多场培训会议,累计培训达1800多人次,并定期召开质控、典型病例、联合分析会议及考核胸痛中心应知应会内容;在闽东医院支持下我院2024年1月18日通过胸痛中心建设省级预检;2024年2月20日通过材料首次审核;2024年3月22日通过专家审核认证材料;2024年3月23日起进入暗访及现场考核阶段。截止2024年5月10日,已溶栓25例,完成系统上报265例。2024年5月16日已完成国家胸痛中心认证现场审核工作;脑卒中中心:2023年6月底正式启动建设,成立“卒中中心小组”及“卒中中心委员会”,配备相应仪器设备。2023年7月21日进行系统申报,截至2024年5月10日已完成23例溶栓。争取2024年完成建设验收。呼吸诊疗中心:2023年上半年启动建设,呼吸诊疗中心目前已配备相应仪器设备。预计2024年底完成验收;创伤中心:2023年12月启动建设,相关设备现正在采购,计划2024年底完成验收。

        未完成情况说明:由于我省二甲评审标准尚未出台,因此创建工作尚未达到预期目标。

        下一步整改措施:成立等级办,为启动“二甲”医院创建准备工作和实施做准备;我院目前已经按照三级医院评审的标准和要求准备材料,并正在积极推进二甲评审的制定和实施;加强与闽东医院的沟通合作,明确共建目标。确保下派医师真正服务于县医院的科室发展和学科建设。目前闽东医院已下派两名临床科室管理人员任第一科主任全面负责科室工作,将有助提升县级医院医疗水平。

        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16)学科建设比较薄弱,科室服务能力不足,急诊科、重症科尤为明显,人员配置和科室布局不达标,其中急诊科缺3人、重症医学科缺2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充实急诊科3人、重症医学科2人,成立急危重症救治团队;二是已在新院区合理设置急诊科、重症医学科科室布局。急诊科留观床由现有6张新增至20张,抢救室床位由原有4张增设至5张。重症医学科ICU床位数由现有6张增至12张,同时增加呼吸机、高流量治疗仪、电子支气管镜等设备,提高科室的救治能力。

        (17)学科建设比较薄弱,中医发展严重滞后,中医人才紧缺,多数业务科室为单人科室。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已开展两次中医适宜技术推广培训会,2024年计划6月、9月各举办一次有关漫谈中药养生和拔罐的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会,使中医药适宜技术得到充分推广;二是2023年11月购置冲击波、中药熏蒸仪、超短波、低频治疗仪、干扰电治疗仪、臭氧治疗仪等设备合计46.14万元,提升康复治疗手段;三是邀请省人民医院王斗训中医皮肤科主任医师每周日坐诊,自2023年8月以来已坐诊33次,就诊人次共662人次;2023年6月27日成立中医科林金财名医“师带徒”工作室,每两周下派专家来院坐诊、查房、教学等,中医名医师带徒帮扶以来坐诊212人,每月至少一次科内讲座,加强了中医知识的传承,显著提升医疗专业技能;四是已添置了体质辨识系统、经络检测仪、中医定向透药等设备合计43.98万元,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五是2023年12月派人前往福州开展中医药人才招聘工作,达成意向2人,待其7月毕业后按相关程序招聘录用;六是已与柘荣县医院建立共享中药房,指定专人配送中药饮片至柘荣县医院各科室。

        (18)学科建设比较薄弱,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能力薄弱,卫技人员结构不够合理,人员短缺,出现“有设备无人员”的现象,服务能力受到严重制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通知各分院相关人员按时报考2024年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已于2023年11月3日、2024年4月7日为城郊、双城两家分院各招聘一位检验技术专业人员,提高了乡镇卫生院的整体服务能力;二是鼓励医务人员考取相应的医技类专业资格证书,2023年11月29日,组织各分院从事影像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培训。

        (19)医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加强,业务水平偏低,2023年1月至8月,发生8起医疗纠纷,其中手术医疗纠纷占5起(医疗手术2261台)。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向各科室征集2024年度医务人员培训情况,拟定2024年度县医院培训计划,培训均按计划进行,截至2024年4月已选送7名骨干人员外出进修培训,提高诊疗水平;二是2024年1月11日,组织全体医务人员重新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民法典》《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大对医务人员医疗安全教育,提高了医疗安全防范意识。从2023年9月至2024年4月,仅发生1起医疗纠纷,相比2023年1月至8月期间的8起,医疗纠纷次数显著减少。

        (20)医务人员综合素质有待加强,部分医务人员服务意识不强,存在“脸难看、态度差、沟通难”等问题,2019年至2022年县医院共受理投诉件33件,其中投诉服务态度问题20件,占总投诉件的60.6%。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服务意识培训。2023年开展医疗质量安全十八项核心制度培训1场,开展人文素养培训2场次,2024年第一季度各科室根据本专科病人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地护理人文培训1次;2024年4月22日至26日选送2名护理骨干参加省护理学会举办“以人为本”护理人文素养的培训1期,并要求各科室根据临床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以患者为中心”的人文沟通技巧的知识培训(每季度一次),以提高护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二是加大监督调查力度。持续加强服务态度类投诉事件的调查力度,并将相关调查核实情况在月会上通报,强化警示作用,并将投诉情况作为“年度优秀工作者”和“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岗”评选重要依据,2024年以来未发生因服务态度差导致的有效投诉件;三是加强与患者沟通联系。2024年4月10日开展患者代表座谈会,听取患者意见与建议,除表扬性意见外,其他所有问题均在第一时间告知当事科室,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整改。做好出院随访工作,要求临床医生及时对出院后患者进行电话回访,患者服务办每月对临床医师一级随访情况进行督查、审核,二级随访由患者服务办完成,多维度收集患者意见与建议。

        (21)多院区未能有效融合,县医院异地搬迁进度滞后,一期原定于2022年12月竣工并投入使用,截至巡察结束,该项目仍处于验收阶段。

        整改情况(已完成):已制定新院整体搬迁方案,近期相继完成信息数据迁移、安排各科室人员提前熟悉各自工作区域等搬迁前准备衔接工作,待天然气管网通气后,立即启动异地搬迁,确保在2024年7月底前完成搬迁工作。

