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柘荣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4-05-13 发布者:组织和宣传部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236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3年6月19日至7月19日,县委巡察三组对柘荣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9月1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整改正确政治方向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巡察整改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将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党组书记带头履责,以上率下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担任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对整改工作亲自抓、负总责,自觉从本人改起,主动认领巡察反馈问题,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专题会,部署研究重大问题和协调重点环节,推动督促整改落地落实。督促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落实分管领域整改责任;要求各责任股室落实好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把整改责任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形成上下“一盘棋”格局。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情况

    1. 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会监督重要论述精神不深入

        (1)全县预算内单位财务内控制度普遍未落实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8月30日,柘荣县财政局在柘荣县第三小学一楼报告厅举办全县财政业务水平培训班,邀请讲师开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理论与应用培训。乡镇及县直单位分管领导及经办人员等100多人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水平和风险管控能力。二是10月24日印发《柘荣县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内部控制建设督查有关问题及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县直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通知精神抓好落实,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反馈整改落实情况具体如下:共收到116份整改落实反馈情况,其中,已落实115个单位,建立及完善内部控制制度219项,完成内控监督与评价工作95家,健全内部控制关键岗位责任制80家,开展相关培训22家,完善财务报销手续等23家;未落实1个单位,县委县政府接待处因    人事调整主要负责同志暂未到位未开展整改。

        (2)监督检查结果运用不充分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规范往来款项财务审批手续,严格控制往来款项业务的发生,建立往来款项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清理,切实降低财务风险,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经排查2013年后无个人借款。二是组织专人开展往来款清理工作,对往来款长期挂账原因进行认真剖析,逐项落实具体去向,采取直接通知等多种方式逐步进行追缴。财政局本部应收款余额169.24万元,其中:个人欠款10.23万元,目前已收回10人共7.13万元,调减其他应收款科目2.24万元。应付款余额229.53万元,调减其他应付款科目2.33万元。

        未完成问题情况说明:单位以前年度形成的长期挂账往来款,由于该类账款内容构成较复杂、清理难度较大,难以短期内清理整改到位。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认真核查。对往来款项逐一列明数额、事由、时间及批准人,逐一与对方单位、个人核对;对有争议的要认真清理、查证、核实,明确债权债务关系。二是及时清理。对各种往来款项的清理清收工作,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做到责任人、金额及回收时限三个明确。在核准数目、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取得证据的基础上,逐笔制定清理催收方案限期清收,确保核查清理工作取得实效。计划于2024年12月31日前清理应收款项30万元,应付款项50万元。

        整改时限: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并常态化坚持

        (3)扶持村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资金收益未达到预期效益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13-14日配合组织、农业农村部门针对25个项目,开展专项督查,25个项目均已完工。二是7-12月多次到各项目村查看项目开展情况,查看过程中了解到各项目均正常开展(具体查看时间7月14日到黄柏乡长冠村、双岗洋村和倒流水村,7月19日仙山村,8月4日英山乡半岭村,8月17日到富溪镇富溪村和霞洋村,10月9日楮坪乡苏家洋村和洪坑村,10月11日熊透村,11月6日宅中乡坑坪村和宅中村,12月5日乍洋乡宝鉴宅村)。三是不定期要求各乡镇上报25个项目实时进展情况。该项目为一次性实施项目,各项目已于2023年9月前全部完成。 截至2024年3月1日,25个村已收到94.34万元收益。

        (4)一事一议项目监管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巡察点出3个项目多次了解实际情况,通过电话,拍照,赴现场了解等方式了解项目情况。其中,7月14日到黄柏乡倒流水村,11月1日到富溪镇花坪村南平自然村,11月6日到宅中乡赤岩村确认现场已经完工。二是2023年2个批次共批复27个项目,均是财政局农改股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项目前期工作后,确定符合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政策,报党组会同意再进行批复。三是项目实施过程中多次到达项目现场,了解项目开展情况(其中,7月14日到黄柏乡双岗洋村、游家边村、倒流水村,8月11日到富溪镇前宅村和叶山村,11月8日英山乡何家山村和田头洋村,11月29日楮坪乡茶湾村和秀家宅村)。四是经排查,2022年以前项目已于2023年11月6日前全部完工;截至2024年3月1日,2023年2个批次34个项目32个已完工,剩余2个项目预计在4月份能完工。

