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柘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2-08-15 发布者:组织和宣传部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2922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2月17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供销社开展了巡察。并于2022年1月2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力落实巡察整改

        (一)统一思想认识,认真研究部署。2022年1月28日,县供销社召开领导班子会议,认真传达了巡察反馈意见精神,诚恳接受巡察组提出的巡察反馈意见,并要求班子成员把思想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认真领会、深刻反省,要求下属企业、各科室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按照“抓准、抓实、抓紧”的要求抓好巡察整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立即成立县供销社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巡察整改任务分工。县供销社主要领导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始终将整改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以身作则、靠前指挥、严格把关,统筹抓好巡察整改工作。县供销社班子成员按照职责抓好分工范围内的整改工作,带头抓好自身整改,带领分管股室和单位,针对巡察指出的问题逐条研究整改举措,逐项推进督促落实。

        (三)精心组织落实,推进全面整改。2月23日,我社研究制定了《关于落实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意见的4个方面问题分解成16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整改措施、分管领导、承办单位和整改时限,列出整改清单。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坚持把整改成果落地见效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从源头上抓好预防、堵塞漏洞,形成全面从严治党的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 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深不细”的问题。

        (1)未传达贯彻学习与供销工作密切联系的内容。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18日下午,组织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中的《把乡村振兴战略作为新时代“三农”工作总抓手》、《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等篇目,结合我社实际情况,认真开展学习研讨。二是2月18日下午,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国总社七代会精神,县供销社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谋划,提出具体要求。

        (2)学用结合不紧密,未结合实际提出贯彻意见。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1月27日上午,组织收看省供销社第四届理事会监事会第六次全体会议视频会,结合省社工作部署,认真谋划改革发展目标任务和主要重点工作。二是2月18日下午,重温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供销合作社的指示精神,推动供销综合改革工作的开展。三是3月11日下午,组织学习传达市供销社第一届理事会第五次全体会议暨全面从严治社会议精神,结合县供销社实际情况,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2.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不到位”的问题。

        (3)基层供销社未当好“店小二”、做好“服务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5月19日,已成立宅中乡山樟村基层社,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二是完善《富溪基销社管理制度》,加入土制山茶油、家庭作坊酱油、干面、笋干、茶叶等地方特色产品纳入门店,添加锅碗瓢盆桌凳和小农具等日用品,丰富交易品类。三是设立中通、顺丰快件寄存中转站点,为群众提供快递服务。

        (4)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充分。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4月25日,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2家,积极发挥为农服务职能。二是已制定《2022年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销参观交流方案》,5月18日,供销社开展学习交流活动,邀请金锄种植、久久农业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到丰收农业、融盛辣椒省级示范社参观、座谈,交流运营经验,并对经营成效较差的合作社进行指导,提升经营效益。三是根据每年市社下达的任务指标,将发展农民专业和合作社列入供销社年度工作计划。

        (5)未形成“三农”服务合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5月25日,已将黄柏村赵赛娇日杂店发展为村级综合服务社。二是6月7日,县供销社联合楮坪乡秀家宅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村社共建”活动,签订“村社共建”协议。

        (6)合作发展基金未设立作用未发挥。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4月6日,供销企业总公司向工商部门申请设立供销合作社合作发展基金账户,同时结合总公司实际情况,提取合作发展基金7万元。二是目前县供销社正在积极对接中食北山(福建)酒业有限公司等龙头企业,寻求合作项目,提升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能力。

        (7)双向考核评价“指挥棒”作用未激活。

        整改情况(已完成):6月1日,制定《柘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建立成员社对联合社工作双向互评的暂行办法》,提升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水平,调动成员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3.关于“对供销企业总公司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问题。

        (8)企业总公司经营管理烟花爆竹存在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18日下午,县供销社对供销企业总公司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经营学习会。会后,袁济民副主任携县社班子成员深入烟花爆竹仓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检查,对烟花爆竹台账进行细致核对,未发现账实不符的情况。二是经调查,巡察指出短缺的68箱烟花属于问题烟花,在问题烟花回收并替换给销售点后,由于管理上的疏漏,未及时填写出库单,以致出现台账未调整,库存数量却减少的情况,因此产生68箱差额。关于问题烟花金额赔偿问题已和湖南厂家沟通,将在货款结算时进行相应扣除,待疫情缓解,厂家便派人过来结算。三是6月9日,县纪委对供销企业总公司烟花爆竹经营部负责人给予政务警告处分。