        (22)多院区未能有效融合,妇幼保健所因与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用医疗业务用房,造成双方用房面积不足,其中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立至今15年,先后历经三次搬家。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制定了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异地搬迁至县医院旧院区门诊综合楼方案,但考虑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年代已久、楼层破旧,需改造加固后搬迁使用,考虑改造时间长、费用大,暂无法搬迁;二是近日,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争取项目支持,新谋划综合性妇产中心建设项目,选址县医院旧院区综合楼,主要建设门诊、病房、功能设备室等内容,总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设置床位60张,购置全数字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全自动血细胞分析仪等医疗设备及信息化系统建设,配套室外附属设施建设。该项目总投资约10700万元,上级补助8560万元,其余由单位自筹。目前,县卫健局已着手运作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待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复后,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启动项目建设(建设完成后留给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使用)。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进入可行性报告研究阶段,依照相关程序着手进行建设工作。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密切与有关部门对接,推进项目建设。

        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23)多院区未能有效融合,中医院运转困难,债务繁重,截至2022年末,负债达950.38万元。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已制定县中医院搬迁县医院旧院区计划,增设五官科、治未病科、皮肤科住院部、中医科住院部等临床科室,已购置体质辨识系统、经络检测仪、中医定向透药、冲击波、中药熏蒸仪、超短波、低频治疗仪、干扰电治疗仪、臭氧治疗仪等部分医疗设备,与柘荣县医院建立共享中药房,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及康复治疗手段,提高中医院业务收入,逐年逐步化解债务;二是积极向县政府、县卫健局争取中医项目支持与投入,2023年12月向县卫健局争取到全县从业人员健康体检专项资金10万元;三是2023年度县中医院总收入349.3万元,同比2022年度263.8万元增加32.39%,其中偿还部分债务42.93万元;四是截止2023年底县中医院负债达1087.7万元,但县医院中医皮肤科收入69.65万元和乡镇卫生院组织65岁老年人健康体检费77.47万元暂未拨付县中医院,相抵扣负债达940.58万元。

        未完成情况说明:虽进行了部分债务还款,但负债规模依然较大,截止2023年12月,负债共计1087.7万元。债务增加主要是因为中医院没有病区,没有特色科室等历史原因,发展受限,业务收入低,人员开支加大。

        下一步整改措施:将通过异地搬迁,设置中医特色科室,购置设备等多种渠道,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增加收入,逐步减小负债规模;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控制成本;继续与县卫健局和相关部门保持沟通,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和资金帮助。

        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24)多院区未能有效融合,精神病防治院门诊楼安全性等级为c级,严重不符合安全要求,住院部业务用房少,科室不健全等原因达不到收治患者标准。

        整改情况(未完成):柘荣县精神病防治院异地新建已纳入柘荣县医疗卫生能力提升项目,并已列入2024年柘荣县地方专项债项目、中央预算内补助、超长期特别国债储备项目库中,待项目审批后,开始实施建设。

        未完成情况说明:由于医院业务体量小,收入少,无法自行筹措资金启动项目前期工作。2024年柘荣县受债务率影响,该项目无法获得地方专项债资金支持,5月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又因无符合投向无法申报,项目因建设资金无着落而影响进度推进。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密切与有关部门沟通,通过积极争取下一批超长期特别国债以及中央预算内补助资金来解决资金缺口问题,尽快启动项目建设,完善精神病防治院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解决精神病人看病、住院困难等问题,促进我县精神卫生事业的发展。

        完成时限:2026年6月30日前

        4.关于“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落实不到位”问题

        (25)基本药物使用配比低,县医院2022年药品使用品种共846种,其中基本药物种类423种,占比50%,远低于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的要求(造成患者医药费用成本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27日经药事会讨论新遴选通过了基本药物使用品种数17种,已分批采购供临床使用,停用9种非基药剂型,2024年第一季度已经提升基药品种数1.81%,计划在第二季度召开药事会,优化药品目录,增加基药品种占比,预计在年底完成5%的提升;二是在2024年1月月会上通报了2023年各科室的基本药物使用情况;2023年基本药物使用情况。药品采购品种的品种数846种,其中基本药物品种423种,计划在2024年底基药品种数达到5%提升;基本药物使用金额占比(国谈品种单列后)为39.14%,较2023年35.3%有所提升,达到医院评价“基本药物配备使用金额比例大于35%,较前一年度相比提高”的要求。三是2023年基本药物使用情况纳入年终科室平衡计分卡,分值与绩效挂钩,平衡计分卡中合理用药占10分,其中基本药物优先使用分值占2分。

        (26)采购临期药品时有发生,县医院、精神病防治院及7个乡镇卫生院药品采购审核把关不严,对临期药品未退货处理直接入库,部分药品未使用即过期,造成资源浪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药品采购和入库制度,所有药品均在“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申报计划,采购规范性有所提升,保障药品质量;二是做好药品验收,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不得入库,2023年10月至2024年4月各分院院区未发现因采购近效期药品而发生药品过期的现象;三是2023年12月4日新修订了柘总医〔2023〕47号《柘荣县总医院药品管理相关制度》,药品库贮存保管制度中规定:库房管理员应定期对库存药品进行养护,检查药品质量及保管措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药品的效期储存管理,对有效期不足6个月的药品应每月关注并提醒,尽量减少药品过期。截至2024年4月30日联系退回配送公司近效期药品:奈玛特韦/利托那韦片、垂体后叶素等8个品种。

        (27)库存药品盘盈盘亏与实际不符,抽查2022年县医院、中医院、精神病防治院3个单位均存在年终药品按单价调整盈亏,未按盘点实际数量及单价分别核算,造成数额不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修订《柘荣县总医院药品管理相关制度》,包括药品盘点制度,发给各成员单位,有效地监控药品库存,预防药品短缺或过期,确保患者用药安全;二是县医院、中医院、精神病防治院已于2023年11月底完成药库、药房盘点工作,盘点时做到账面与实际药品盘盈、盘亏如实填写;三是各分院已建立药品盘点制度,加强年终药品盘点管理,并于2023年12月底完成各自年终药品盘点,安排财务人员介入盘点,专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实际数量及单价核算,做到账物相符;四是各分院已于2023年底前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药品管理法》,强化了职工对药品管理法规的认识和理解。