        (5)个别一事一议项目结算审核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计划2024年开展财政支农政策培训,届时联合组织、农业农村部门对全县村干进行轮训,将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相关内容列入培训内容,提高村干部业务水平。二是要求每个项目每个阶段内页材料收集完整,每个项目单独装订成册;2022年一、二两个批次27个项目有均已装订成册,共装订27册,在各项目村存档。三是委托兴众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英山乡岭头村岭头至下段自然村道路工程新审核造价重新结算。重新核算后,该工程现浇构件钢筋未实施0.567t,多付工程款4160.92元,混泥土挡墙未实施9.232m3,多付工程款5372.08元。总共多付工程款9533元。施工方福建省吉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7日将多付工程款退回。

        2. 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不规范

        (6)国有资产经营管理状况不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了对财政出资企业的监督,根据我县国有企业的实际状况于2023年10月开始财政部门要求每个企业都必须提供上个季度末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二是收到各企业上报的季度财务数据,通过数据了解到全县各国有企业的总体盈利与亏损状况,并对2022年各国有企业亏损进行了分析,重点对国投公司、经济开发总公司、宏荣公司、县畅达公司净利润造成亏损的原因进行分析,今后将重点关注上述几家企业的财务状况,加强各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督与管理。三是于10月17日印发《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全县国有企业认真贯彻执行,努力提升资产出租效益。

        (7)资产收益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了企业政策制度的传达,转发了《国有企业参股管理暂行办法》, 印发了《国有企业资产出租管理暂行办法》,国投公司就国有企业相关法规制度进行学习,进一步增强了国有资产管理意识。二是国投公司提供了情况说明、会议纪要,33家单位房租清单等相关材料,对整改情况进行说明,至目前国投公司将房租收入用于支付国开行贷款利息这个问题已整改完成。三是督促国投公司按规范进行经营,持续完善内控制度,做好产权登记等基础性工作。国投公司表示今后将认真遵守资产管理制度,确保国有资产收益合规,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8)园区新建国有资产未能有效投入使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财政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 2023年11月份对《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加强了学习研究, 把贯彻落实相关的国有企业法规制度并指导监督企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作为一项重要任务。二是督促园区认真学习资产出租办法和参股管理办法,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提升投资收益,博鑫公司已在2023年11月认真开展学习。三是2023年10月份和11月份就生物医药循环经济产业园标准化厂房投资收益率低问题已督促博鑫公司加强招商引资工作,博鑫公司已对相关情况进行了反馈。四是对其他工业产业园的资产收益情况进行监督,如荣益公司管理的砚山洋刀剪工业园区标准化厂房出租情况等。

        3. 财政预算管理不够严格

        (9)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工业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已于2022年到期,2023年预算已安排企业发展扶持资金5000万元,其中兑现各项企业奖励政策1360.4万元。二是年初预算编制时,无法确定单位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待年中预算调整时,结转结余资金纳入预算调整安排。2022年末,11个部门(单位)2年以上预算资金结转结余527.40万元,其中已收回财政统筹使用444.79 万元,继续安排部门(单位)使用82.61万元。三是在安排2023年预算时,进一步优化预算编制,对连续结转规模较大的,按要求减少预算安排资金1060万元。2024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对于政策到期及结转资金规模较大的资金予以减少安排2095万元。同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强“三保”标识管理,提高预算编制质量及精细化程度。

        (10)脱离预算执行监控

        整改情况(已完成):对2019-2022年168家财政资金实拨单位进行分类统计,主要对企业拨款102家、对非县级预算单位拨款18家、对临时机构拨款3家、对县级预算单位拨款45家。2023年5家县级预算单位使用实拨方式拨款,分别为县总院成员单位(县医院、中医院、精神病院)、机关事业社会保险中心、商业总公司,共拨付资金3974万元。一是以上县级预算单位均在2023年12月前开立零余额账户,截至目前县级预算单位集中支付覆盖面达100%。二是截至目前县级预算单位实拨资金规模占比为1.27%,较2022年实拨规模8.19%下降了6.92个百分点。

