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柘荣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 进展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7-02 文章来源:原创 阅读 : 12445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11月3日至12月12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巡察;并于2021年2月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政治站位,从严从细从实抓好整改工作

        (一)坚持政治引领,扎实部署推进巡察整改。县局党委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进一步增强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全面做好整改工作的落实。于2021年2月7日,召开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反馈会议精神,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2月22日,召开县局党委会,研究审议《县公安局党委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明确整改措施,将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到岗。2021年3月12日,召开县局党委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局党委和班子成员对照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进行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二)强化政治担当,坚决扛起主体责任。成立以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吓瑞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领导小组每两周召开1次会议,并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对存在问题进行“会诊”“开方”。主要领导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着力抓好整改任务部署、整改责任传导、突出问题督办,全力推动各项整改任务的落实。班子其他成员主动认领问题,自觉履行整改责任,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牵头单位对照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着力做好整改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抓整改、齐心协力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严格对照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逐项逐条制定整改措施,制定下发《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分解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核查销账,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整改台帐,制定《落实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进度表》,落实整改情况“每周一上报”制度,确保整改一个、巩固一个。各牵头所队室坚持思想不松、目标不偏、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同时,坚持 “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新修订完善8项规章制度,确保严格执行到位,形成常态长效机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主动的问题

        (1)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细致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学习计划,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研究制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二晚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组织学习。自2021年1月以来,共组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会19次。二是强化理论学习。今年以来,组织各支部全体党员,通过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传达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纪党规,上级有关通报、重要文件和安排的其他学习内容,共组织18余次学习。4月10日,对131名党员民警开展应知应会知识测试,通过测试,进一步提高了广大民警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达到了“以考促学、以考促记、以考敦行”的目的。开展“学习强国”APP学习,目前人均日积分45分,活跃度97.44%,营造全警的良好学习氛围。三是开展调查研究,局党委委员结合自身分工,围绕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分别深入分管所队室开展调研42次,调研指导社区警务室建设、一村一警建设、窗口服务、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反走私、队伍教育整顿等工作,实实在在帮助解决29个具体问题。四是县公安局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的通知》,重新组织全体民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训词精神。

        (2)“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六个专项整治”排查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回头看,结合落实省委“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及党史学习教育,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扎实开展并取得实效。坚持领导带头学,所队长传达学,民警个人自行学等多种形式相结合,解决工学矛盾,确保学习全覆盖,民警参学率达到100%。全体工作人员不折不扣的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好本职工作。二是对“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六个专项整治”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责成零报告单位进行回头看,形成自查报告。2月26日,局属各单位重新对标对表再梳理再排查问题,上报警务辅助人员教育整顿问题清单及整改进度表,总共排查出问题8个,已整改到位,并要求辅警逐人签订《遵纪守法承诺书》213份。2021年3月24日法制大队牵头制定《柘荣县公安局领导干部过问或干预、插手执法办案及相关接触交往行为情况记录表》,局属各单位明确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前上报落实情况,同时对2016年以来违法违纪案件进行倒查,梳理出3起5人违反“三个规定”的问题线索。给予2名相关责任民警提醒谈话(另3人已在当年被处理)。2021年4月8日,县纪委立案审查调查1名民警违反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4月9日,我局对交警大队城关中队中队长魏林峰违规参股经商问题进行立案审查,并于2021年4月26日对其作出行政降级处分决定。

        (3)主题教育专题研讨走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制定活动开展计划,根据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提出体现时代精神,符合实际的具体要求,规范专题研讨,杜绝形式主义。2021年3月8日先后组织召开三场部署会,对公安机关“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和公安队伍教育整顿进行部署。要求全县公安机关对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局实际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和研讨并建立档案台账。二是制定《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五个想一想,我能为柘荣发展做什么》等专题研讨活动方案,督促各党支部部署开展。

        2.关于党委发挥领导作用不足的问题

        (4)议事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柘荣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党委会议研究事项和决策程序,强化“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机制和招投标相关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学习,全力提高局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二是严格执行《党委工作规则》《柘荣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明确“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提交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三是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进一步确保党委会议决策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行性。2021年1月县委巡察结束后,局党委共研究基础建设、干部人事等“三重一大”事项13次27项均做到主要领导末位表态。

        (5)无依据变更规划

        整改情况:一是已协调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及原消防设计、施工单位,力争完善公安业务用房(办公大楼)消防设施并通过验收。二是规范建设,对各类基础建设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规范建设,不无故变更设计,确因需要变更设计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变更审核、审批,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6)班子成员工作合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议事规则”。2021年3月22日,全体党委委员学习新修订《柘荣县公安局党委议事规则》,全面引导全体党委委员积极建言献策,发挥好党委委员个体的作用,营造和谐议事的良好氛围,增强议事和决策水平。二是明确议事标准。明确议事过程每个党委委员要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不得以简单的“同意”代替议事。三是将工作通报作为每周一上午局党委例会的一项工作,在党委议题结束后,班子成员通报各自分管工作情况。协调需要协同、配合的工作事项,提高合力和执行力。