        (28)库存药品盘盈盘亏与实际不符,现场盘点县中医院46种中药,金额差错率5.19%,超过县总医院药品金额差错率不超过0.5%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底完成药库、药房盘点工作,盘点时做到财务账面与实际药品数量、金额的盘盈亏;二是根据国家中医药发展(2007)11号《医院中药饮片管理规范》第三十一条相关规定,与总医院药剂科协商建立中药饮片盘点误差率在±5%以内制度;三是各分院已建立药品盘点制度、出入库制度,加强药品盘点及出入库管理,定期进行药品盘点,安排财务人员介入盘点,专人审核把关,严格按照实际数量及单价核算,做到账物相符,不得随意调整盈亏,对于盘点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按规定处理;四是各分院已于2023年底前组织全体职工学习了《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药品管理法》,强化了职工对药品管理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五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9)库存药品盘盈盘亏与实际不符,县医院部分医护人员向药房借用药品,未及时进行处理且未纳入库存药品盘点,共计70人次。如,1护士2022年8月8日借多巴胺2支,借用时间长达1年以上。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部分医护人员向药房借用药品未及时进行处理的情况,巡察后已全部归还。2023年11月已规范医务人员向药房借药行为的规定,非特殊情况不允许向药房借药,特殊情况确需借药的需一周内还清;二是加强对药房药品管理。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到药房查看员工借药情况,至2024年4月30日未发现医务人员向药房借用药品一周未还清的情况。

        (30)中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不规范县中医院医疗废物暂存点设置在1层后门消防通道,未远离医疗区,转运通道被废旧物品占用,且放射诊疗室的排气管装置设置在该点内,存在交叉感染的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已清空医疗废物转运通道;二是2024年3月已封堵放射科诊疗室排气孔;三是待2024年7月底前搬至县医院旧院区,按规范设置医疗废物暂存点。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压得不实”问题

        (31)宣传工作不深入,县总医院除县医院外多数分院未开展医改政策、医疗服务及医保基金制度等宣传和培训。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分院已对接医保相关宣传材料,对医改政策、医疗服务及医保基金制度纳入药房管理及时做好宣传、培训工作;二是于2023年12月12日召开了2023年医改政策培训、宁德医保新服务模式的解读等培训会议;三是各分院已安排专人负责宣传培训工作。利用LED及电子显示屏等多种方式积极宣传医改政策、医疗服务及医保基金制度。各分院已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会议。

        (32)日常监管不到位,县总医院对公共领域有关医疗卫生宣传载体的宣传内容没有及时更新。如,城郊乡卫生院、东源乡卫生院等卫生院墙上悬挂的党员义务内容,依旧是党的二十大前未修订的版本。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东源分院已于2023年11月2日更新党员活动室墙上悬挂的党员义务;双城分院已于2023年11月21日更新党员活动室墙上悬挂的党员义务;城郊分院已于2023年12月底更新党员活动室墙上悬挂的党员义务;二是2023年12月25-29日下乡督导基公卫工作的同时查看各分院宣传内容的更新情况,均未发现宣传内容未及时更新的情况。

        (33)信息发布不严谨,柘荣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未及时更改,依然用“柘荣县医院公众号”,信息发布未注明稿件来源和编辑与审核人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9日起,微信公众号发布的信息注明稿件来源、编辑和审核等。2023年12月15日将微信公众号“柘荣县医院”更改为“柘荣县总医院”;二是2023年12月重新梳理和完善了《柘荣县总医院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明确信息发布流程和责任人,设立专门的审核人员对拟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

        (二)聚焦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34)外包服务考核走过场,县总医院对保洁服务质量考核标准存在前后矛盾,如工作礼仪项总分值为3分,但实际扣4分;对考核的内容未进行具体核查,如保洁人员培训人数与签到表不相符,未进行扣分,且2022年10月有2张考核表为空表仅有考核人员签字,却全额支付月服务费18.89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8月重新制定《医院保洁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考核标准加大对保洁公司的监管,参与保洁公司每月召开的培训会议,认真核对参会人数与签到表,确保真实性,巡察以来均未发现人数与签到表不符现象;二是严格按照《医院保洁服务质量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对保洁服务质量考核评价工作,每月进行考核,针对相关问题加强整改,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巡察以来仅发现2024年1月份医疗废物登记标签未粘贴并没有填写具体数量等问题,即给予福鼎市日新清洁有限公司扣款300元,其他月份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5)基本药物制度考核流于形式,2022年县总医院对下属9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富溪、乍洋、英山等3个卫生院考评中存在的问题未扣分,实际考核结果应为良好,县总医院却给予优秀。且考核整改落实不到位,如黄柏卫生院连续两年存在档案管理、药品采购管理中库存量不符、开展处方点评等问题被扣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2021年总医院对乡镇卫生院基本药物制度考评结果与实际不符问题,已重新将富溪、乍洋、英山三家分院基本药物绩效考核评定为良好,并于2022年9月将多拨补的基本药物补助资金:富溪4200元,英山4500元,乍洋4500元,共计13200元上缴至总医院帐户;二是黄柏分院加强学习《处方管理办法》《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提高工作中依法依规的执行能力与水平,及时校对药品库存,对于过期药品进行盘亏出库。其余分院加强日常监管, 做好档案管理、药品管理;三是2023年12月25-29日下乡督导基公卫工作的同时进行各分院基本药物考核。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柘荣县村卫生所(室)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绩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柘卫〔2023〕89号)《关于完善柘荣县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柘卫〔2023〕88号)等文件进行基本药物考核,考核结果为:英山92.5分、楮坪91.5分、城郊99.25分、乍洋98.5分、东源92.8分、宅中93分、富溪93分、 黄柏93分,9个乡镇卫生院考核结果均为优秀。

        2.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问题

        (36)账户撤销后盈余资金分配不合理,县总医院账户撤销后未将账户内剩余的资金280.95万元按原单位的渠道返还,而是全额转入县医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县总医院账户资金是病人预交金暂存余额,转到县医院账户暂存,从2023年3月起根据各院区的上个月收入结算应支付金额由县医院转回给县中医院、县妇幼所;二是县总医院内预交金280.95万元,其中支付县医院预交金273.94万元、县中医院预交金2.03万元、县妇幼所预交金4.98万元。

