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柘荣县林业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7-06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2936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至12月2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县林业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并于2021年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切实提高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从严从实从紧推动巡察整改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2021年2月5日上午县委巡察反馈会后,局党组当天下午立即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同时将反馈会精神印发给党支部、各股办、直属各单位,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各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对照、主动认领,针对各自分管工作,研究部署整改措施。

        (二)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坚决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2021年度局党组工作重点,从严从实从紧加以推进。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6次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推进情况,落实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2021年3月19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围绕巡察反馈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

        (三)坚持问题导向,严实推进整改。建立反馈问题销号制度,健全推动督促机制,局党组每2周召开一次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度汇报,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整改工作按序时进度有效推进。领导班子成员坚持带头整改、以上率下,指导分管范围内的股站抓好整改工作。坚持把巡察整改与业务工作、开展“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融合,进一步完善科学、有序、高效的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林业系统管党治党纵深发展的思路和举措。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还有差距的问题。

        (1)学习贯彻“两山”重要理念不够到位。

        整改情况:2020年11月6日,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股级以上干部参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及其对林业的启示》专题讲座;2021年4月29日,召开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关于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行再学习,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研讨交流,进一步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2)落实上级林业重点工作还有落差。

        整改情况:强化组织领导,对2019年度造林绿化、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新梳理,结合年度造林绿化,今年春季完成2019年度未完成的3.8亩村庄绿化、143亩油茶建设任务。强化2021年度重点工作部署落实,经调度,造林绿化上,全县已完成面积4700亩,占目标任务的87.2%;松材线虫病防治上,全县完成挂设诱捕器600套,清理松枯死木14.05万株,预防性采伐面积1136亩,基本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今后,我局对上级文件要求的造林绿化、松材线虫病防控、商品林赎买等重点工作强化部署安排,健全反馈机制,确保重点工作及时贯彻、全面落实。

        (3)湿地保护管理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2021年3月26日,我局与福建省林业勘察设计院签订服务合同,开展柘荣县湿地调查与湿地名录报告编制。目前,经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后的《福建省柘荣县湿地名录编制方案》,即将报送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待审核通过后,报请县政府发布湿地名录,明确保护责任主体。

        2.关于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不足的问题。

        (4)松材线虫病防控成效不明显、疫情形势严峻。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1月16日,分管副县长组织召开松材线虫病防治现场会,对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我局充分利用科技三下乡、防治指导、普法宣传等渠道,加大《福建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条例》等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松材线虫病的危害性认识,形成人人参与防治的良好局面。二是下发了《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及时发布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趋势预报,加大防治工作指导,加强进展情况通报,督促各乡镇全面完成年度防治任务。至4月底,全县完成枯死木清理14.05万株,占任务数的100%;挂设诱捕器600个,占任务数的100%;完成防治性采伐改造1136亩,占任务的100%。三是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松林改造,提高林分防灾抗灾能力。据调度,至4月底,全县完成松林采伐改造面积5260亩,占年度任务的87.7%。

        (5)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滞后。

        整改情况:一是4月9日,下发了《关于开展现有古树名木和新增资源摸底排查的通知》,组织各乡镇林业站对本辖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古树名木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工作台账。目前,正在确定第三方资质单位对摸底调查的古树名木情况进行逐一核实鉴定,更新古树名木数据,并报省市林业主管部门认定发布,明确保护对象和保护责任单位。二是成立了古树名木抢救保护与复壮技术服务组,向古树名木日常养护单位或个人提供技术指导,2020年11-12月下达古树名木保护专项资金5万元,指导做好古树修复保护和复壮3株;2021年度拟对石山洋鹅掌楸进行抢修复壮。

        3.关于履行林业监管职能有待提升的问题

        (6-7)林业执法不规范;查处违法占用林地行为“一罚了之”、复绿工作跟踪督促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1日起,启动闲置的4部行政执法记录仪,对林业执法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存入案件档案。二是成立了林业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和法制审查委员会,明确了各责任人责任事项,不断推动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三是对2020年林业行政执法案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归档造册,由县司法局和市林业局对案卷规范情况进行检查。四是已督促项目业主于2020年7月和9月两批次为洪坑村西竹岔地块办理了项目建设用地许可,批准使用林地面积16691平方米。五是组织人员对2018年以来处理的70起违法占用林地案件情况进行自查自纠,除22520平方米非法占用林地属于农村道路或者历史遗留建筑物无法复绿到位外,督促完成160127平方米非法占用林地恢复了林业生产条件或办理了林地审批许可。六是2020年5月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出台了《柘荣县森林资源保护实施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森林资源保护列入林长制重点考核指标,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源头管控和生态修复,建立“黑名单”制度,探索将生态修复完成情况作为行政裁量权的重要依据,实现法律效果和生态效果的有机统一。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的问题

