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柘荣县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3-07-06 发布者:组织和宣传部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1743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2年11月15日至12月14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司法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2月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政治担当,认真履行整改责任

        (一)加强领导,有序推进

        为加强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的领导,确保巡察整改有序推进,局党组成立了党组书记、局长孔美清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协调巡察整改工作的推进。

        (二)强化担当,压实责任

        结合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认真梳理整改事项,形成整改方案。每一个问题都有具体整改措施,有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对应负责,有具体整改时限,层层压实责任,推动整改落实。2023年2月10日,召开党组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对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推进整改落实,并开展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分类整改,统筹推进

        把巡察整改贯穿司法行政工作全过程,边学边改,立行立改,以巡察整改检验工作成效。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明确具体目标和措施,限时整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建立长效整改机制,持之以恒抓整改。

        (四)建章立制,确保长效

        一是建立整改责任制。把每一个巡察整改问题责任具体到班子成员、具体部门,明确整改时限,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把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汇报作为党组会的一项议程,专门听取整改汇报,研究解决遇到困难和问题。对一些重大问题,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三是建立整改销号制度。对整改问题进行“挂号”,实时跟进,完成一件,“销号”一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有差距

        (1)学习新思想、新精神不及时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学习新思想、新理论、新精神。修订《柘荣县司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柘荣县司法局党支部学习制度》,做到深学细悟践行。2023年3月3日,组织全体干部学习习近平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省委、市委、县委政法会议精神等。3月29日,邀请市县委党校专家,开设《提升法治素养 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涵养优良家风 增强文化自信——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家教、家风重要论述》、《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等专题课程,确保理论学习全覆盖。二是持续改进和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组织局班子成员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党章》等内容,1-5月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会上进行专题研讨,并作重点发言。三是完善制度2项。

        (2)总揽法治建设参谋助手作用未充分发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深入开展业务学习。2023年2月7日,分管副局长组织秘书股重新学习《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并于2023年4月19日上午召开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依法治县业务培训会,对中层以上骨干进行培训,学习依法治县相关业务知识。二是规范开展依法治县工作。调整充实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成员,成立3个协调小组,并于5月5日召开全县守法普法协调会议,审议通过并印发《2023年柘荣县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2022年以来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共出台文件7份。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组织依法治县各项会议共计4场次,落实中央法治督查,对八五中期评估等各项工作进行布置。2022年12月20日制定印发《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规定》,2023年6月,制定中共柘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向全县各单位发函征求意见,并提交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研究,加强对全面依法治县的统筹协调和整体推进。三是认真履行法定职责。于2023年4月24日印发《柘荣县2023年度法治督查工作计划》并要求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有力推动依法治县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3)法治监督作用未切实发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印发《关于及时公布并报送2023年度国家机关“谁执法 谁普法”责任清单的通知》,要求各责任主体公布并报备清单,并将该工作纳入年度法治监督计划。2023年3月24日,召开柘荣县2022年度述法会议,8家述法单位对“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现场述法。4月13日,印发《关于做好“八五”普法中期评估迎检自查工作的通知》,对各乡镇各单位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检查工作进行部署。5月份,印发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和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普法责任落实到位,提升实效。二是多措并举,切实发挥法治监督作用。督促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执法程序、执法结果等信息。全县公开法律法规65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59条,执法主体公示18条,执法人员公示21条,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条,执法结果公示343条。三是发挥案卷评查规范行政执法作用。2023年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上半年全县共有8个行政执法单位有行政处罚案件共97件,抽查了8个行政执法单位共30件,通报了7个行政执法单位6个类型问题,实现行政执法单位评查全覆盖。