        (37)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县精神病防治院挪用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6.12万元,用于购买办公用品。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核查,该6.12万元费用系精神病防治院财务在整理归类材料给巡察组的表单时,不慎将该费用归类为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实际在当期入账时,我院账务处理是将该费用放在自有资金/其他经费里列支,并未放入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项目列支;二是完善财务相关制度,于2023年12月20日组织相关人员学习《福建省公立医院综合改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加强公立医院改革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确保专项资金合规合理使用。

        (38)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县中医院2020年传染病防治建设专项经费滞留26.08万元,2019年肩颈腰腿专科建设项目经费滞留12.87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传染病防治建设专项经费滞留26.08万:购买煎药机、中药包装机设备14万元,经2024年1月3日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2024年4月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已确定6月6日开标;余款12.08万元用于搬迁至新院址后的煎药室装修;二是肩颈腰腿专科建设项目经费滞留12.87万元:购买手足熏蒸治疗机、上肢关节康复器、磁振热治疗仪及超声波治疗仪11.62万元,经2024年1月3日通过党委会议研究同意,2024年4月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定福建立勤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招标,已确定6月6日开标;余款1.25万元用于搬迁新院区后购置理疗床、床单等必需品。

        (39)专项经费使用不规范,县医院2020年盆底功能康复智能化平台建设专项资金15万元,滞留未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2月中旬完成购置生物刺激反馈仪12.8万元;神经肌肉电刺激仪2台,1万元/台,计2万元;以上共计14.8万元,余2000元,用于康复科盆底设备需要的耗材购置;2023年12月28日完成设备安装培训并启用。

        (40)应付职工薪酬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9个乡镇卫生院2019年以来计提超额奖励基金、扣绩效工资,实际发放时没有及时冲销,未能如实反映干部职工薪酬发放情况。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3年12月31日前,各卫生院根据实际情况已将应付职工薪酬挂账科目进行梳理调整到位。

        (41)应缴财政款未及时缴交,财务账上挂“应缴财政款”未及时上缴财政21.39万元,其中县医院5.07万元、中医院16.32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重新梳理财务账上挂“应缴财政款”,县医院5.07万元、中医院16.32万元,均为以前年度预提费用,2024年2月4日经院党委会研究,同意给予调账处理,于2024年2月19日已进行账务调整。

        (42)往来款清理不及时,县医院及各分院其他应收款3824.46万元,其中个人应收款项24.01万元,时间跨度较大,未及时清理收回。

        整改情况(未完成):县医院及各分院已收应收款309.7万元(含个人应收款11.68万元),未收应收款3514.76万元,具体如下:

        ①县医院应收款3304.45万元、已收应收款85.22万元(含个人应收款10万元)、未收应收款3219.23万元。其中,一是县医院异地新建专户暂由县宏柳城投公司管理,暂挂应收款2198.88万元,待异地新建项目完成后,项目移交县医院接收后进行账务处理;二是总医院各成员单位向县医院的领用办公用品、耗材、单位暂借款及医保基金结算等应收款(含借给中医院化债贷款400万元)共968.2万元,已陆续收回部分借款,但每年有新增或收回应收款,暂无法统计;三是历年来全县干部职工体检费未体检人员财政负担部分共86.96万元,2023年12月将2022年度前未体检人员体检费72.815万元向财政申报返还,2023年度干部职工体检费未结算,待结算直接申报返还;四是公租房建设项目挂账应收款10万元(原施工队林快贤预付工程款),已通过会议研究确定由未支付恒晟公司工程款10万元抵销原施工队林快贤预付工程款10万元;五是其他零星应收款理清挂账原因,已结算部分应收款额2.41万元,剩余基本是近三年内的,不属于长期挂账款,在日常业务中均有催收及账务处理;

        ②县精神病防治院应收款挂账69.69万元,已收回应收款50.4万元,剩余应收款19.29万元继续跟进催收;

        ③柘荣县妇幼保健所应收款净额430768.64元,委托第三方机构于2023年12月末开始往来账清查工作,截至2024年4月,第三方机构已出具截至2023年11月末往来款项清查的专项审计报告意见,待提交总院会议议定以及经财政部门审批后,将对“其他应收款”进行财务账面清理;

        ④中医院应收账款667257.89元,截至2024年4月30日收回应收款667257.89元,已全部收回;

        ⑤城郊卫生院应收款净额1676879.9元,已收回应收款932081.29元(含个人应收款10773.6元),未收回应收款744798.61元(含个人应收款220.31元),大部分挂账年限较久,待委托第三方清查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⑥英山卫生院应收款净额102145.26元未收回,其中其它应收款66482.87元、个人应收款35662.39元,大部分挂账年限较久,已委托第三方资产清查,待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⑦宅中卫生院应收款204452.02元,已收回应收款70250元,未收回应收款134202.02元,大部分账龄9年以上,待委托第三方资产清查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⑧黄柏卫生院应收款49810.44元(个人挂账)未收回,其中杨松柏应收未收款459.15元、陈安太应收未收款2688.29元、游瑛应收未收款466元、金丽娟应收款1200元、陈进斌应收未收款45000元,以上5人均挂账年限较久,未查找到相关凭据且无法联系本人,无法收回,待委托第三方资产清查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⑨富溪卫生院应收款项510046.38元(含个人40738元)未收回,其中个人应收款40738元包括:(1)彭伏亩应收未收款100元可收回,将在5月31日前收回;(2)吴鸿应收未收款1010.7元无法收回,因账龄太久找不到凭证依据;(3)林先英应收未收款39628元找不到此人,因账龄太久找不到其他信息,无法结算。剩余469308.38元为其他应收款包括:(1)柘荣县卫生健康局借款30万,局里财务当时调整导致调整错误,将继续催收;(2)其他应收款169307.68元长期挂账(账龄超过9年以上),待委托第三方资产清查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⑩东源卫生院应收款-162168.67元,已收回应收款18491元,未收回应收款143677.67元,均为2018年以前历史挂账,待委托第三方资产清查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⑪楮坪卫生院应收款326859.22元(含个人应收款8205元),已收回应收款51664元(含个人应收款6000元),未收回应收款277400.22元(含个人应收款2205元),大部分账龄9年以上,待委托第三方资产清查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⑫乍洋卫生院应收款282179.02元(含个人应收款-98164.88元),已收回应收款1077.2元,未收回应收款281101.82元,大部分账龄已久,待委托第三方资产清查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⑬双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收款金额-140543.54元,大部分账龄9年以上,已委托第三方进行资产清查,待第三方出具报告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未完成情况说明:零星应收款理清挂账基本是近两三年内的,不属于长期挂账款,已结算部分应收款。各分院剩余未收款大部分账龄已久,待委托第三方清查出具审计报告后按相关程序处理。

