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报告

奋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柘荣“十四五”规划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发布时间:2021-03-10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12170

奋力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为柘荣“十四五”规划开好局提供坚强保障

——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21年2月7日)

缪 生 惺

同志们:

        根据会议安排,我简要回顾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情况,部署2021年任务。

        一、2020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了坚强保证。

        (一)牢记政治属性,践行“两个维护”。抓实理论武装。县纪委常委会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跟进、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指示批示精神。全年共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会等32次,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政治监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县委的重大工作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统筹开展监督检查22批次,督促解决“难硬重新”、“六稳”“六保”、“五个一批”、疫情防控等难点问题120多个,特别是服务保障疫情防控,闻令而动、跟进监督,共查处违反防疫工作纪律等问题13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人。压实政治责任。协助县委履行主体责任,重点加强对省市主体责任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针对省委、市委主体责任检查移送问题线索,共立案处分3人。协助县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突出问题导向和“关键少数”,不断夯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突出监督首责,提升工作质效。做细日常监督。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精准处置问题线索,着力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全年共排查、处置问题线索188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91人次。做实一线监督。深化运用“四位一体”监督工作机制,推行片区协作工作法,协调贯通“四种监督”,形成合力。各片区全年共组织开展各类监督检查15批次,督促推动问题整改102个,打通一线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深化巡察监督。全年共开展常规巡察和巡察“回头看”县直单位、乡镇党组织16个,完成巡察全覆盖任务。深化拓展村级巡察,重点巡察村级党组织15个,“巡乡带村”延伸巡察村(社区)党组织14个。健全巡察整改机制,出台《关于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暂行办法》,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整改问题536个,建章立制33项,整改率达95.15%。

        (三)围绕常态长效,狠抓作风建设。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紧盯关键节点、重点领域,严查快处顶风违纪行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6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立足“监督的再监督”,深化运用“1+X”机制,组织职能部门深入开展监督检查33批次,报送疑似问题线索42条,查实16条,有力释放从严查究“四风”问题的强烈信号。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强化执纪问责,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2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推动治理“文山会海”和清理规范督查考核事项,全年精简县级3类文件26.4%,精简会议场次26.5%,精简督查检查考核事项47.3%,有效减轻基层负担。持续推动信访工作提质增效。建立标准化信访接待场所,健全规范化全员接访流程,共接待来访群众28批次,受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143件,其中检控类初次举报72件。深入践行“信访接待下基层”优良作风,全覆盖入户走访社区(村)117个、群众548人次,解决问题60个。

        (四)深化标本兼治,从严惩治腐败。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坚决稳妥惩治腐败,共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263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分别占比72.6%、24%;全县共立案审查调查74件,其中科级干部案件8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2人,移送检察机关1人。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着力打“伞”破“网”,共受理政法机关移送涉黑涉恶腐败及“保护伞”问题线索6条,向公安机关移送涉恶问题线索5条;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6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深化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加强常态化警示教育,充分运用“廉政柘荣”微信公众号和柘荣县纪委监委官方网站定期推送党纪党规知识和反面典型案例,巩固拓展“一镇一孝廉”创建成果,在省级以上媒体刊稿127篇,拍摄专题公益宣传片1部,弘扬崇廉尚俭优良作风。

        (五)坚定人民立场,维护群众利益。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扶贫监督员挂点监督机制,加强对脱贫工作成效、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共组织开展入户访查4批次312户,督促整改问题28个。组织实施“三查三清”,协调督促相关部门抓好省、市、县脱贫攻坚各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共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7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8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集中整治民生领域突出问题。督促县发改、水利、卫健等部门聚焦重点,从“小切口”入手,精准查找薄弱环节,推动解决民生具体问题57个。紧盯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执纪问责,共查处民生领域违规违纪问题8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巩固提升移风易俗专项治理成效。全年发布移风易俗宣传报道141篇,督促职能部门开展明察暗访、专项督查23批次,取消喜事酒宴、民俗活动300多场;查处违规违纪问题11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人,其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人,有效防止歪风陋习反弹回潮。

        (六)强化自身建设,锻造执纪铁军。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深化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组织开展全员培训3期278人次,持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站位、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淬炼严实深细作风。坚持严管厚爱,落实廉政家访、廉政档案、个人报告有关事项三个“全覆盖”,完善内控机制,选优聘任10名特约监察员,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坚持党建引领,深化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看到工作中存在的差距,主要是:聚焦“关键少数”监督的着力点有待进一步探索,政治监督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派驻监督仍存在短板,少数派驻机构“探头”作用发挥不理想;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差距,“本领恐慌”问题长期存在,等等。这些问题,需要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1年主要工作

        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也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和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市委四届十三次全会、市纪委四届六次全会、县委十二届六次党代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动积极服务并深度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紧扣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为深入实施全市“一二三”发展战略和“五个城”发展定位,更高水平推进“清新好柘荣”建设,全力构筑“两城两地”,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柘荣篇章提供坚强保证,以优异成绩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

        (一)加强政治建设,保障“十四五”规划顺利实施。要夯实理论根基。以庆祝建党100周年为契机,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宁德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与学习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贯通起来,与工作实际、自身职责、正在做的事情联系起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断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要突出政治监督。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围绕更高水平推进“清新好柘荣”建设、全力构筑“两城两地”、常态化疫情防控、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等重点任务,加强监督检查,更好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要严明纪律规矩。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健全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督查问责机制,监督推动各级党组织自觉对表对标,凝心聚力做好应变局、育先机、开新局、谋复兴各项工作。严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换届纪律,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线索具体且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坚决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确保换届风清气正。