        2.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存在不足

        (4)综合协调行政执法,从源头上控制诉讼案件数量和败诉风险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行政执法相关法律法规列入“法宣在线”平台必修课。联合县委党校在春季科级班中,增设行政执法相关课程,其中县水利局、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4月开设了执法培训班,切实增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二是完善行政行为考评制度,制定行政行为合法率评估标准和行政复议合法率评估标准共24项评估内容,将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法律顾问覆盖率、败诉率纳入行政行为合法率评估标准。三是落实府院联席会议制度。2022年8月9日,召开府院联席会议,形成县政府专题会议纪要《研究依法行政、行政非诉案件审理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纪要》(〔2022〕45号)。9月30日,转发《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行政应诉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柘政办〔2022〕49号),加强诉源治理、合力化解行政争议、防范败诉风险。四是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庭代训”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截至目前,全县行政诉讼案件9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行政应诉案件败诉率为0。

        (5)行政复议存在审理案件延期、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办理效能,制定《行政复议合法率评估标准》,并纳入行政执法单位绩效考核内容。二是壮大行政复议队伍。通过2022年下半年事业单位联考招录一名复议工作人员,进一步配强行政复议人员力量。三是制定《行政复议案件办理程序规定》,规范办案流程,提高复议案件办理效率,减少延期率。今年以来,累计接受行政复议申请14件,办结10件,延期率较去年下降16.67个百分点。2023年4月17日、4月20日分别在县委党校、县水利局开展行政复议专题培训,提升办案质量。四是提升行政执法部门就了尘僧服有限公司有关执法事项监督力度。通过召开协调会、面对面交流等方式,多次组织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及相关执法单位针对了尘公司违法问题进行沟通,目前已将了尘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处置措施的法律意见及工作流程图交付5个相关行政执法部门。

        (6)督促编制“四张清单”制度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督促各部门编制“四张清单”制度。印发《关于加快落实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的函》,督促各单位加快编制四张清单。印发《柘荣县司法局关于进一步推动做好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编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执法单位的工作要求、工作时限。截至目前,17个部门已完成四张清单编制。县住建局没有行政政处罚权和行政强制权,无需编制四张清单。剩下9个部门因国务院部委未授权地方编制四张清单,因此无法编制四张清单,我县实现“四张清单”应编尽编。

        (7)指导督促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组织作用发挥不平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拓展行政调解领域。认真落实《中共柘荣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柘委法办〔2020〕7号)要求,2023年2月22日,县司法局发函给农业农村局、水利局、发改局,指导三个行政部门设立行政调解组织。目前全县共有15个行政调解委员会。二是加强业务指导。印发《2023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下达2023年度人民调解案件任务数,专职调解员年均调解案件数至少达12件,认真落实季度督查通报制度,3月1日-2日组织到双城、黄柏、楮坪司法所开展司法所业务工作督查,5月26日、5月31日分别组织到东源、富溪、乍洋司法所开展司法所业务工作督查,将季度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核重要依据。2023年4月17日,对各司法所2023年第一季度促进法治工作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司法所序时完成工作任务。截止目前,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医患纠纷调委会等行业性专业性纠纷调委会共调解纠纷161件。2023年4月27日,对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交通局等9个行政单位发出《关于做好2023年行政调解工作的提醒函》,提醒每月及时报送本单位行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目前,民政局、人社局行政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数实现零的突破。2023年6月13日,召开2023年柘荣县行政调解工作会议,总结交流调解经验做法,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并部署推进下一阶段行政调解工作。三是强化人民调解员培训管理。印发《2023年度人民调解“三比三看”竞赛比武活动的通知》,进一步深化“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实效,增强比学赶超氛围,切实提升基层调解员综合素质和基层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水平。印发《关于表彰柘荣县2020-2021年度“先进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先进人民调解员”暨“金牌‘草根和事佬’”的决定》,并于3月30日组织召开表彰会,共表彰了“东源乡调委会”等7个先进调委会和14名先进调解员暨金牌草根和事佬,进一步激发了调解员积极性。同时,3月30日,县司法局组织召开柘荣县人民调解员培训会,9个乡镇调委会、12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调解员参加会议,相互交流分享调解经验,进一步提高了调解员调解能力水平。2023年,全县42名专职调解员共调解纠纷321件。