        (11)预算编报不准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于2023年6月发文通知各有关国有企业编制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柘荣县财政局关于编制2024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通知》(柘财预〔2023〕8号),于2023年12月汇总编制上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报表。二是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是以企业上年实际净利润30%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22年度实际数为100.59万元是企业的利润总额,财政预算编制是按照企业上年实现60万元净利润编制。三是2023年按照国有企业上年实际净利润,补缴宏柳城投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19.89万元。

        4. 专项资金绩效管理较为薄弱

        (12)绩效目标审核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业务股室强化绩效目标审核,重点审核绩效目标设定合理性与科学性。二是完善绩效监控管理,加强绩效监控监督,组织各部门各单位分别于每年7月10日和10月15日前,对所有项目开展实地监控,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填报1-6月和1-9月的《绩效监控情况表》,及时反馈绩效监控中发现的预警事项和问题。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施1-9月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运行监控,于10月15日前,通过一体化系统填报《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表》,实现对项目支出绩效监控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监控进行布置与审核。三是落实绩效完成情况通报工作,于10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自评、档案库管理、制度建设、支出进度等6个方面,合计80个单位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情况进行通报《柘荣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三季度阶段性财政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报》(柘财绩〔2023〕5号),并在12月对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从绩效目标、绩效监控、绩效自评、档案库管理、支出进度等5个方面,合计26个单位仍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的情况进行结果应用《柘荣县财政局关于2023年阶段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结果应用的通知》(柘财绩〔2023〕7号),建议暂不安排与审核以上单位的项目资金,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监督与管理。

        (13)资金拨付与项目进度不匹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动态监控,开展支出进度通报。二是多次主动对接项目单位,了解债券项目最近进展情况。三是2022年开始建立专项债券资金闲置超期收回调整机制。我县根据项目实际建设情况,经请示县政府后,向省财政厅申请调整用于其他符合专项债券要求且急需资金的项目。

        (14)支出进度缓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开展支出进度通报。二是紧抓项目进度,我局多次对接项目单位,跟进项目进展。在项目进展出现明显滞后时主动向县分管领导上报情况,并提出收回部分项目存量资金的建议。三是建立专项债券资金闲置超期收回调整机制。2023年10月省财政厅已经下达同意我县专项债券调整的批复。

        (15)个别单位债券资金多头开户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要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对照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自查自纠。二是收回存量建设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依申请拨付。

        5.意识形态工作认识仍有偏差

        (16)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经济工作的重要论述不系统、不全面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局党组已于2023年8月7日开始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截至2023年12月份,已召开党组会5场,均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其中2023年8月7日《学习传达中央政治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2023年9月12日《学习传达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第一批总结暨第二批部署会议》,2023年10月13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的讲话精神》,2023年11月10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的讲话精神》,2023年12月26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民主生活会上习近平主持会议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局党组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抓好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自学,不断提升理论学习的广度、深度,做到深入开展研讨式、专题式学习,提升学习质效。三是2023年11月10日召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会上结合财政具体业务,班子成员交流学习《习近平经济思想学习纲要》,并开展研讨。

        (17)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党组切实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党组书记亲自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2024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将考核结果作为党员干部职工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二是2023年11月2日修改完善《柘荣县财政局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三是重新修改2019年至2023年以来党组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总结,重点分析意识形态工作存在问题,并由党组书记亲自把关审核。四是加强意识形态政策文件学习,巡察结束至2023年11月,已开展了4次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分别于2023年9月12日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2023年11月10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