        (9)仓储基础管理欠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18日下午,县供销社袁济民副主任携县社班子成员深入烟花爆竹仓库,开展烟花爆竹安全隐患大排查。督促企业总公司完成仓内堆垛距离、危化品运输车安全标识、库房防火门达不到耐火等级、消防水池漏水、监控管理缺失等问题整改。二是截至7月13日,已完成仓内堆垛距离、危化品运输车安全标识、库房防火门达不到耐火等级、监控管理、消防水池等问题整改。

        4.关于“推进依法依章依规治社乏力”的问题。

        (10)监事会“显微镜”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20日,召开供销社监事会全体会议,总结工作经验,部署下半年工作任务。二是已完成制定年度监督调研重点工作安排,5月23日,监事会对供销企业总公司开展经营效益、资产运营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并提出工作建议,充分发挥监事会“显微镜”功能。

        (11)内部审计风险防范机制不健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16日,下发《关于成立柘荣县供销社内部审计监督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柘供〔2022〕8号),建立《柘荣县供销社内部审计制度》。二是6月20日至21日,县供销社内审小组对供销企业总公司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对总公司2021年至今的财务收支、资产及企业经济效益等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提出问题2条、处理意见2条。

        5.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的问题。

        (12)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18日上午,组织召开县供销社意识形态部署会,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二是2022年度党建工作计划中,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目标及重点。三是3月9日上午,召开巡察整改专题组织生活,强调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四是4月2日上午,召开党支部学习会,学习《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明确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

        (13)“谁服务,谁普法”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5月6日,县供销系统结合农资下乡活动,前往楮坪乡向农民宣传《宪法》、《农业专业合作社法》、中央一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完善“八五”普法工作方案,将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八五”普法工作计划。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在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的问题。

        (14)党史学习浮在面上。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截至3月25日,3名党员均已补写2021年党史教育学习会心得体会。二是将根据县党工委学习实施方案,规范开展2022年党内专题学习会,做好党内学习研讨,认真撰写心得体会,收集好相关材料并存档。

        (15)制度制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修订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补充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等党员教育培训内容、《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二是对党建工作制度进行全面梳理和检查,已完善《柘荣县供销社党支部党建工作制度》。

        (16)议定事项轻落实。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15日,下发《柘荣县供销社关于成立供销会计服务中心的通知》(柘供〔2022〕15号),正式成立供销会计服务结算中心,负责供销会计服务中心工作,无偿为社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代理记账等服务,提升服务基层能力。二是落实“马上就办”的工作要求,办公室负责督办理事会议议定事项,2021年11月至今,县供销社共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3场,研究各类事项6个,目前议定事项均已完成。

        2.关于“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17)打通农村电商服务“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对各成员社农村电子商务运营情况的引导,着力提高交易额和运营效益,截至到6月30日,电商交易额达2204万元,电商交易总额占销售总额达4%。

        (18)庄稼医院建成后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已完善《庄稼医院管理运营制度》,同时将庄稼医院各项制度上墙,并认真做好庄稼医院资金项目绩效工作。二是庄稼医院已张贴病虫害等科普宣传图、配备农资科普书籍,严格依照“四统一”要求进行扎实整改。

        (19)社有企业发展扶持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1月31日,供销企业总公司根据经营状况,补助资金6000元用于参股企业柘荣县柘家供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店面广告牌修缮,提升企业知名度。

        3.关于“为农服务意识有所减弱”的问题。

        (20)农资冬储备耕监督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百信供销农资有限公司已将《福建省农资经营技术服务规范》、《企业遵守诚信经营承诺书》、《福建省农资实名购买制度(试行)》上墙。二是2月25日,业务分管领导吴锦华带队深入百信供销农资有限公司,督促其制度上墙和完善消防措施,并对出入账进行核对。目前,农资公司已完成制度上墙,消防设施齐全,台账核对无误。

        (21)引领与指导作用未持续发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3月25日,制定《2022年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营销参观交流方案》,6月2日,邀请马风景农业综合开发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负责人、红河益种植等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通过参观丰收农业种植基地、融盛辣椒食品厂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交流经验,互相学习借鉴成功经验。

        4.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22)存在账实不符,虚增资产和负债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6月以来,对“应付账款--住房公积金”和“银行存款--建设银行柘荣支行挂账”账户进行梳理核对,征求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意见后,制定账务调整方案,并于6月30日经供销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财务人员已对账务进行调整。