        (8)普法宣传形式单一、创新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拓展线上线下渠道。线上充分利用法治柘荣微信公众号开展法治宣传,推出《图说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案说法》系列专栏24期。实时更新“法宣在线”平台,为各单位学习法治课程,浏览法治资讯提供便利条件,有效拓宽学习渠道。线下依托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4.15国家安全日等活动,通过制作卡通宣传折页及漫画展板,以更贴近群众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提升普法效果。二是加强“12348”法律服务热线宣传。依托2023年全县“3.5”学雷锋活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集中宣传活动等开展为契机,组织局青年法律志愿服务者深入村(社区),粘贴宣传海报,为过往群众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折页、宣传品,面对面宣传“12348”热线,解答法律咨询。三是通过制作法律援助宣传折页、“12348”热线宣传海报,定制指甲刀、笔、手提袋、伞等实用宣传品,并将“12348”热线印刷在宣传折页、宣传品显著位置,扩大群众对“12348”热线的知晓率。

        3.规范性文件审核机制落实不够到位

        (9)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脱节漏审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漏审的《柘荣县促进刀剪产业发展的五条措施》、《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促进柘荣县电子商务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柘荣县促进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六条措施的通知》进行补充合法性审核。二是杜绝漏审规范性文件。2023年至今县政府共制定印发规范性文件7件,全部经过合法性审核。三是举一反三,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制定印发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前置办法,进一步规范我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23年4月20日,转发《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报送2023年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项目的通知》,要求各部门报送2023年度行政规范文件制定计划,未列入计划的,原则上不予制发。

        (10)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仓促、报备拖拉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备案流程,起草部门送审材料提交合法性审核前均需政府办审批,确保合法性审核不少于5个工作日。2023年至今县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7件,合法性审核均不少于5个工作日。二是建立联动沟通机制。由县政府办、司法局指定专人每半个月排查文件,杜绝报备超期问题出现。三是建立年度通报制度。2023年4月4日,印发《中共柘荣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2022年度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情况的通报》,对6个单位7个类型问题在全县范围进行通报,点名通报文旅局负责报备的《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严重超期的问题。

        (11)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缺失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动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印发《中共柘荣县委依法治县办关于2022年度全县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情况的通报》,督促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报送部门规范性文件。截至目前,共备案审查7份政府规范性文件。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培训。2023年4月17日,联合县委党校开设《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课程,提升乡镇、部门对规范性文件的认识。三是截至目前,共3个单位报备部门规范性文件,实现部门及乡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零的突破。

        (12)政府规范性文件应清未清

        整改情况(已完成):进一步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2022年12月开展全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转发《柘荣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其中4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3件规范性文件重新修订,52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失效。同时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清理。

4.社区矫正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质量有待提升

        (13)社区矫正未因人而异,且日常管理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立行立改。乍洋、东源司法所针对5名社矫对象的实际情况重新调整矫正方案。同时,针对检察院发出6次《纠正违法通知书》、部分司法所社矫对象入矫当月未考核、请销假手续不规范、矫正小组组长未调整、暂予监外执行的社矫对象病情诊断材料缺少《疾病证明书》等问题均按要求整改到位。二是加强督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福建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制定每季度督导检查计划,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督查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3月6日、3月21日组织全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2场次,切实提高社矫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已由分管领导对乍洋、东源、英山、楮坪司法所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问责追责4人。

        (14)社矫教育打折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2023年度社区矫正学习教育年度计划方案,增加“四史”党的二十大报告等教育学习内容。2023年4月20日,组织新入矫的20名社矫对象参加一期教育学习培训活动,各司法所共组织辖区内社矫对象开展学习教育15场90人次。二是丰富社矫公益活动形式。结合疫情防控、创城、植树节、学雷锋宣传月等工作活动,因地制宜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3月9日,楮坪司法所组织辖区内5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对楮坪村主要道路及法治公园的卫生环境进行清洁,并化身志愿者向村内村民进行防电信诈骗、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宣传;3月14日,乍洋司法所组织社矫对象开展“学法添绿奔新生”公益植树活动,在植树的同时工作人员还向社区矫正对象详细讲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盗伐林木罪等法律知识,引导社矫对象自觉爱护树木、杜绝破坏林木,切实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劳动意识和社会责任感;5月30日,黄柏司法所组织辖区内3名在册社矫对象到黄柏游氏文化园开展集中公益活动等。