        (18)公共领域宣传载体管理存在短板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9日做好与移动公司的协商对接,更新一楼智慧党建宣传栏信息,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二是2023年10月9日更新四楼会议室墙上党建内容,明确党员权利、义务。三是加强对新媒体和网络宣传工作,设立三名年轻干部作为宣传干事,每日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宣传转发惠农惠企财政等政策文章,同时倡导全体干部职工积极转发阅读《福建财政》《长寿柘荣》等相关公众号讯息。四是积极参加县里宣传活动,自巡察结束以来分别在2023年8月4日、2023年10月23日、2023年12月5日,共开展3次财政惠农惠企等政策宣传。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19)对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自查自纠工作不认真、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27日召开局务会对《行政事业资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以及中央、省、市关于规范国有资产交易行为的相关文件进一步深入学习研究。二是根据《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开展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文件精神和相关工作要求,于2023年10月30日印发《柘荣县财政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整治的通知》, 认真组织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了全面的自查自纠,要求各单位根据自查自纠的工作范围,对国有资产处置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如实报送情况,在各单位已报送的自查自纠情况表中暂未发现相关问题。三是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对待各项上级部门布置工作,不流于形式。10月份以来重新排查今年省市布置的各项工作,重新部署有关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盘活工作,于2023年11月1日转发了《宁德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工作要求。今后在每年度开展的国有资产专项检查中将对国有资产处置管理问题认真检查。

        (20)督促整改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至今已5次督促博物馆加快项目建设进度,目前两个项目均已完工。二是定期要求单位报送项目进度,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2023年11月30日经实地查看项目进展情况:东源古建筑群消防工程已完成,已拨付工程款12.6万元,前山大外厝消防工程已完成,已拨付工程款17.65万元,目前是相关工程的竣工验收。

        (21)附件不齐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2019年财政局47个计生家庭参加意外伤害保险参险人员名单和保险合同及2021年柘荣县“水保杯”职工篮球比赛保险保险费用发票、参险人员名单和保险合同入账凭证附件。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对费用报销原始凭证进行逐一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报销凭证或附件不全的不予报销。

        (22)维修清单无经手人签字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补齐2021年8月-12月空调及灯具维修清单6662元、2022年10月-12月灯具及水龙头等维修清单1105元经手人签字。二是今后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维修清单等经手签字无遗漏,杜绝此类现象发生。

        (23)超标准发放食堂补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收回2020年疫情值班食堂多发放补助3725元。二是严格规范值班补贴食堂的补贴发放,不超标准发放,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出现。三是对会计股干部进行提醒谈话。

        2.政府采购项目缺乏监督制约机制

        (24)部分项目未纳入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预算单位通过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指标与政府采购流程达成系统链接,该项工作上半年开始在升级版政府采购系统中全面启动。二是对2023年度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且急需采购的单位,按相关规定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剂或追加,并在柘荣县财政局转发《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营商环境监测事项的通知》(柘财购〔2023〕8号)中再次强调落实,2023年度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编制采购预算项目占比93.55%。三是各预算单位通过预算一体化系统已上报2024年度政府采购预算4797万元。

        (25)政府采购项目指标设置审查不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21日对县文体和旅游局2022年度实施的柘荣县智慧体育公园货物类采购开展监督检查,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期整改。县文体和旅游局整改情况反馈是对该局项目分管领导金圣、经办陈春进行问责。二是印发《柘荣县财政局关于开展政府采购需求审查工作的通知》(柘财购〔2023〕11号),要求采购人成立包括本部门、本单位的采购、财务、业务、监督、法律等内部机构人员组成审查小组,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书。财政部门对采购人需求审查作为政府采购活动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三是举一反三,加强监督检查。2023年12月结合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对县自然资源局、县实验幼儿园2023年度政府采购项目进行抽检,重点检查包括存在采购文件设置差别歧视条款等问题,检查未发现问题。

        3.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存在短板

        (26)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20日财政局党组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二是结合财政工作重点,2023年11月28日认真撰写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报告工作总结。三是2023年11月10日局党组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

        (27)廉政风险点排查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18日制定《重点领域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学习,严格落实廉政风险监控和监测制度,建立监督制度,要求股室对照《柘荣县财政局廉政风险点及防控措施一览表》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建设。二是2023年9月20日,由主要领导主持全体财政干部学习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暨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并就财政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三点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二是筑牢廉政思想防线,三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三是各股室针对自身存在的廉政风险点开展自查自纠,并汇总办公室,未发现问题。