        下一步整改措施:对账面上的应收款项进行清理,继续加强财务管理和加大催收力度,做到及时清理往来款。

        完成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

        3.关于“财经纪律意识有所淡化”问题

        (43)以管理费形式收取店面租金,县医院门口眼镜店2005年至巡察结束每年以管理费形式收取租金4800元,未按同类型店面租金行情确定底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11日、2024年1月24日、2024年2月1日,多次通知收回该眼镜店铺,均未搬走,但眼镜店表示通过提高店铺租金方式继续承租;经沟通,该店铺参照医院沿街同等店面租金每月986元,于2024年5月22日补缴了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5个月租金共4716元(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每月补缴586元,2024年3月至5月每月按986元上缴);二是2024年4月1日经柘荣县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门口眼镜店与沿街店面一起拍卖店面租赁权;2024年4月3日已委托第三方福建正一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市场租赁权价值评估,评估完成后委托福建方圆拍卖有限公司组织拍卖

        (44)工会财务管理混乱,2019年以来,县中医院工会收支未登账,发票无领导审批、财务审核。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指定财务人员负责工会账户,已对前期的工会账务进行登账;二是2023年10月再次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工会财务制度培训,于2023年12月将相关文件上传至院内OA上展开相关培训,2023年12月14日再次组织全体人员学习《柘荣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柘工〔2018〕59号)等培训,通过这一系列的培训和学习活动,不仅提高了员工对工会财务制度的认识,还加强了对工会经费使用的规范性,确保了工会经费的合规、透明和高效使用;三是实施严格的审批流程,要求所有财务操作必须经过会计、出纳以及工会负责人的共同签字审批,确保了财务管理的透明度和合规性;自巡察以来,严格按照工会财务的审批流程,再未出现上述问题;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5)工会财务管理混乱,妇幼保健所、乍洋卫生院、东源卫生院、黄柏卫生院等工会存在大额现金购买节日慰问品的行为,县妇幼保健所工会违规报销鸳鸯草场小火车票800元、滑道费1200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0日,县妇幼所工会收回违规报销鸳鸯草场小火车票800元,滑道费1200元;二是2023年12月14日,县总医院工会组织全体人员再次学习《柘荣县总工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柘工〔2018〕59号)等文件精神;职工对工会经费的收支范围、标准、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方面有了更深入的理解,增强对规范使用工会经费的合规意识;在妇幼所月会上,明确落实大额费用支出转账制度,凡1000元以上的费用需转账支付,严禁现金支付;三是自巡察以来,妇幼所、乍洋卫生院、东源卫生院、黄柏卫生院均严格按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日常工作中,严格落实自查自纠,未出现违规报销现象。

        (46)包装物品管理与处置不合理,未针对西药房纸皮的管理与处置制定有关规定,包装物品处置不合理,未见处理收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5日,制定包装物品处置管理制度,加强管理和规范处置流程,每周对包装物品进行回收、登记,并将物品回收收入上缴;二是2023年12月-2024年4月,累计废品、纸皮等包装物品处理收入564.4元;

        (47)重复领取出车补贴,一驾驶员在出车事由相同的情况下同时领取县医院和公车平台的补贴,如2022年8月27日在公车平台以闽J785KM领取出车补贴,在县医院又以闽J712KC领取补贴;2022年11月29日均以闽J712KC在公车平台和县医院同时领取出车补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追回多领取的出车补贴1600元;二是2023年12月已制定统一的补贴发放制度,明确申请、审核、发放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规范补贴发放流程,认真核实出车明细,加强补贴发放的监督管理,避免出现重复领取的情况。

        4.关于“项目管理存在廉政风险”问题

        (48)违规指定设备品牌,县总医院设备采购50万元以上项目18个,其中5个为上级要求采购项目、1个为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剩余12个均由各科室提出设备采购申请,科室在申请设备时已确定设备型号与生产厂家。投标过程仅明确设备参数,12个项目参与招标的企业报价设备的型号、厂家均不相同,但最终中标的设备均与县医院科室申请的设备完全一致,涉及设备金额2177.31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采购制度,在采购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采购项目实施前申报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措施;2024年未进行设备招标采购;二是2023年11月起,设备科对所有设备招标采购前进行产品信息征集工作;三是2024年1月9日月会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2024年1月26日,科内重新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高廉政风险防控意识,在招标采购中在招标采购过程中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是已对县总医院设备科科长谢月花因违规指定设备品牌问题进行诫勉谈话,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9)非集采药品采购直接指定,2019年6月以来县医院非集采的新药采购由各科室直接确定药品规格和厂家后,上报药事委员会审批,未执行药品遴选制度。如,县医院2021年10月至2023年6月使用南京健友生化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依诺肝素钠注射液(国产,单价为33.49元),该药品长期以来用药稳定。2023年4月ICU科室提出塞诺菲的依诺肝素钠注射液(进口,单价为51.48元)新药申请,药事委员会直接予以新药申请通过。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经医院药事会、党委会讨论通过,2023年11月23日印发了《柘荣县总医院药品遴选制度》,严格落实药品遴选规定;二是2023年10月27日、2024年2月29日召开了两次药事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柘荣县总医院药品遴选制度》执行,通过综合药品价格、厂家等因素,申请56个品种,通过遴选品种41个;并将两次国谈药品遴选结果在医院OA系统上进行公示。