        (15)刑满释放人员未及时纳入安置帮教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开展信息核查比对。14名刑满释放人员,其中2 人非柘荣县户籍、1人判处拘役在看守所服刑,不纳入安置帮教管理对象,其余11人已于2月底纳入安置帮教管理。二是加强业务培训。2023年4月19日组织召开安置帮教工作培训会,进一步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三是强化信息管理。每日登录福建省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查收人员信息核查、衔接信息,做好衔接工作。目前,系统共核查、反馈10名服刑在押人员基本信息,核查率100%;系统衔接刑满释放人员31人,衔接率100%。

        (16)安置帮教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认真落实《福建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基地管理办法(试行)》,依托福建省伟华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过江龙卫浴有限公司、宁德市桂岭茶业有限公司、宁德市科龙精密机车部件有限公司等4家有实力的企业作为曙光安置就业基地,为刑释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回归社会搭建了平台。目前, 有意愿到基地就业的刑释人员2人,安置2人,实现基地安置率100%。同时,结合“春风行动暨就业援助月”等活动,通过手机短信推送就业信息1590条。二是加强刑释人员心理疏导和干预。通过发送手机短信推送心理健康辅导文章1022条;与县内心理健康专业团队签订协议,形成长期合作关系,按时按需开展心理咨询。2023年4月20日,开设“知错能改,错误才有意义”心理健康辅导讲座,进一步加强安置帮教对象的心理健康教育,帮助他们提高情绪管理能力,降低重新违法犯罪风险。三是深化季度排查、信息比对机制。印发《2023年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开展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重点人员专项活动。2023年上半年,联合乡镇派出所对在册的刑满释放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加强省外刑满释放人员信息比对补录和衔接工作,衔接省外刑满释放人员16人。2023年衔接79人,其中无缝衔接66人,排查衔接13人,衔接率达100%,安置帮教79人,目前在册刑满释放人员459人,其中14类重点人员65人,落实重点人员“双列管”1人。

        (17)部分安置帮教档案不齐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和规范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档案管理,编制《柘荣县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手册》,全县9个司法所于2023年起按照新《安置帮教手册》规范制作档案,统一安置帮教档案台账样式,做到安置帮教对象一人一档。二是加强督促落实整改。城郊司法所已补充刑满释放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规范填写走访调查情况表、档案保管期限4份;英山司法所已补充刑满释放通知书、解矫通知书4份;楮坪司法所已填写安置帮教档案编号33份、补充释放说明或刑释解矫通知书等材料18份。同时举一反三,将巡察反馈问题通报其他所,双城、乍洋等6个司法所对照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进一步规范了安置帮教档案台账。三是认真落实季度司法所业务督查工作。2023年3月1日至3月2日,组织开展一季度司法所业务工作督查,抽选双城、黄柏、楮坪司法所检查安置帮教档案,整改问题13个。5月26日、5月31日组织开展二季度司法所业务工作督查,抽选东源、富溪、楮坪司法所检查安置帮教档案,整改问题7个,有力推进司法所业务规范化建设。四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2023年2月7日,由分管领导组织人参股工作人员对2022年度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剖析,制定具体整改措施。4月下旬,按照局党组安排,对城郊、英山、楮坪司法所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问责追责3人。

        5.推进法治人才队伍建设不够有力

        (18)推动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充实行政执法队伍,将执法考试参与率、通过率列入依法行政绩效考核指标。组织全县2022年行政执法考试报名工作,共有122名工作人员参加考试,110名工作人员通过考试,目前我县共有持证行政执法人员310名。新增62名事业编制到乡镇综合执法大队,充实乡镇执法力量。二是落实执法人员公示制度。督促各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19)党政机关公职律师应设未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人员开展公职律师申报工作,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法治督察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范围。二是开展摸底调研。组织各单位填报《党政机关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人员汇总表》,截止目前,全县党政机关通过司法考试干部13人,符合公职律师设立条件7人,已申请公职律师4人,剩余人员因未参加岗前培训不符合公职律师设立条件。