        (28)述责述廉工作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1月10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文件学习,就《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等相关条例、文件进行再学习,重申述责述廉规定要求,着力规范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制度。二是2024年2月6日规范召开2023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做好会议记录、签到表、评议表等材料,并留档保存。三是各班子成员结合分管工作,按照规定格式撰写2023年度述责述廉报告,同时主要领导对述责述廉报告审核把关签字,严格把关抄袭或雷同现象。四是督促袁锦寿、孔金华按要求修改2022年述责述廉报告。

        (29)对局党组“一把手”监督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定期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进行谈心谈话,已于2023年11月22-23日对财政局领导班子进行谈心谈话。二是按照廉政谈话制度要求,已于2023年9月1日和2023年9月23日分对国资办、教科文股、票据所、监督股等4个股室负责人进行廉政谈话。三是严格执行党内相关监督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沟通、提醒。如对干部亲属过世,及时提醒按照县委文件标准执行。

        (30)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9月12日,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柘荣县“作风建设年”警示教育案例汇编》二类5例警示教育案例。二是2023年10月20日,党组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学习福建省财政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身边人身边事警示教育,推动党员干部自我检视、强化自我约束。三是收集形成《2017年以来福建省通报的财政系统典型案例汇编》,扩大警示教育影响面。

        (31)日常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出具不规范公函”问题查究。经查,自2022年3月21日两办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公函的通知”后,县财政局共开出介绍信9份、接待函9份,其中3份介绍信只要求予以接洽,未注明需要按规定予以接待但实际接受乡镇政府午餐接待。县财政局立查立改,对照《通知》要求对不合规的介绍信重开接待函替换。二是目前,开展参加会议、听取汇报、实地调研等多种形式的日常监督,紧盯节假日期间“四风”问题,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其中巡察以来党风廉政意见回复3人次。三是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中综合学习纪检监察业务,同时,参加财政局党组理论学习如《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细则指引》等。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 党建主体责任有缺失

        (32)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31日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全面加强局党建工作领导。二是定期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包括年度学习计划、意识形态工作、主题教育等党建工作,将党建工作融入中心组工作当中。三是2023年8月11日通过组织集中学习“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研究加强耕地保护和盐碱地综合改造利用等问题”及“厅党组书记、厅长林中麟在2023 年上半年财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回升向好》精神等,促使我局党员干部进一步了解国家宏观政策,推动党建学习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时通过一系列“四下基层”活动谋划将财政“一事一议”项目与苏家洋村旅游公厕、溪坪社区路灯等具体民生项目相结合,进一步推动财政“现场办公下基层”。

        (33)党内发文随意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支部党务工作学习,2023年8月23日至8月24日参加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务工作的培训、2023年10月19日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收看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进一步明确支部工作各项要求,提高了后续支部各项工作质量。二是从2023年起局党支部、党组文件的签发已按流程签发、登记,支部文件由具体经办的支委草拟文件,再由另一名支委委员审核后,由支部书记予以签发;党组文件由办公室经办人员草拟党组文件,经党组成员线下纸质审批签字后,上传办公系统流转各股室;截至2023年12月18日共发文党组文件12份,党支部文件8份。三是按要求做好党支部、党组的文件归档工作,其中支部文件由宣传委员统一收纳,年度终了后统一编制文件目录后收纳进文件盒归档。四是对党支部相关同志进行谈话提醒。

        (34)换届离任未离职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抓好支部党务工作学习,2023年8月23日至8月24日参加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务工作的培训、2023年10月19日召开支委会组织支委收看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学习,进一步明确支部工作各项要求,明确组织关系的庄重性和严肃性,坚决防止党员关系调出后再参与支部会议、活动及组织生活。二是通过自查2021年以来的党内活动开展情况,均未发现非支部党员参与支部讨论、决议等问题。