        (23)供销社与企业总公司往来款挂账不一致。

        整改情况(已完成):6月以来,县供销社与企业总公司重新梳理核对往来挂账,已核实差额725950.77元。该笔差额属于2010年12月,县供销社将改制后的11家基层社、下属企业共计11笔债权债务划并总公司,挂“其他应收款-供销企业总司”科目,但供销企业总公司未将此债权债务入账,由此产生差额。县供销社向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征求意见后,制定账务调整方案,并于6月30日经供销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财务人员已对账务进行调整。

        (24)向企业总公司转嫁费用。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9日下午,组织学习《柘荣县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二是截至4月1日,退还总公司精准扶贫慰问款6000元、报刊费4819元。

        (25)白条入账。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9日下午,组织财务人员学习《柘荣县供销社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不符合报销条件、报销程序不规范的一律不予报销。二是3月9日下午,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规范本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使用和管理,加强本单位财务监督。三是3月30日下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财务人员进行批评教育。

        (26)财务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3月9日下午,组织学习《供销企业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总公司财务凭证、票据等资料保管工作。

        5.关于“集体资产和收益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

        (27)集体资产和收益存在流失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16日,下发《成立柘荣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通知》(柘供〔2021〕15),制定《柘荣县供销社社有资产管理办法》(柘供〔2021〕16号)。二是4月21日,供销企业总公司前往法院执行局了解案件执行情况,案件目前仍以《福建省柘荣县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15〕柘执字第28-1号)裁定情况执行,已对保证金进行调账。三是按照租赁合同期限及时催讨租金。(截至2022年4月1日,已收回4笔租金合计33.4万元)。四是6月以来,总公司对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科目进行梳理核对,提出挂账处置方案,并于6月30日经供销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财务人员已对账务进行调整。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情况

        1. 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的问题。

        (28)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14日,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二是3月9日,规范召开柘荣县供销社巡察整改暨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组织开展会前学习、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梳理问题制定整改清单,定期跟进整改情况。三是积极对接财金系统党委、县直机关工委,认真做好软弱涣散基层党支部的整顿工作,并建立台账,及时上报整顿工作“销号”管理月报表,针对“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支部主题党日、党性分析和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不落实”的问题制定5条措施,目前均已整改到位。四是结合第34条、第36条问题,3月30日下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29)机关党建工作弱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9日,召开全年党建工作专题研究部署会,研究制定全年党建工作计划,将工作重点放在政治思想、党员管理、党风廉政等方面。二是2月14日,组织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深化党建工作认识,推动党建与供销工作深度融合。三是将党建工作纳入2022年度工作计划,与单位工作同计划、同研究、同部署。今年以来,供销社党支部共开展主题党日活动4次、上党课1次、学习会5次、支部党员大会4场。

        (30)退休党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进一步加强退休党员教育管理,对4名行动不便的退休党员采取上门送学的方式加强学习教育,对另外两名常年居住在福鼎和广西的老党员,采用邮寄教学资料的方式为其送学,并督促其参加居住地党支部的“三会一课”。

        (31)党费收缴不足额。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4月2日,供销企业总公司组织全体党员学习《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进一步加强党费收缴、管理工作。二是规范测算并足额收缴2022年度第一季度党费。三是重新测算13名退休党员2019-2021年度党费,未足额收缴的党费共计4953.6元,已完成补缴。

        (32)学习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14日,组织党员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内容学习,进一步提升其政治素养。二是2月21日上午,组织3名党员开展应知应会知识小测试进行巩固与考核,全体党员均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测试,督促其查漏补缺,达到了“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知行合一”的学习目的。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33)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有偏差。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制度,3月9日,规范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前充分开展谈心谈话11次,收到征求意见5份,会上支部4名党员逐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民主评议党员,针对存在的10条问题制定3条整改措施,会后列出整改清单并公示。二是3月23日,对2019年“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进行公开,相关党员已按文件要求重新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并由支部书记对材料进行把关签字。三是2021年12月23日,总公司组织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严格遵守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并督促公司党员参与组织生活会,应到人数17人,到会人数12人,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符合规定人数。