        (20)法律援助靠“外来和尚念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增加人员配备。县法援中心通过2022年下半年事业招考新录取1名法学专业、研究生学历且具备法律职业资格的事业干部。二是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思想政治教育和业务能力培训。2023年3月29日,举办第一期政治轮训班,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纳入培训对象,组织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家风家训、扎实推进依法行政等内容。4月19日至4月20日,通过组织开展心理健康、保密工作、文电审办等集中系统培训,引导干部增强心理建设、强化保密意识、明确公文格式,进一步提升政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

        (21)法律服务人才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引进律师人才。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的通知》,将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纳入法治督察和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强化刚性约束。并采取专兼职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法律顾问配备到位。截止目前,全县47家党政机关均已配备法律顾问,配备率100%。此外,福建远见律师事务所律师游建冰及我县法援中心退休律师钟谢兴在我县执业,另有11家律所律师在我县党政机关担任法律顾问。二是多次动员退休干部发挥余热积极从事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并通过发函的形式督促两基层法律服务所负责人尽快整改到位。下一步将依据《关于开展违规兼职基层法律工作者专项清理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责令其进行清理,并将结果报至我局。三是推动建章立制。根据《中共柘荣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细则><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文件要求,将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县委人才培养计划,加大法治人才培养力度。

        6.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差距

        (22)重视程度不够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4月11日,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的重要论述、《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建设具有强大凝聚力和引领力的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等作为主要学习内容,会上班子成员针对学习内容开展交流研讨并作重点发言,确保学有收获、学有成效。二是强化思想认识。2023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意识形态工作总结暨2023年工作部署会,专题部署意识形态相关工作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三是健全完善“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审核程序,确保信息发布质量。

        (23)线上载体运营推广不扎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多渠道推广线上运营载体。通过志愿服务扫码,动员部门、乡镇关注“法治柘荣”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从50多人增加到244人。下一步将在法律服务窗口增设“法治柘荣”扫码关注牌等方式,扩大覆盖面。二是抓好推荐阅读。通过微信转发、群发新闻信息等方式,呼吁大家阅读并转发,形成辐射效应。新闻阅读量最高一期达460人次,“以案说法”系列最高一期阅读量达214人次。三是切实补短增优。在公众号积极转发《社区矫正法》动漫宣传片、图解《社区矫正法》、《图说·民法典》等内容,并增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法规”等专栏,为大家学习和查询法律法规知识提供便利。

        (24)线下阵地宣传载体更新不及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线下宣传载体管理,对线下宣传阵地的建设、管理开展自查,并及时更新宣传内容及相关制度。2023年3月初,完成党员活动室党员权利义务新版上墙、溪坪社区法治宣传阵地等宣传内容更新替换。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2023年3月11日,在局机关宣传栏增设党的二十大精神专栏,供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交流。三是严格线下宣传载体的审查把关。印发《柘荣县司法局“三审三校”制度》,在线下宣传载体制作前按制度开展“审”“校”把关。四是完善制度1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形式主义问题依然存在

        (25)制定文件照搬照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召开专题培训会议。2023年3月30日,针对局机关业务骨干召开公文写作培训会议,规范工作流程,重申办文办会制度规定,杜绝再次出现文件印发雷同、照搬照抄等情况。二是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责。由分管领导对人参股负责人进行通报,对秘书股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问责追责2人。

        2.督促指导公共法律服务存在短板

        (26)聘请法律顾问雇而不问、雇而少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印发《柘荣县司法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的工作计划》,随机抽取福建颢腾律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并针对检查存在的仅公示执业律师姓名和照片,未公示执业证号,案卷立案审批表中没有利益冲突审查一栏等2个问题要求律所整改,现已整改到位。同时于3月16日召开座谈会,强调律师作为村居法律顾问需加强服务意识,并提高知晓率。二是通过在法律服务工作室制度牌上增加法律顾问信息及宁德市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集中服务、“乡村治理法律实务‘漫谈’”法治讲座等宣传活动,有效提升群众对法律顾问的知晓率。截至目前,全县村居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提供法律建议138条;指导制定村规民约1件;帮助制定规范性文件1件;法律咨询和代写法律文书2082人次;开展法律援助服务1件;发放宣传单12757份;为村(社区)、企业开展法律服务130次;调处理案件26件。