        2. 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5)政治生活浅表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按要求丰富学习形式,在集体学习中增加研讨交流,提升学习质量,其中6月集中学习中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为主题展开研讨交流、11月的学习培训中开展了以“深化落实‘四下基层’传承弘扬‘柘荣现象’”为主题的研讨交流,巡察至今已开展集体研讨2次。二是通过重新制定支部书记授课方案,并已于10月份集中学习会上完成支部书记上党课。三是按要求做好主题党日活动各项工作,确保主题党日活动目的明确,卓有成效,巡察之日起,局党支部的主题党日活动均已制定相应方案,并附相应的签到表,确保了党日活动的纪律性和严肃性,同时也使党日活动的主题鲜明,活动效果得到显著提升。四是对抄袭干部予以通报批评,对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党组成员起到了一定的教育作用,也为今后党组成员独立撰写党课课件,提高党课授课质量起到了警示作用。

        (36)民主生活会简单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13日,召开局党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班子成员对照巡察反馈问题,认真认领,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制定下一步工作目标。二是2024年1月17日上午,开展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班子成员针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我省实施细则等党内法规》开展学习交流,班子主要负责人强调要严肃认真开好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严肃性。三是2024年1月17日下午规范召开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认真开展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和查摆问题、撰写材料等会前准备工作,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由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审阅把关、签字确认。四是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上,班子成员共查摆问题72条,同时认真撰写2023年度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和会前征求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表,做到相关问题及整改措施一一对应,逐条落实,并填写整改进展。

        (37)组织生活会形式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布置党员认领2019年-2021年组织生活会个人问题清单,并要求逐一对照个人问题,限期完成问题整改并形成个人问题整改台账18人份,同时要求党员干部以此次整改为契机,找准自身存在的差距与不足,缺什么补什么,弱什么强什么,不断提升工作能力和水平,在今后的工作中当好标杆、作好表率。二是抓好支部党务工作学习,通过组织支委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参加县直机关工委关于党务工作的培训,进一步明确支部工作各项要求,提高了后续支部各项工作质量。三是以2023年组织生活会为起点,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程序,按照先召开支委会讨论制定会议方案、议定会前学习内容、谈心谈话、征求意见、民主评议党员等事项后,再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组织生活会。

        3. 干部队伍建设较薄弱

        (38)干部队伍老龄化较严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针对财政局班子年龄结构老化,空缺多名副局长的实际情况,积极向县委呼吁争取配备年轻班子成员。二是梳理近2年退休干部名单,共有8名公务员即将到龄退休,结合即将到龄退休人员所负责股室情况,发挥“传帮带”作用,安排21名年轻干部到相应业务股室进行锻炼培养,确保工作衔接顺畅。三是在编制数内,通过公开招录机关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干部交流等方式,补充年轻干部队伍。2023年9月24日交流1名年轻财政所参公干部到局机关,2024年省考新招录1名年轻参公干部。

        (39)乡镇财政所人员权责不匹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9个财政所在编干部工作进行调整,确保每个乡镇财政所均有在编人员在岗,保障乡镇财政所业务正常开展。二是结合近2年即将空缺的财政所编制,积极和组织部门沟通,报送招收计划,将公开招录的财政所人员充实到基层财政所,2024年省考新招录1名财政所干部,补强乡镇财政所人员力量。

        (40)专业技术人才培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职称聘任政策宣传,积极动员事业干部报考职称证书,近2年以来共有3位干部考取中级职称证书。二是巡察整改以来,党组会已研究3名专技干部职称晋级、1名专技干部聘用中级职称、1名专技干部聘用初级职称相关事宜,进一步提高干部报考职称证书积极性,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三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业务培训,自巡察整改以来,共安排20人次脱产参加省财政厅、市财政局、市国资办等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四是加大年轻干部人才培养力度,安排21名年轻干部通过交流轮岗、跟班学习等方式进行锻炼培养。

        4. 选人用人不严谨

        (41)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0月26日党组书记主持召开学习会,组织干部学习《中共柘荣县委组织部、柘荣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重点强调考察谈话人数要求和考察程序,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严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二是根据《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制作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流程图,并严格按照流程图开展选任程序,确保今后程序不缺失、不颠倒。三是2023年11月12日由分管领导对考察组成员郑冰心、王秋明予以提醒谈话。

