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县纪委监委重申中秋、国庆期间有关廉洁纪律要求
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喜迎二十大顺利召开。县纪委监委即日起将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并畅通监督举报渠道,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现重申“两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如下:
一是严禁违规使用公款购买赠送“天价”月饼、烟酒等节礼;
二是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三是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接待或利用单位内部食堂搞相互宴请;
四是严禁公款旅游或借公务之机公款旅游、绕道旅游。
五是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
六是严禁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旅游安排、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
七是严禁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商业预付卡;
八是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礼、借机敛财;
九是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搞权力寻租、利益输送、以权谋私;
十是严禁餐饮浪费,严禁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自觉增强纪律和规矩意识,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切实遵守“十个严禁”,做到令行禁止。
节点期间,广大干部群众若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监督举报:
1.来信请寄:柘荣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柳城东路75号);
2.举报电话:0593-6198688、8357004;
3.网上举报:https://fujian.12388.gov.cn/ningde/zherongxian
4.来访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75号一楼信访接待室
柘荣县纪委监委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