        (34)检视问题“年年整改年年提”。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9日,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会上支部书记和党员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自我检讨。二是落实谈心谈话制度,结合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在会前开展全面性谈心谈话,支部书记与党员之间开展谈心谈话6次,本着对同志负责的态度,真点问题、点真问题。三是供销社主任首先代表班子作对照检查,查摆了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等3个方面10条突出问题,并根据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清单,推动问题整改。四是结合第28条、第36条问题,3月30日下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35)会后整改打折扣。供销社支部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后支部未列出整改清单,未将整改清单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9日,召开2021年度组织生活会,查摆了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等3个方面10条突出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及时跟进问题整改情况并做好后续公开工作。二是3月24日,重新梳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清单,并将整改清单和整改情况在单位公示栏公示。三是3月30日下午,支部书记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36)党课教案敷衍了事。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30日上午,相关党员已重新编写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教案,并组织支部党员重上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二是结合第28条、第34条问题,3月30日下午,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对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

        3.关于“干部人事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37)由支部会议代替班子会议研究人事。2019年10月15日将办公室主任、财计股股长两个股级职务任免事宜报支部会议研究。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22日上午,组织学习《“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规范议事规则。二是加强会议议题把关,会前由专人审核上会议题,明确支部会议和班子会议上会事项范围,确保今后人事议题由班子会议研究。

        (38)简化任免程序。

        整改情况(已完成):2月22日上午,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管理工作的意见》,今后将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人选考察、征求意见、研究决定、任前谈话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39)干部队伍活力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022年3月,供销企业总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通过面试、笔试等环节,招录工作人员2名,给总公司人才队伍注入新鲜活力。二是截至4月25日,围绕“宏观政策与形势分析”“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基层社建设”等内容组织开展供销系统教育培训会4场,提高供销系统党员干部及社员对供销工作的认识。

        4.关于“干部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40)请假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22日上午,组织学习《柘荣县干部职工考勤与请假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请假管理制度。二是3月25日,完善《柘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考勤制度》,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办公室做好签到签退、请销假、外出报备等工作,定期通报,并作为干部平时考核的重要依据。

        (41)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3月1日,制定《柘荣县供销社2022年度干部培训计划》。二是截至4月25日,围绕“宏观政策与形势分析”“社有企业改革发展”“基层社建设”等内容组织开展供销系统教育培训会4场,提高供销系统党员干部及社员对供销工作的认识。

        5.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仍有差距”的问题。

        (42)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2月22日上午,组织学习《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完善会议程序,规范会议记录。二是指定专人负责会议记录、明确会议记录标准,坚持做到会上速记、会后认真整理、誊写,做到清晰、完整。

        (43)述责述廉不够重视。

        整改情况(已完成):4月18日下午,召开县供销社2021年度述责述廉会议。各班子成员均严格按照要求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报告,一把手亲自把关。

        (44)重大事项未公示公开。

        整改情况(已完成):供销企业总公司及时公开“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截至目前已对确定公开招聘人员名单、2021年度总公司收支情况等事项进行公示。

        (45)“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

        整改情况(已完成):2021年11月至今,共召开理事会常务理事会议3场,研究重大资金使用事项3个,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参会,并听取组长意见和建议。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6)2018年县委巡察共指出供销社6个方面13项24个问题,但此次巡察仍发现部分问题未整改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情况(已完成):“其他应收款-闽东荣冠建设公司挂账175万元”情况如下:县供销社和县供销企业总公司共同建设柘荣县供销大楼,承建方为福建省闽东荣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07年1月竣工。供销大楼设计为五层,原定4-5层产权归属供销社。后经研究,为保持社有资产完整性,将大楼产权全部登记在供销企业总公司名下,因此县供销社为供销企业总公司代垫支付工程预付款175万元(已开具发票,付款方为县供销社),在账务上挂其他往来款项,既“其他应收款-闽东荣冠建设公司挂账175万元”。2022年6月,县供销社向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征求建议,制定账务调整方案,并于2022年6月30日经供销社理事会常务理事会研究通过,财务人员已对账务进行调整。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4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1人,已给予政务警告处分1人,诫勉谈话1人,批评教育1人,提醒谈话1人。

        政务警告处分1人。因企业总公司经营管理烟花爆竹存在漏洞,2022年6月9日,县纪委对柘荣县供销企业总公司烟花爆竹经营部负责人陈善麟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诫勉谈话1人。因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力、检视问题“年年整改年年提”、党课教案敷衍了事,2022年3月30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王树贵对支部书记刘永清给予诫勉谈话。

        经过三个月的集中整改,县供销社的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社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于供销工作始终,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为深化供销社综合改革实现高质量发展凝聚强大正能量。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352031;通信地址:柘荣县双城镇柳城北路79号供销大厦5楼;电子邮箱fjndzrgxs@126.com。

柘荣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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