        (27)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不到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知晓率。通过“3.5”学雷锋志愿普法宣传、“法律服务惠民生”主题普法志愿宣传等活动,宣传村居法律顾问及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共发放宣传资料700余份,现场法律咨询40人次,加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宣传力度。二是规范基层法律工作室使用。目前东源村已重新选定办公室,已完成设计上墙内容定稿制作。福源社区办公楼已装修完成,在原办公室设计上墙内容,重新布置。西源村已将存放的物资搬离至一楼存放,已完成整改。三是加强督导检查,避免相同问题再次出现。2023年3月13日-17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室工作情况摸排,未发现其他村有法律服务工作室被占用等情形。

        (28)公证实质审查不严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公证实质审查的力度和深度。今年以来,共依法办理公证案件123件,未存在批量公证案件。二是严格审查核实工作,即时改正错误。重新对抽查的案卷进行核对,对出现问题的案卷(2020)闽柘证内字第328号华宁超市现场监督公证、(2022)闽柘证内字第35号魏珊译本与原本相符公证进行改正并加盖公证校对章。三是开展案卷自查抽查工作,对2022年的案卷进行抽查,查找错误,并及时更正,确保不会出现类似错误。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针对公证实质审查不严谨问题,由分管领导对公证处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问责追责1人。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格

        (29)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率低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进一步规范化资金使用。结合2023年全年工作,制定全年资金使用计划,针对政法转移专项资金进行合理规划,避免再次出现专项资金使用率低的问题。截至目前,中央和省财政于2020年下达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已经全部使用,使用率100%。二是加快智慧社矫结算工作。完成智慧社矫业务用房改造、设备采购结算工作,目前设备在安装阶段,待验收完成后按照合同及时结算支付。

        (30)应建账未建账,应上解未上解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自查自检,保证各业务账目合理规范。2022年11月30日,完成中心法律服务所凭证录入,并及时对凭证进行整理归纳。二是建立完善柘荣县司法局、柘荣县司法局工会委员会、柘荣县人民调解协会、柘荣县公证处下属4个单位账目,并按时更新,保证账务及时处理。三是及时补上解工会经费。已补上缴工会经费3.52万元,并按计划做好每年工会经费上缴工作,保证司法行政系统各账户管理及使用合理合规,效率运作。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针对应建账未建账,应上解未上解的问题对财务进行批评教育,问责追责1人。

        (31)银行账户法人未变更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变更工会法人。2022年12月9日,将工会银行账户法人变更为孔美清。二是及时调整网上采购平台法人,已将网超采购平台法人变更为孔美清。三是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机构运行。遇到人员变动,及时更换调整相关证件、平台法人,保证司法行政工作有序进行。

        (32)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调整账目,保证账实相符。对存在问题的2022年1月账上多录入4000元慰问金进行调整,并重新排序打印并入账本;将10月份20号凭证职业年金归垫87499.55元(实际为11月初发生额)调整至11月账目;2019年10月拨付信访维稳经费4万元及2019年3月、12月分别预支协理员保险费3.20万元、2.39万元,由原单位法人补充审核,并附上相关依据,保证账实相符。二是定期自查梳理。已针对2019年至今的账进行全面自查,未发现除以上问题之外的账账不符、账实不符情况。三是修订《柘荣县司法局财务审核制度》,对局财务审核制度进行完善,明确审核流程,保证财务审核流程的规范。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针对资金使用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对出纳进行批评教育,问责追责1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1.落实“两个责任”存在差距