        (二)构建“三不”机制,深化反腐败斗争。要强化不敢腐的震慑。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科研管理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协同做好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持续惩治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加大政法系统腐败惩治力度,持续开展追逃防逃追赃“天网行动”。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要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把查办案件与堵塞漏洞、强化监管贯通起来,着力推动财政金融、审批监管、工程建设及物资采购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要筑牢不想腐的根基。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县乡村换届等重大主题,推动常态化廉洁教育向“绝大多数”延伸。挖掘柘荣优秀传统文化和红色文化内涵,深化“一镇一孝廉”创建活动,把对党忠诚纳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坚持常态长效,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要靶向精准严肃查处。坚持不懈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加大查处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防反弹回潮、防隐形变异、防疲劳厌战。紧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特别要对搞“包装式”落实、“洒水式”落实、“一刀切式”落实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精准施治。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把监督节约粮食、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以及防止奢靡之风抬头作为重要任务,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坚决遏制公款消费中的违规违纪违法现象。严肃整治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问题。要健全制度推动长效。用好纪检监察监督举报平台,注重从干部群众反映和信访举报中发现端倪、掌握实情。对反复出现、普遍发生的问题,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促进完善制度规范。持续为基层减负,建立长效机制,发挥基层联系点作用,以下看上、靶向纠治,使广大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要纠建并举树立新风。督促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推动以上率下、严格执行。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破除“官本位”、不搞特殊化,严格管好家属子女,严格家风家教,让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新风正气不断充盈。

        (四)践行初心使命,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要保障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加强对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督促健全防止返贫和监测帮扶机制,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确保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要大力纠治突出问题。持续纠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严肃查处贪污侵占、吃拿卡要等行为,坚持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落实上级纪委工作部署,按照“群众点题、部门整治、纪委监督、社会参与”的思路,开展“点题整治”试点,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要增强基层治理效能。传承“四下基层”“四个万家”优良作风,不断推动开门接访标准化、全员接访规范化、带信下访制度化、入户走访常态化。开展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试点,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整合基层监督力量,加大对基层干部和公职人员用权监督约束力度。扎实推进村级组织换届“清风护航”行动,保障村级组织换届平稳有序推进。

        (五)落实政治要求,推动巡察监督向纵深发展。要把牢政治定位。全面落实巡视工作方针和政治巡察要求,围绕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加强政治监督。科学谋划下一个五年巡察工作规划,畅通群众有序参与巡察监督的渠道,推动巡察与组织、政法、审计、财会、统计、群众等监督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要提高巡察质效。对接融入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网,在信息共享、力量配备、发现问题、成果运用等方面贯通协作,增强监督效能。按照全覆盖任务数10%的比例,开展巡察“回头看”,高质量完成巡察五年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要抓实巡察整改。健全强化巡察成果运用、整改成效评估、向县委“报账”等制度规定,压紧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整改日常监督责任,促进巡察整改常态化、长效化。

        (六)突出职责定位,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夯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情况,推动贯彻党中央关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将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深落细落到位。协助县委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对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实施追责问责。要补齐同级监督短板。全面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聚焦“关键少数”加强政治监督的实施办法,突出“见人见事”,加强对同级党委和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探索上级纪委同下级党委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一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一级党委书记谈话、开展述责述廉评议。要持续强化日常监督。把“五抓五服务”作为信访举报工作抓手,提升综合分析质量,加大信访监督力度。深化运用“四种形态”,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对明知故犯和无心之过、肆意违规和改革失误、蓄意谋私和因公差错等区别对待、恰当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提醒、真容错敢纠错、讲政策给出路。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督促落实党员权利保障措施,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准确把握纪检监察证据标准,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促进干部从“有错”向“有为”转变。

        (七)持续深化改革,切实把改革成果转化为工作效能。要完善双重领导体制。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等关键环节,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的领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不断探索和丰富派驻机构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的有效途径,推动派驻监督更加“形神兼备”。要提升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细化监察权运行机制,健全纪检监察业务运行制度体系,把握党的领导、政策策略、纪法标准内在统一性,在执纪执法中尊重保障民法典赋予的相关权利,依法保障涉案人员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法依规、稳妥有序做好县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要强化实践探索。健全完善“四位一体”监督工作机制,进一步发挥片区协作作用,强化工作统筹,持续提升监督质效。探索运用“制度+科技”手段,推动完善“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建设,提升廉政风险防控水平。

        (八)抓好队伍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要强化政治建设。不断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从自己做起、严起,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弘扬实事求是作风,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引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能力。突出政治教育,锤炼忠诚老实、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三严三实”的优良品格。深化全员培训,强化实战练兵,提升干部队伍专业化能力。要正确选人用人。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公道正派,拓宽进人渠道,严把“入口关”,健全干部培养选拔考核评价体系,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指导。要严格监督管理。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加大严管严治、自我净化力度,进一步发挥特约监察员监督作用。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确保安全文明办案,严守纪检监察权力边界。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防止“灯下黑”,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力谋私贪腐,以铁一般的纪律作风锻造纪检监察队伍。

        同志们,新时代要有新气象新作为。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领导下,砥砺初心、勇担使命,全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柘荣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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