        (7)重要公文未经主要负责人签发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9日晚组织局党委委员、所队负责同志再次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进一步了解掌握公文处理的规范和要求。二是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公文处理工作,牢固树立“公文处理无小事”的思想,把公文处理工作置于更加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严格程序规范,抓好责任落实。三是严格把关。明确办公室要严格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等有关规定制发公文,落实公文审核把关责任,切实提升公文质量,确保公文办理及时、准确、规范、高效。四是规范签发。明确行文单位在办理重要公文时,按照规范填写《柘荣县公安局公文处理单》,经分管局班子成员会签后,报局主要领导签发(2021年2月5日起至4月5日共签发95份文件均由局主要领导签发)。

        3.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的问题

        (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挖彻查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常态化运行,夯实摸排打击责任,发挥打击主力军作用,广辟线索来源渠道,强化线索收集,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应查尽查,推动深挖整治和长效常治“两条主线”齐头并进。5月8日,新接收涉黑涉恶线索1条,目前已组织力量开展核查工作。二是健全扫黑除恶斗争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协作配合长效机制,加强联席会商,每半年与县纪检监察机关召开通报会商会,多层次、多渠道挖掘黑恶势力背后存在的“保护伞”,坚决铲除滋生黑恶势力的土壤。2月3日下午,与县纪委监委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通报会商会。三是确保深挖根治,全面整治区域性行业性治安乱点,加强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一网打尽、除恶务尽”。结合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对涉黑涉恶案件线索开展倒查,截至目前,暂未发现新线索。四是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结合“一村一警”工作,依托“百千万巾帼大宣讲”“5.15打击防范经济犯罪宣传月”等各类活动深入各乡镇、社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7场次。完善举报奖励,提高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积极性,巩固扫黑除恶战果,扩大工作成效,营造强大声势。

        (9)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不够有力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5月,新增破获电诈案件2起,同比上升100%。我局通过传统宣传和精准宣防相结合的方式,创建“反诈一条街”,推广“金钟罩”和“国家反诈中心”等应用程序,通过紧盯现案,专班研判的方式,力争实现“多破案、降发案”目标。1至5月份,“金钟罩”反诈程序累积关注用户13990人,注册用户14819人,已保护18059人,有效预警劝阻220人次;群众损失金额426.87万元,同比下降1.18%。二是2021年1月1日,我局组织警力成立反诈合成研判中心,目前正在实体化运行。充分利用反诈合成研判中心的功能逐步梳理未破案件,从中找到新线索或串并外地案件,争取破获一批积案。

        (10)“一村一警”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一是全力督促开展警务室建设工作。目前全县117个行政村,除英山乡岭头村、桦岭村因无村委办公楼无法建设警务室、黄柏乡上楼村与陈家山村因无人居住不修建警务室外,其余113个行政村的警务室牌子与办公设施均已配备到位。二是统一制作警务室台账外观,督促挂村民警按要求入村开展工作,全面开展挂村工作,目前所有挂村民警均已入村开展工作。三是创建特色警务室推动工作。在全县9个乡镇确定23个村居警务室作为重点,创新特色,积极发挥重点警务室建设的示范效应,确保工作有力推进。四是进一步健全“一村一警”长效机制,各挂村民警积极融入村居,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主动了解村居基本情况,常态整治治安突出问题,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11)拒执罪案件办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与县法院执行局做了沟通对接,梳理2018-2020年县法院拟移送公安机关拒执罪案件 24件,其中11起移交我局初步审核后明显不构成犯罪退回执行局处理。正式移交我局13起已全部办结,其中立案11起(10起已移送起诉,1起已撤案处理),2起不予立案。二是今后严格依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通字〔2015〕32号)要求,及时受立案。

        (12)保安公司脱钩改制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原柘荣县保安服务公司(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4月19日注销工商登记。二是县局已将温联水同志调回另行安排工作,确保保安公司彻底脱钩改制。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13)抓意识形态工作不实,存在重业务工作轻意识形态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制定下发《中共柘荣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柘公党委〔2021〕6号),严格落实党委主要领导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牢牢把握意识形态的领导权、主动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二是听取专题汇报并研讨部署意识形态工作。3月23日下午,县局党委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暨队伍教育整顿第五次专题学习会。会上,专题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党委班子成员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研讨,县局党委书记、局长崔吓瑞对意识形态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14)意识形态工作与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制度未紧密结合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在《中共柘荣县公安局委员会关于印发2021年意识形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柘公党委﹝2021﹞6号)中明确要求“建立健全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考核机制。严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监督检查,把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作为党员领导干部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二是将意识形态工作与干部职工考核、奖惩制度紧密结合。在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并组织相关学习后,县局党委切实提高了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县局年度二级绩效考评体系重要依据,并实行“一票否决”。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力度不够的问题