        (8)意识形态工作不够扎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将《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列入2021年度党组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于2月24日安排了专题学习。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求,将意识形态指标列为干部目标管理及干部考核、使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受到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的人员没有确定为2020年度干部考核优秀等次。三是对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思路进行修改完善,补充了意识形态工作内容。2020年度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组织生活会中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全部均按照要求体现意识形态工作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未彻底根治的问题

        (9)考核管理制度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已扣发城郊乡生态公益林护林员2020年度半年绩效奖1200元。二是2020年下半年,严格依照《柘荣县重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进行管理和考核,确定优秀等次比例5名,占比19.2%。

        (10)“双随机一公开”程序“走过场”。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6月13日对福建京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检查事项结果宣布作废。3月25日,局党组书记对执法大队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2020年度第二轮“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规定的程序规范开展检查。三是4月13日,组织执法大队和相关股室人员重新对林业随机抽查工作进行了学习培训。

        (11)文风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局2020年度工作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思路进行了修改完善,相关数据进行了更新,并经主要领导审阅。3月25日,局党组书记对办公室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制定了《柘荣县林业局公文处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公文处理工作,更加规范、标准、高效。

        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12-14)违规报销差旅费;公务接待未按规定执行;违规发放应休未休奖金。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违规报销的差旅费、餐费和违规发放的应休未休奖励等共计35842元。3月25日,局党组书记对负责审核的会计进行了批评教育;4月12日,党组书记、财务分管领导在局党组(扩大)会议分别作深刻检讨。二是2020年11月起,我局公务接待的16批次客人,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实行一事一结,“五单”齐全。三是修改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制度,4月1日起,局对4辆公务车辆实施了定点维修。四是3月23日,组织财务室、办公室、工会等股站人员重新学习了《柘荣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发放柘荣县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性支出项目有关情况的说明》等相关文件,进一步领会文件要求,提高业务能力。

        3.关于财务核销审批不规范的问题。

        (15-17)未审批先支付;报销未附依据;重复登账。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以来的林业项目拨款手续、出差报销、下乡出车、车辆维修等开展自查自纠,手续不全的,补充完善审批手续。3月25日,党组书记对财务室负责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二是从巡察反馈之日起,我局严格执行《福建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宁德市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报销审批手续的若干规定》等财经制度,加强财务管理,规范报销审批审核手续,严格落实“先审批、后拨付”程序和“四人签字”原则,杜绝出现未批先付现象。三是从2021年起,严格按照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和党建活动经费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提取工会经费附计算依据,主题党日活动附活动方案、预算、决算、公示单。四是2020年度以前国营柘荣县苗圃账务编制凭证冲销已重新登账,使账表相符。2021年起,苗圃干部的工资和福利放在林业局列支,县苗圃不再登账。五是3月23日,组织工会、党支部等股站人员学习《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柘荣县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提高业务水平。

        4.关于资产资金管理不严格的问题。

        (18)专项资金长期滞留。

        整改情况:一是委托福州山海农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我县2008、2009、2012、2013年四个年度的中央预算内沿海防护林工程投资项目保存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在秋季开展针对性补植补造,申请项目终验,消化沉淀资金480万元。3月25日,局党组书记对营造林工作分管领导和营林股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2018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剩余22.77万元,已完成资金调整使用后的项目建设,拨付到位。2019年省级财政林业专项剩余资金89.43万元,已拨付2020年度补助资金47.13万元,剩余42.3万元将于2021年12月底前拨付到位。三是组织对历年营造林和其他项目项目补助资金进行自查,未存在有留滞资金的行为。今后,我局将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严格按照财政性资金使用有关要求,及时推进项目建设,加强资金拨付工作,避免项目资金沉淀。

        (19)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督促乍洋乡水碓村规范使用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已将1.8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金发放给了林权所有者。二是2020年7月,我局组织开展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至2020年12月底前,补偿资金发放不规范的4个行政村已整改到位。

        (20)挪用应缴财政性资金。

        整改情况:调整了账户处理,助学资金2.12万元已改为从公务经费中列支。

        (21)固定资产管理不善。

        整改情况:2021年3月10日,我局已落实了固定资产专人管理,组织人员对现有固定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并全面启用闲置的4部执法记录仪。今后,我局将严格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规范执行财产购置、登记保管、使用、核销等规定。

        (22)往来款项长期挂账。

        整改情况:一是4月16日,聘请了第三方服务机构对局往来款项进行全面清理。目前,已按照服务公司的审计意见对应收款140.75万、应付款695.45万进行清理,报县财政审核。二是已收回3名在职干部借款0.94万元。