        (33)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制度建设。制定《中共柘荣县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等6个方面,明确责任清单28条,做到权责分明、分工明确。二是加大学习宣传力度。2023年1月11日,召开2022年度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会议,传达并部署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2023年3月3日,召开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传达学习2023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中共柘荣县纪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并提出贯彻意见,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34)“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柘荣县司法局党组议事工作规则》,将“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内容和流程列入工作规则,明确临时人员聘用和续聘事宜需经党组研究。二是严格执行制度。2023年以来召开党组会议27场次,研究司法所业务用房提升、临时人员聘用和续聘、“十佳工作者”人选推荐等事项,各党组成员对会议议题进行了充分讨论,党组书记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

        (35)纪检监督检查不够严格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纪检监察力度。2023年,驻司法局纪检监察组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四风”树新风工作要求,紧盯违规吃喝、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公车私用、酒驾醉驾等易发多发问题,认真开展监督检查。截止目前,共开展明查暗访4次(其中,元旦、春节期间3次,五一节1次),电话提醒21人次,对领导带班、干部值班情况电话抽查11次,坚决遏制“四风”问题反弹回潮。二是加强财务管理,规范现金使用。制定《柘荣县司法局关于加强财务管理规范化有关规定的通知》,责令出纳将4个单位现金取出,并存放至专门保险柜。

        2.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36)党建工作重视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制定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将党建工作纳入局二级绩效考评,同步推进党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2023年4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3年党建工作任务。二是严格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2023年2月22日,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作述职报告,并向全体党员汇报2022年支部工作情况。三是增强党务工作力量。2023年4月21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新增一名具有4年党龄的党员负责连芳萍同志抽调期间党务工作,确保不再出现党务工作由非党人员负责的情况。

        (37)党支部换届不及时,换届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组织学习换届相关规定,认真梳理换届流程。2023年4月12日,召开支部集中学习会,组织机关党员、党务工作者重新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吸取经验教训,提前介入谋划。与系统党委沟通换届事宜,按时做好“三报三批”等支部换届材料准备,确保今年10月完成换届选举工作。

        3.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38)民主生活会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政治规矩,组织班子成员重新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民主生活会会前谈心谈话制度,完成谈话82人次,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二是针对剖析材料不符合要求、不深刻的人员,要求其提高思想认识,并重新撰写剖析材料。三是加强审核把关力度。党组书记加强对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提出修改意见。

        (39)组织生活会开展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制度。2023年3月,完成2022年组织生活会前谈心谈话,切实做到支委成员之间、支委成员与党员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开展互谈互评。共开展谈心谈话58次,收集征求意见52条。二是组织集体谈话。2023年3月12日,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党员开展集体谈话,重申谈心谈话制度的重要性。

        (40)党课教案敷衍了事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做好党课审核把关工作。制作《柘荣县司法局党课审批表》,进一步明确党课主题、授课时间、授课对象、授课目的及授课内容,党组书记、党支部书记对党课教案内容提出审批意见,确保党课质量。二是建立党课质量评议机制。制作《柘荣县司法局党课质量评价表》,听课人员从授课内容、授课过程、授课效果及总体满意度等方面对党课质量进行评价,规范党课评价方式。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针对党课教案敷衍了事的问题,局党组于2023年4月21日对两位相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4.干部培养和管理有待加强

        (41)中坚骨干力量不足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注重干部正向激励。印发《柘荣县司法局关于鼓励领导干部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鼓励干部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目前新增1名干部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7名干部有意愿参加考试,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队伍专业力量。二是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所长,目前已与县组织部沟通并推荐城郊、宅中、富溪、黄柏、英山等5个基层所所长人选。三是加强人员招录配备。通过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招录城郊所、宅中所助理员共2名,招录工作已于2023年2月25日完成笔试阶段,4月16日完成面试阶段,4月25日完成体检,目前处于录用考察阶段。

        (42)干部心理疏导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心理辅导。2023年4月19日,邀请专业心理咨询师吴永峰为全体干部职工开设《成为更好的自己--关于“人”的说明书》心理辅导专题课,并与其团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加强干部日常心理辅导和心理干预。二是加强干部心理压力疏导,有针对性开展谈心谈话工作。通过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谈、分管领导和各基层司法所负责人、股室负责人谈,加强关心关爱,充分了解基层干部思想动态,切实提高基层干部心理健康水平。本次谈话共计52人次。三是通过工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丰富干部精神生活,减缓工作压力。2022年以来,累计组织开展16场次职工活动,其中2023年开展7场次。