        (15)文件照抄照搬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27日组织局属各单位学习《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 二是严格规范性审查。明确局办公室加强规范性审查,凡以县公安局、党委名义印发的公文要做到文种、体例、格式规范,文风端正,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措施可行;对不结合柘荣实际,照抄照搬制定的文件一律退回。(2021年1月1日-4月5日,共印发111份文件,未发现照抄照搬现象)。三是建立通报制度。按照《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有规定,办公室适时收集各警种部门公文处理情况,定期分析、点评,对公文质量差、办理效率低或公文处理中存在照抄照搬情况进行通报批评,督促警种部门提高办文质量。

        (16)发文多落实少

        整改情况:一是明确反馈时限。对有明确办理时限的督办事项,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书面反馈;对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督办事项,原则上在一个月内办结并书面反馈;对有特殊时限要求的,要特事特办,严格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书面反馈。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在规定时限内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前说明原因,并上报阶段性进展情况,办理结果及时续报。二是压实办文办电责任。围绕公文办理的各个环节,注重协调对接,切实提高公文办理效率和服务水平,确保公文流转形成闭环和工作落实、反馈到位。三是法制工作通报后主要问题已经得到整改,一些细节问题无需在党委会上通报研究,改由在县局内网通报提醒相关所队民警整改。

        (17)作风转变不到位

        整改情况: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全面抓规范、促养成、转作风、提效能。今年以来,对元旦、春节以来队伍纪律作风、机关效能建设等情况开展现场督察、明察暗访90次,发现问题28个并督促整改到位。今年以来,发督察通报6份,通报即问责,并将通报与年度二级绩效积分相挂钩。

        (18)特权现象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下发《柘荣县公安局机关大院车辆规范停放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县局机关大院内的停车秩序。二是地下停车位已经全部改为停放公务用车。三是相关领导干部在3月12日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已作出说明。

        2.关于执法办案行为监管不够有效的问题

        (19)证据收集不及时、不全面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4月26日,局党委研究同意给法制大队增加4名专职辅警,专职从事协助执法内业监管;二是孔某某被诈骗案等六起案件已整改,对3名相关责任民警予以提醒谈话问责;三是上尚酒吧殴打他人案是已调解案件,已制作双方当事人笔录,人身检查笔录,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明显不构成轻伤的,可以不开展法医鉴定。

        (20)个别案件立而不侦、侦而不结

        整改情况:一是林某某诈骗低保金因没有诈骗犯罪事实于2021年4月9日做撤案处理;因民事调解书并不属于刑法三百一十三条所规定的“判决、裁定”的行为对象,因此吴某某的行为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于2021年2月24日对吴某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做撤案处理;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2020年1月1日以来的警情及案件1000多起开展自查,补立刑事案件2起;三是对2名相关责任民警分别予以批评教育和提醒谈话。

        (22)执法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屡整未改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份起,共收到检察院、法院《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均报送局党委委员传阅,并每月向全局民警通报;二是截止2020年12月31日,32名行政拘留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未执行人员已全部执行到位;三是已经向县检察院调取2017年以来的纠正违法通知书。对每起纠正违法通知书启动责任倒查机制,对存在执法过错的,严格依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追究责任。对看守所副所长陈挺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时任城郊派出所副所长林伟给予诫勉谈话,对2名相关责任民警予以提醒谈话。

        3.关于涉案款物管理松散的问题

        (23)涉案财物档案散乱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1月我局编制印发了《涉案财物管理台账》发放各单位,要求按照规定填写台账。交警大队自2021年1月份以来对血样以及涉案车辆建立台账,专人负责填写保管;二是城关派出所等四个单位已成立法制室,配置专职辅警,做好台账登记管理;三是法制大队联合审计部门每季度定期开展财物审计和检查,并长期坚持。2021年4月22日对第一季度的审计情况予以通报(《柘荣县公安局关于2021年1-3月份执法财物专项审计报告》柘公综〔2021〕94号)。检查中发现存在的六个问题均已整改完毕。

        (24)取保候审保证金和涉案暂扣款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我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涉案款专户开户事宜,并向县财政局申请涉案款专户,目前县财政局已批准同意我局在县农村信用社设立专户。二是已将5笔暂扣款34.1万元转入县农行保证金专户管理,下一步清理后一并转入涉案款专户。