        5.关于项目工程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3-24)部分合同无效;多付项目工程款、设计费。

        整改情况:一是东源林业站修缮工程、林业局停车场及厕所改造工程、林业局夜景灯光改造提升工程项目审核造价合同,已改为与中标单位总公司签订。今后,我局工程项目审核造价将严格法人资格审查,与具备独立法人资质的工程造价公司签订合同。二是经核实,2018年高速公路森林生态景观通道绿化东源乡西源村地块签证4万元,实际拨付3.8万元,没有多拨付6400元。三是收回多支付的设计费800元。今后,我局将加强项目建设监管,进一步规范主体审查、合同签订、项目预决算、检查验收、资金拨付等环节,确保不出现纰漏。

        (25)项目资金验收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指导王氏农业专业合作社、东升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调整账务设置,分别将列支的汽油费4300元、广告牌费3000元调整为企业自筹资金。今后,我局将加强林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指导,确保资金使用符合要求,专款专用。二是林业基金站牵头对全县林下经济实施主体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调研指导,未发现违反《柘荣县林下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规定使用林下经济专项资金行为。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

        1.关于基层组织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26-29)党建工作重视不够、上党课应付了事、支部换届不严肃、发展党员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我局已调整充实党建办人员,抽调1名责任心强的中共党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重申了“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会议程序和要求进行,注重会议质量,避免形式主义。二是以网络文章代替党课教案的党组成员已重新撰写了党课教案,于3月15日重新上党课1次。3月25日,党组书记对该党组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三是对2018年6月党支部补选和2020年5月党支部换届选举材料进行重新梳理完善。今后,我局将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严肃党支部换届选举和“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保持原始记录,不随意涂改和改变。3月25日,党组书记对支部补选负责统计的同志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支部换届负责记录的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四是组织党支部同志重新学习了《三会一课制度》《发展党员制度》《组织生活制度》等基层党组织相关工作制度,重申严格落实党建制度,规范开展“三会一课”、发展党员,党课内容经由主要领导审核把关。

        2.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30-32)红脸出汗“辣味”不足、自我剖析不深刻、党员党性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要求组织召开了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开展广泛而深入的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红脸出汗”的效果。二是2017年度组织生活会未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的11位参会人员,现仍在林业部门的4名党员每人已补充提交了1份对照检查材料;在已撰写的党员中,有4名党员重新撰写了个人对照检查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均由党支部书记审核签字把关。因原支部委员已调离林业部门,4月23日,我局委托其现所在党委对其开展了提醒谈话。三是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开展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会前征求意见,征求到的7条意见建议均针对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个人工作意见,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借调在外的党员,已按要求参加了2020年度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干部撰写的个人对照检查、心得体会等严格把关,列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顿范围,对发现的抄袭问题,责令整改,做出深刻检讨。已责成9名党员干部重新撰写了学习心得体会。五是制定了《柘荣县林业局增强党员意识工作制度》,强化党员理想信念教育,牢记党员光荣使命,切实增强党员荣誉感,构筑良好的政治生态土壤。

        3.关于“一岗双责”落实仍有差距的问题。

        (33)党组书记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对2018年以来的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全面梳理自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没有体现最新精神的,一律发回重写,并经党组书记逐一把关签字通过。因没有按照要求撰写个人对照检查材料的原领导干部调离了林业部门,4月23日,我局委托其现所在党委对其开展了提醒谈话。二是严格落实《柘荣县林业局廉政谈话制度》,2020年下半年局主要领导、领导班子成员相互之间以及与股室、直属各单位负责人开展谈心谈话35次,主要以党风廉政建设为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层层传导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

        (34)综合派驻监督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驻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认真落实巡察整改要求,对包含4名领导班子在内的10名党员干部开展了廉政提醒谈话,传导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二是加大对林业项目和专项资金的监管,组织开展了2017-2020年度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对2020年度林下经济建设和造林绿化项目验收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4.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35-37)干部管理失之以宽、激励导向不鲜明、护林员选聘不严格、监管宽松。

        整改情况:一是防灾减灾股负责人补办了2020年度4-6月请销假手续。二是健全干部出勤情况公示,2021年第一季度干部出勤情况在局务公开栏进行公示,纳入年度干部评先评优和兑现应休未休奖金的依据。对有缺签人员或出差、下乡报备不完整人员进行了提醒。三是取消生态修复股负责人2018年度的优秀考核等次,重新定级为合格,收回优秀奖金1500元。四是严格按照《柘荣县重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办法》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2020下半年度工作表现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级,兑现绩效奖励。对未达到合同规定巡山护林标准的,挂乡领导对所在林业站负责人和生态公益林护林员进行集体谈话,进一步强调责任意识,加强管理,严格按照要求开展巡山护林工作。