        (50)虚假招标,宅中卫生院中医馆装修工程(工程造价12.79万元)、新业务用房附属工程(工程造价41.09万元),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或企业资质证书等发证登记时间晚于该工程招标时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宅中卫生院已于12月19日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有关招标业务知识的培训,对于营业执照或企业资质证书等发证登记时间晚于招标时间的投标人,已要求其提供合理的解释和证明材料;其余分院已于2024年1月份完成相关招标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宅中分院2023年12月已建立健全招标管理制度和流程,在今后进行招标时严格遵循流程,确保投标人的资质证件没问题,杜绝出现类似问题;三是已对县总医院第八党支部书记、宅中分院院长陆志峰因宅中卫生院中医馆装修工程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晚于工程招标时间问题(合并其他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51)多计工程款,巡察发现县总医院共9个项目多计工程款,约共计9.39万元。其中县医院共3个项目,如县医院投资的PCR实验室项目多计天棚吊顶等1.37万元;乡镇卫生院共6个项目,如东源、双城分院DR机房装修工程的电缆安装规格均不符设计,多计工程款约5.20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将多计工程款8万元主动上缴县纪委专户,各分院已对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核实审查,对多计工程款收回进展情况如下:①柘荣县医院3个项目多计工程款2.92万元,其中柘荣县医院示教室项目多计0.94万元,2023年8月份已收回处理;柘荣县医院PCR实验室项目多计1.37万元,2023年8月份已收回处理;柘荣县医院污水改造项目多计0.61万元,2023年8月份多计已收回处理,3个项目多计工程款2.92万元全部收回;②东源卫生院1个项目:东源分院DR机房装修工程,电缆线多计2.9万元,该电缆线原施工已安装后因低配间功率不满足要求,调整拆除原设计电缆,由施工方将审核定案的电缆100米扣除现场已安装上墙的电缆45米后,剩余电缆55米按审核定案综合单价303.98元/米,实际电缆线多计16718.9元,2024年5月20日东源卫生院已对实际多计1.67万元收回;③双城社区服务中心1个项目:双城社区服务中心DR机房装修工程多计2.3万元,2023年12月份已全部回收2.3万元;④宅中卫生院2个项目:其中宅中卫生院中医馆装修工程多计7397元及宅中卫生院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多计2110元,2023年12月份已全部收回共计9497元;⑤富溪卫生院2个项目:其中富溪卫生院能力提升改造工程,多计工程款963元;多计博古架1个价值1641元,合计2604元,2023年11月份回收博古架一个价值1641元,2024年1月份已收回工程款963元;富溪卫生院厨房重建工程项目多计647元,2024年1月份已收回处理,2个项目共计收回1610元及博古架1个价值1641元;以上实际多计工程款8万元及博古架1个价值1641元,已全部收回;二是在2023年12月份组织科室学习工程建设竣工验收管理规范,在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结算多审核,严格参照合同约定,实际完成情况一一核对,确保工程竣工完成真实性;三是在2023年12月份组织科室学习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加强现场管理人员的工程管理规范,现场管理意识,确保工程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提高工程监督有力保证;四是已对县总医院总务科科长、原基建科科长袁伏斌因多计工程款问题进行诫勉谈话。

        5.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问题

        (52)管党治党举措不严不实,2022年基层卫生所共12名相关责任人因药品工作落实不到位,账面药品盘亏、药品管理不规范受到谈话提醒、诫勉谈话。但县总医院抓工作部署、监督检查缺位,本轮巡察又发现存在以上类似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分院已建立药品管理制度,加强药事管理小组的督导责任,已完成2023年末的盘点工作,做到实际与电脑库存相一致;二是药品入库认真核对是否购入近效期药品,做好近效期药品登记,并告知医疗组医生,避免不必要的浪费;三是2023年12月25-29日到各分院进行药事管理的相关监督检查工作,抽查架上药品未发现过期药品,有近效期药品登记,有日常养护记录。

        (53)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到位,县总医院“一把手”未落实行风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行风建设工作由县总医院内设纪委牵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调整充实了党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医院党建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召开党委会,对医院重大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二是按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清单》文件要求,明确“一把手”作为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扎实落实责任清单,11月9日至11月23日,组织开展县总医院“一把手”与县总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各分院院区主要负责人、重点科室主要负责人廉政谈话;11月27日县总医院“一把手”上《以学正风,弘扬清廉之风,推动主题教育走深走实》主题教育专题党课暨廉政党课;2024年1月10日,组织召开2023年度总医院党委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形势,查找问题,确保了行风建设工作的有效推进。

        (54)履行“一岗双责”不力,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检查指导不够,压力传导不足。如,每半年至少1次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1次深入分管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工作,均未开展。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班子成员已按照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在2023年12月底分别深入分管部门和单位开展调研工作,通过实地考察和交流,及时梳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形成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在2024年1月10日专题会议上进行汇报;二是计划安排每年6月、12月研究部署分管领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

        6.关于“总医院内设纪委监督作用有待提升”问题

        (55)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教育不够严格,一党员干部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于2020年被县纪委处以党内警告处分,2022年8月又因参与赌博被县总医院党委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12日,召开县总医院警示教育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督促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二是2023年12月22日,县总医院制定下发了《柘荣县总医院工作人员禁止饮酒暂行规定》,截至目前未发现违规饮酒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三是2024年1月9日,召开县总医院元旦、春节节前警示教育会;四是2024年2月2日,召开2024年春节前警示教育会,传达上级纪委全会精神,通报了县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56)警示教育不够到位,2023年1月16日至17日(疫情期间),一发热门诊医生私自以诊断上呼吸道感染为由先后三次开具治疗新冠肺炎管控药八盒,将其中五盒药寄给外地朋友使用,县总院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但未在全院进行通报,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警示教育。2023年12月12日、2024年1月9日召开县总医院警示教育会,通报本县发生的违规违纪典型案例,提高医护人员对医疗规范和纪律要求的认识,预防了类似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二是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制定《中共柘荣县总医院委员会关于印发柘荣县总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岗位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的通知》,对78名中层以上干部岗位廉政风险点进行排查,共排查廉政风险点151条;三是加强药品管理使用。针对违规换药问题,建立真实、完整、准确的药品出入库登记,妥善保管药品的各种单据,按月装订成册,上交财务科保管,并依托医疗保障信息系统及时上传医保数据,巡查整改以来未发生违规换药问题。(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党委领导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

        (57)党政议事职责分工不明确,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中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决策范围与党委会重叠。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重新对《柘荣县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柘荣县总医院党委会议议事规则》《柘荣县总医院党委“三重一大”制度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梳理;二是2023年12月8日党委会进一步明确党政议事职责,明确各自在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方面的决策范围,确保两者之间没有重叠,避免出现决策混乱的情况。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共召开9场院长办公会,14场党委会,均严格按照重新梳理后的党政议事职责分工执行,没有出现重大项目和资金安排决策范围重叠的问题。