        (43)考勤管理不严格,请销假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考勤管理制度。修订出台《柘荣县司法行政系统考勤和请销假制度》,重新核对考勤录入,对遗漏人员重新纳入考勤管理,强化制度约束。二是强化督查考评。针对局机关干部考勤情况,每月初进行公示通报。截至目前,针对局机关干部1、2、3、4、5月份考勤进行公示通报。其中1月份请假2人次,2月份请假1人次,3月份请假3人次,4月份请假3人次,5月份请假8人次。三是规范请销假工作。严格按照《中共柘荣县委组织部 柘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工作的通知》(柘委组综〔2022〕67号)文件要求,落实干部职工请销假备案制度,推动干部考勤和请销假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截止目前,共报县委组织部或县人社局备案17人次。

        (44)未严格遵守回避原则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回避制度学习。2023年4月4日,组织局班子成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公务员回避规定》等内容,要求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回避制度。二是重新审核相关人员。2023年3月30日,由局政治部牵头组织走访该人员所属司法所,详细了解其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并作出客观评价。4月4日,党组会议对考察情况以及该人员提交的个人总结进行综合考量,经研究认为该人员符合司法协理员聘用要求,决定继续予以聘用。三是加大党组会议议题审核把关力度。制作《柘荣县司法局党组会议议题呈报表》,严格做好议题呈报、审核、汇总等工作,要求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回避原则,自觉提出回避申请。

        (45)个别专职人民调解员违反不得兼职的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对相关人员做好约谈工作。2023年3月24日,对当事人进行约谈,责令其取消兼职工作。4月18日,专职人民调解员郑某某表示无法取消兼职工作,主动向县局提交辞职报告。4月21日,经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同意其辞职。二是加强自查,强化摸排。发放《干部兼职(任职)情况自查表》,并要求做好自查整改工作。三是把好入职审查关。在招聘条件中设置不得兼职要求,并在入职前将兼职情况与综治、纪检等一并列入前置审核。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46)津补贴发放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及时收回多发补贴。2023年2月7日,责令相关人员退回多发补贴(含多发应休未休补贴11422元、超发法律援助办案补贴4320元)共计15742元。二是加强学习。2023年4月20日,召开财务专题培训讲座,提升业务能力。三是加强津补贴审核把关。从2023年1月开始,共发放应休未休补贴15.39万元、车补5.64万元、话补1.69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贴8.9万元,共计31.62万元,所有津补贴发放均由分管领导把关、主要领导审批后发放。四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针对津补贴发放不规范的问题,对财务进行批评教育,问责追责1人。

        (47)仍存在大额现金支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制定《柘荣县司法局现金管理规定》,规范财务行为,杜绝大额支出使用现金结算。二是及时开通工会网上银行。以转账方式代替大额现金支出。三是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针对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对出纳进行批评教育。四是完善制度1项,问责追责1人。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司法局党组期间,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3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8人,党员7人,其中提醒谈话7人,通报3人,批评教育3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政法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使用率低

        情况说明:已完成智慧社矫业务用房改造结算工作,目前设备正在安装调试阶段,待验收完成后按照合同及时结算支付。

        整改措施:加快设备验收工作,尽快支付设备采购剩余款项。

        完成时限:2023年9月30日

        (2)中坚骨干力量不足

        情况说明:已向县委组织部推荐城郊、宅中、富溪、黄柏、英山等5个基层所所长人选。

        整改措施:积极与组织部门沟通协调,尽快配齐配强基层司法所所长。

        完成时限:2023年12月31日

        下一步将以巡察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整改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结合起来,大力推进问题整改,以制度巩固整改成果。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坚持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对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继续加大整改力度,在规定时限内,坚决完成整改任务。主动担当,善作善为,促进我县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310956;通信地址:柘荣县双城镇柳城东路96号;邮政编码:355300;电子邮箱fjzrsf@163.com。

中共柘荣县司法局党组

2023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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