        (四)落实巡察、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彻底的问题。

        (38)生态效益补偿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金发放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督促楮坪乡、乍洋乡、英山乡完成了辖区内所有生态公益林行政村的森林生态补偿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发放;黄柏乡除高峰村、蒲洋村因村级矛盾、群众不配合无法发放外,其余村已全面完成森林生态补偿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二是2020年度森林生态补偿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发放工作仍将列入我局“1+X”专项监督检查内容,于9月前开展专项监督。

        (39)护林员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局机关借调的5名生态公益林护林员于5月份解除了借用手续,回到聘任单位履行生态公益林管护职责。今后,我局严格按照《柘荣县重点生态公益林护林员选聘和管理办法》规定聘任和管理生态公益林护林员。

        2.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40)林业数据与自然资源部门数据不一致。

整改情况:由于林业部门与自然资源部门土地分类不一样,导致数据统计不一致。针对这个问题,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正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制定数据融合方案,我县将参照执行。今年,我局就2021年度的资源变更档案和造林绿化地块上图进行协调融合。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县委巡察四组反馈的问题,局党组高度重视,加强了与县纪委监委的沟通协调,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11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其中科级5人,批评教育3人,提醒谈话7人,深刻检讨1人。

        1.关于湿地保护管理有待加强的问题。

        情况说明:已委托省林业勘察设计院开展柘荣县湿地名录报告编制工作。目前,经意见征求修改完善后的《福建省柘荣县湿地名录编制方案》,即将报送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

        整改措施:密切对接市林业局,待《福建省柘荣县湿地名录编制方案》审核通过后,报请县政府发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2.关于松材线虫病防控成效不明显、疫情形势严峻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局已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指导,加大进展情况通报,督促各乡镇按照《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抓好组织实施。至4月底,全县已基本完成省市下达的防治任务。但由于松林改造实施方案尚未经市林业局审核通过,松林改造任务还需要一定时间完成。

        整改措施:督促各乡镇完成《2021年度松材线虫病防治实施方案》下达的防治任务,抓好《松林改造实施方案》的落实,确保有效控制疫情蔓延。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3.关于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滞后的问题。

        情况说明:目前,各乡镇林业站已对现有挂牌和新增的古树名木进行了摸底调查。正在通过邀请招标方式确定第三方资质单位对摸底调查的古树名木情况进行逐一核实鉴定,更新古树名木数据。

        整改措施:尽快确定第三方机构,对确认的古树名木进行核实和数据采集,落实保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报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并发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4.关于专项资金长期滞留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局已启动2008、2009、2012、2013年四个年度的中央预算内沿海防护林工程投资项目终验工作,目前已委托福州山海农林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项目完成情况开展调查核实,并于秋季开展针对性补植补造,申请项目终验,消化沉淀资金480万元。2019年度林业专项资金89.43万元,已拨付47.13万元,剩余42.3万元已研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项目建设完成经验收后拨付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组织,做好2008、2009、2012、2013年四个年度沿海防护林项目的终验工作,加快资金拨付进度。二是督促做好调整后的项目建设,确保项目质量,及时完成资金拨付。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5.关于生态效益补偿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金发放不到位位问题。

        情况说明:我局2020年度对森林生态补偿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发放工作开展了“1+X”专项监督检查,已督促全县各乡镇按照要求全面落实森林生态补偿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发放工作。至目前,全县仅余黄柏乡高峰村、蒲洋村未发放到位。黄柏乡政府多次入村开会协调,但因村内矛盾激烈、群众不予配合,无法开展工作。

        整改措施:继续督促黄柏乡协调做好群众工作,促进森林生态补偿金和天然林禁伐补助资金发放到位。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6.关于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情况说明:由于数据统计口径不一样,林业数据和自然资源部门数据不一致是全国性的难题。针对这个问题,国家林业局、省林业局正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门,制定数据融合方案,我县到时将参照执行。

        整改措施:一是密切联系省市林业部门、自然资源部门,严格按照上级方案要求,做好数据融合工作。二是做好2021年度的资源变更档案和造林绿化地块上图协调融合工作。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巡察整改工作虽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与县委巡察整改高标准严要求相比,与广大干部群众的新期待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一步,林业局党组将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压紧压实主体责任,一手抓整改、一手抓制度建设,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果落实到日常管党治党工作中、落实到林业各项改革发展中,持续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持续改善林业生态环境,为构建“两城两地”作出更大的贡献。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363696;通信地址:柘荣县双城镇屿北路10号;电子邮箱:zrxlyj@126.com

中共柘荣县林业局党组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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