        (58)党委决策意见贯彻落实不到位,2022年1月20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2021年度优秀分院院长人选为2人,但最终另外1人(2021年4月被诫勉谈话)被确定为当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选,原定人员未评上。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度考核已于2024年2月1日开始,按照年度考核相关工作要求经2024年3月5日总医院党委会研究确定2023年度考核基层分院院长优秀人员名单2人,以函件的形式将优秀人员名单通知各基层分院,并在总院人事群再次通知;二是各基层分院已将2023年度优秀人员名单上报,并通过审核;三是已与县人社局沟通,于2024年2月26日取消乍洋分院游树柏2021年度考核优秀;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59)“第一议题”制度未落实,2019至2022年党委会议均未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1月至7月共召开24场党委会议,仍然有12场次未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4日县总医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上组织党委委员学习“第一议题”制度,重申“第一议题”的重要性,提高对“第一议题”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二是2023年8月至2024年2月,召开院党委会23次,第一议题全部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论述精神,持续推动学习常态化、系统化。

        (60)党内生活不严肃,2020年以来,5名班子成员党课教案存在照搬照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名班子成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重新撰写党课教案,在2023年12月28日至2024年2月23日期间,分别到挂钩支部重新上党课;二是2024年1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强化各班子成员政治思想教育,增强党性修养,提高撰写党课教案能力;同时严格做好党课审查,确保教案内容不出现照搬照抄现象。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已对10名党政班子成员的10篇党课教案进行审查,均未发现照搬照抄现象;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关于“对支部工作督查指导不够有力”问题

        (61)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除第三支部外,其余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多为单向谈话且没有结合工作实际;第四、第五、第六、第八支部未对照要求进行查摆;共5个支部党员个人整改承诺未公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重新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党支部组织生活;二是2024年1月,根据《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已要求各支部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时做到结合工作实际双向谈话,对照要求进行查摆问题,并将个人整改承诺书公示;三是2024年1月,县总医院党委办牵头对8个党支部重点针对巡察指出问题进行督导检查,各支部均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规范做好支部对照查摆、个人整改承诺公示等规定动作。

        (6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支部换届选举不规范,如第四、第七支部换届选举选票未封存保管。非党员从事党务工作,如第三支部、第六支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22日,县总医院党委办组织8个党支部党员进行集中轮训,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及党务工作业务培训;二是第四、第七党支部已将换届选举选票封存保管,第三、第六党支部已重新调整支部党务工作人员,由党员从事党务工作,今后将加强党建业务工作的学习,按要求做好党建各项工作。

        (63)党课教案不规范,2022年以来,6名支部书记党课存在直接以网络文章代替党课教案的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6名支部书记结合自身实际如实撰写党课教案并重新上党课。2023年11月至2024年2月期间,6名支部书记均已重新撰写党课教案并重上党课,并将各自相关问题列入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个人对照中进行对照检查;二是2024年1月,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强化各支部书记政治思想教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做好党课审查,确保教案内容不出现以网络文章代替党课教案现象。已对8名支部书记的8篇党课教案进行审查,均未发现以网络文章代替党课教案现象。各支部书记严格把关支部班子对照材料、党员个人整改承诺书,确保组织生活会的质量;三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64)党建工作制度未及时修订完善,第一支部党建工作制度为2017年9月制定,党员大会、组织生活等制度的内容不符合最新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总医院第一党支部于2023年12月已对“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党支部换届选举制度、组织生活会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员学习制度、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等相关制度进行修订;今后将严格对党建工作制度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定期评估结果,及时对不符合最新规定的党建工作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3.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谨”问题

        (65)必要程序缺失,2019年6月县医院2人选拔任用过程中,经民主推荐后未召开县总医院党委会议确定为考察对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2日院长办公会议、1月17日党委会分别重新组织学习《中共柘荣县委办公室转发〈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柘委办〔2017〕49号)、《中共柘荣县委办公室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柘荣县组建总医院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柘委办发〔2018〕13号)、《中共柘荣县总医院委员会关于聘任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明确干部选拔任用的具体程序和要求,提高干部选拔任用的规范性和公正性;二是结合县总医院实际情况,已梳理聘任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的流程图,严格对照流程图开展好总医院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确保每个环节不遗漏;2024年5月开展1名科主任、2名护士长选拔任用工作,在选拔任用前,制定了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并严格按照规定开展选拔工作。

        (66)民主推荐工作不规范,2022年10月县医院2人选拔任用过程中,在全院范围内开展民主推荐,票数集中的情况下又小范围开展一次民主推荐。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4年1月2日院长办公会议、1月17日党委会分别重新组织学习《中共柘荣县总医院委员会关于聘任中层及以上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加强推荐考察前期工作,制定干部推荐考察工作方案,明确民主推荐范围、推荐条件等细节,避免出现重复开展民主推荐问题;二是今后将严格按照《柘荣县总医院党委关于聘任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规范中层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67)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2022年10月提任县总医院办公室副主任,动议、确定考察对象、讨论决定任免3场会议当事人作为记录人未回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摸底排查。对全院干部职工近亲属关系进行梳理,并建立台账,共梳理近亲属关系42对;二是加强政策学习。2024年1月2日、1月17日分别在总医院院长办公会议及党委会上重新组织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文件精神,提高回避意识;三是加强会前议题审核,巡察整改以来,已对9场院长办公会,14场党委会进行会前议题审核,均按要求做好回避。

        4.关于“干部日常监管不到位”问题

        (68)请销假管理不严格,存在干部请假超过规定天数未报组织人社部门审批,查看县医院2019年以来干部请假情况,发现10名干部请产假、病长假仅单位审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调纪律要求。2023年10月10日组织总医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学习《中共柘荣县委组织部、柘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并将文件上传至院内OA,要求各科室组织科内人员再次学习,提高政策知晓率;二是加强审核把关,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督促请假人员及时到人社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审批后将将审批单交组织人事科存档备查。截止2024年4月共有9人请假超过规定天数,均按要求报县人社局审批。