        (42)临时人员续聘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临时人员管理制度,制定《县财政局临聘人员管理办法》,加强临时人员聘用审查,充分了解临时人员思想动态和工作状态,避免出现临时人员随意进出问题。二是加强人员聘用、续聘合同签订等工作,巡察整改以来共办理3名人员聘用、续聘、解聘工作,均按要求做好劳动合同签订。

        (43)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3年11月10日召开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学习《公务员回避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二是加强会前议题审核,逐一审核会议议题和需要回避事项,巡察整改以来共召开党组会13次,审核议题46个,均按要求做到回避。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1. 落实整改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44)整改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了思想认识,把各项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作为工作整改重点, 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整改工作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省委、市委有关要求》。二是对2022年公有资产巡察未完成问题已持续跟进;并将整改进度及时向纪检部门进行了反馈。三是针对本次巡察,财政局已于8月、10月、12月多次召开党组会,对往期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对公有资产专项巡察需整改问题进行重点布置。

        (45)整改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要求, 公有资产未整改4个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成1个,即东狮山风景区服务中心停车费31.41万元和文化馆租金61.45万元已完成缴库。二是加大压力传导,印发了《柘荣县财政局关于督促各单位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的通知》,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现的普遍性问题做了通报并要求各单位加强管理,认真整改。

        未完成问题情况说明:县财政局于8月、9月和11月联系了民政局、住建局、房地产开发公司,就公有资产未整改3个问题进行分析协商,各单位反馈了未完成问题情况:洋中新村因工程项目未验收和城郊家门头项目因缺少免税证明无法办理产权证;东方家园未配建社区办公用房,开发商将2楼两套商品房抵作社区办公用房无法完成过户,华龙一期社区办公用房早期无法确定社区办公用房的位置,后期会同各部门到实地勘测确定办公用房位置,预计6月份完成移交并办理产权证。县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本身资金缺口无法对东狮山小区地下车位进行改造形成地下车位无人购买无人愿租的局面,总体上公有资产未整改问题因实际客观原因,很难再次推进或短期内完成整改。

        下一步整改措施:县财政局将会同相关单位对3个公有资产未整改问题持续跟进。一是对于2处办公用房未办不动产权证问题,由民政局牵头会同自然资源局、住建局、溪坪社区再次协商洋中新村工程项目验收,同时由民政局会同税务局确认承担产权过户税费缴纳主体,必要时上述两处办公用房通过法律途径进行起诉解决;民政局将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东方家园未配建社区办公用房问题。二是对于2处权属无保证问题,华龙一期社区办公用房已完成实地勘测,正在加快推进办理移交。三是针对东狮山小区地下车位未实现收益问题将督促主管部门住建局将相关情况提请县政府研究解决。

        整改时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

        (46)落实整改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国有资产监督制度进一步细化,明确了财政部门,主管部门,各行政事业单位在国有资产管理中的职责,2023年12月份制定了《2024年国有资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明确了监督检查对象,内容,范围。二是做好国有资产专项检查,在7月-8月开展了对双城镇人民政府、县教育、文旅、卫健系统的10个单位资产检查; 2023年12月下旬对运输事业中心、科协等单位开展了第四季度的国有资产专项检查。三是督促各单位对发现问题认真整改,目前各单位已全部完成整改,并将整改完成情况报送财政局。四是对国有资产加强监督于2023年7月已纳入第三协作片区、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选题立项整治行动,在整治阶段从完善制度加强监管入手积极推进整改,就财政国有资产监管发现的3个问题已在2023年11月底全部整改到位。

        三、对相关干部进行处理说明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财政局党组对5名干部进行问责;其中提醒谈话4名,通报批评1名;涉及副科级干部1名,党员3名。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353753;通信地址:柘荣县双城镇柳城北路10号;邮政编码:355300;电子邮箱zrxczj3753@163.com。

中共柘荣县财政局党组

2024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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