        (69)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清理不彻底,县总医院12名干部仍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力度。2023年12月12日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制止党政机关和党政干部经商、办企业的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并通报总医院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在企业兼职情况,不断提高干部思想认识;二是立行立改。截止目前,巡察期间发现的12名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人员中11名干部已整改到位,剩余1人(郑吓丽)因无法找到企业法人无法注销,已向医院党委提交说明,实际未参与营利活动;三是开展自查自纠。2024年3月12日组织开展县总医院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除郑吓丽无法注销外,未发现其余在编干部存在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今后将不定期开展在编干部职工违规经商办企业自查自纠工作;四是2024年3月22日总医院党委对1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四)聚焦巡视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关于“党委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问题

        (70)未抓好巡察整改检查、落实工作,2019年县委巡察指出县总医院“绩效问题比较突出”问题,本轮巡察仍发现县总医院存在绩效管理问题。内二科护士的奖励性绩效按职称系数和上班天数计算,未按岗位、管理权限、责任程度等,未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2月重新修订了《柘荣县总医院本部(县医院)绩效分配方案》《柘荣县医院科室二次分配指导意见》,并通过了职代会,调整优化绩效方案,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二是2024年1月院月会通知各科室根据《柘荣县医院科室二次分配指导意见》制定本科室的二次分配方案,于2024年1月31日前各科室已将方案上交;

        (71)未抓好巡察整改检查、落实工作,2019年县委巡察指出县总医院“绩效问题比较突出”问题,本轮巡察仍发现县总医院存在绩效管理问题。违规使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违规使用基本公共卫生补助资金。2022年各乡镇卫生院绩效性奖励金县财政已列入工资统付支付310.01万元,按照我县工资改革方案的要求基础绩效奖单位应负担30%即132.9万元,而各乡镇卫生院从上级下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结余中提取90%即228.36万元,多提95.46万元。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4年1月31日前,乡镇卫生院结合各自实际情况,重新拟定本单位绩效分配方案,将在编人员30%的基础绩效纳入统筹计算,不突破县医管委核定工资总额总量范围内。(公共卫生补助资金结余的使用,是依据宁财社【2019】58号、柘财社【2022】29号、柘医管委【2020】8号的文件拟定核算)

        2.关于“持续推进整改落实乏力”问题

        (72)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2019年县委巡察指出县总医院“应收款长期挂账”问题,截至巡察结束,县医院出借资金仍有47万元未收回,其中:英山卫生院5万元、卫生健康监督所12万元、黄柏乡政府5万元、县发展和改革局25万元。

        整改情况(未完成):2023年11月28日,分别对上述单位发送催收函,并多次通过打电话催收,截至2024年4月已收回借款2.6万元,其中收到卫监所还款2万元、收到英山卫生院还款0.6万元。

        未完成情况说明:受限于借款单位的财务状况问题,仍剩余44.4万元暂未收回,包括英山卫生院剩余4.4万元,卫监所剩余10万元,黄柏乡政府剩余5万元。另外,县发展和改革局25万元是投资柘荣县项目开发管理办公室项目的前期经费作为往来账挂账处理,无法收回。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跟踪督促借款单位及时归还。

        完成时限:2025年12月31日前

        (73)落实巡察整改不到位,2019年县委巡察指出县总医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执行不到位”问题,后续整改工作未跟进。如,2019年城乡居民健康档案建立及管理中存在留存联系电话为空号,2022年仍同样存在。各年度均存在健康教育内容单一、预防接种村级资料不完整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各分院已于2023年12月底前重新将居民健康档案进行筛查,并对档案中存在空、错、漏的档案信息进行实时更新;二是各分院推广多样化的健康教育内容,包括健康饮食、适度运动、心理健康、传染病预防等方面,提高健康教育的趣味性和实用性,截至目前已完成2024年1至4月的健康宣传教育工作;三是各分院已贯彻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村医培训,加强村级资料保管和完成性。

        (74)后续整改工作未跟进到位,抽查2023年1月至5月住院病历,发现县医院超收费标准多收取患者诊疗费用的行为在历年的医保检查中已要求县医院整改,但县医院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在2023年11月14日第11期月会上对全院中层以上人员开展医保政策及医疗服务价格培训、2023年12月12日第12期月会上对全院中层以上人员开展规范医保收费政策培训,并由各科室负责人对本科室所有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思想认识,规范收费行为;二是加强监督检查,每个月组织人员,对上个月归档病历的收费清单进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规收费问题。2024年1-4月,共抽查113例,未发现违规收费现象;三是加强信息系统建设,使信息系统对不合理收费问题进行事前提醒,减少不合理收费现象发生。目前,信息系统已改造完成同一病人同一天在同一科室不同医 生诊疗时只收取一次诊疗费用。四是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组整改反馈问题,依规依纪组织调查核实,截至目前,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已作出处理37人,涉及副科级干部3人、股级干部8人、一般干部25人,诫勉谈话3人、通报批评10人、批评教育24人。

        (一)诚勉谈话情况

        因多计工程款问题给予县总医院总务科科长、原基建科科长袁伏斌诚勉谈话。

        因违规指定设备品牌问题给予县总医院设备科科长谢月花诫勉谈话。

        因宅中卫生院中医馆装修工程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登记时间晚于工程招标时间问题和直接以网络文章代替党课教案问题给予县总医院第八党支部书记、宅中分院院长陆志峰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总医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对照县委第三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还有差距。下一步,我院将继续按照县委和县委巡察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推进总医院各项工作健康发展。

        (一)强化党建引领,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总医院党委始终坚持党对公立医院的领导,全面加强总医院党的建设,切实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穿于依法履职全过程,把上级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总医院工作各个方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进一步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持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坚持以党建引领推动医院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政策分析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破解医院发展难题。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筑牢医院党风廉政建设。结合医院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清单,自觉强化清单管理意识,严格按责任清单落实各项工作。落实院领导班子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把责任压紧压实.医院纪委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督促相关单位、科室(部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任务,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违纪问题和不正之风早发现、早处置,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持之以恒地正风肃纪。

        (三)深化制度建设,推进医院可持续发展。要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总结经验教训,深挖问题根源,建章立制,立足长效。既加快治标,又着力治本,注重建立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努力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切实防止类似问题再发生。充分运用巡察整改结果,促进总医院领导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的提高,领导干部作风的转变,医院内涵和医疗质量、医院可持续发展的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2271951;通信地址:柘荣县双城镇上桥路8号,邮政编码:355300;电子邮箱zrxzyyyb@126.com。

中共柘荣县总医院委员会

2024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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