        (25)涉案财物处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我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并设立了涉案财物管理库,全局涉案财物(除交警外)全部由办案中心管理,按照“一中心七分库”要求分类管理,中心设待处理物品保管区,联合警保定期对待处理物品进行处理;二是禁毒大队在2021年3月17日已将毒品上缴市局禁毒支队统一处理,其它物品移交办案中心保管、处理;三是刑侦大队在2020年底前已将涉案物品移交办案中心保管,在4月30日已完成清理处理工作。

        (26)涉案财物保管场地不合规,没有做到分案分类保管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12月,我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完成投入使用,并设立了涉案财物管理库,全局涉案财物(除交警外)全部由办案中心管理,按照“一中心七分库”要求分类管理;二是县局已完成涉案车辆保管区改造,加固安防、安装监控设备;涉案枪支放置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涉案财物管理库(治安部门保管库),执行双重管理;设置禁毒部门保管库、国保部门保管库、刑侦部门保管库,对毒品、涉密物品、刑事现场物证执行分类管理、双重管理。

        4.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问题

        (27)无依据普发补贴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梳理2016年-2020年驻蕉、驻榕、驻京参与两会安保和科级以上干部在县委党校脱产培训情况,共梳理出30人重复领取补贴,收回执勤岗位津贴7240元、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17940元总计25180元。二是制定《柘荣县公安局工作人员法定工作日外加班情况登记表》,进一步规范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的发放和审核。三是已收回王国斌双休日工资补贴1.23万元。四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按照规定发放法定工作日外加班补贴等各类津补贴。

        (28)违规公务接待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超标接待费1441元;二是加强公务接待的管理工作,对在本局食堂接待的,对每张菜单要留档备查。并已落实公务接待“先审批后接待”的审核制度;三是对负责食堂管理的责任人袁家鑫进行诫勉谈话。

        (29)违规报销住宿费、礼品费

        整改情况:一是重新修订《柘荣县公安局经费管理规定》(试行);二是收回违规报销的住宿费2600元;三是收回违规报销礼品费9900元并对1名责任民警予以通报批评。

        (30)违规发放慰问款

        整改情况:一是收回违规发放慰问款共计5200元;二是严格按照《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柘荣办事处定向基金管理办法》发放抚恤慰问款。

        5.关于执行财经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31)经费收支未在财务账上核算

        整改情况:一是于3月25日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注销交警中队账户;二是3月17日已将法医鉴定费、出入境工本费账户余额9.15万元上缴国库;三是已进一步规范财经管理制度,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监管。

        (32)车辆费用报账发票与维修点不一致

        整改情况:一是已建立完善车辆一车一台账和执法执勤车辆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执法执勤车辆管理;二是已建立定点维修和事前审批制度,报账发票必须与维修点相一致。

        (33)发票报销未审批

        整改情况:完善财经制度,进一步规范发票的审核、审批制度,未经领导审批的发票一律不得报销。2016年以后已无该类问题发生。

        6.关于三资管理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34)寄存款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目前已实行财物信息管理系统专人管理,实现与财物数据、台账数据无缝对接,解决了部分寄存款系统数据与财务数据、台账数据不相符问题。

        (35)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不清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二是对长期闲置的4部无牌车商请县国资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置;三是拟聘请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四是1名责任民警进行批评教育。

        (36)资产出租未签订合同,租金未及时收取

        整改情况:一是已健全公安局店面出租、民警周转房管理档案,做到一房一档,进出有记录,收取有依据,房屋使用和租金收取台账明晰;二是已全部收回周转房房租费、水电费共计3.09万元;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7.关于工程项目监管不力的问题

        (37)项目涉嫌串标、虚假招标

        整改情况:一是2021年3月12日警保室组织学习《柘荣县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公开交易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二是加强项目建设和招标工作的材料审查和事后监督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招标工作,进一步加强合同签订履约的审查监管。

        (38)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多支付工程款6235元;二是2020年底以来新增的县局停车场、自来水改造项目、交警大队停车场、121快处中心等项目均严格现场签证把关,强化监督,做到新建项目事前审批、事中监管、事后检查,确保依法履约;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9)先施工后补合同,审核结算依据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省、市、区相关工程建设文件精神;二是依据《关于建议进一步规范财务制度的函》(柘纪办函〔2019〕24号),已收回多支付13528元;三是强化警保、审计等部门间的沟通配合,对工程项目的验收和审核进行全面管理监督。

        (40)违规签证增项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管理,严格现场签证把关,强化监督;二是已将工程增项购买的办公桌、椅子、会议桌等,列入固定资产登记入账。

        8.关于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41)大宗采购不公开不透明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闽财购函〔2021〕2号)和《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宁政办〔2019〕16号)等政府采购文件;二是严格执行采购制度,对大宗采购设立金额起点,超过金额起点的一律依法采购。三是2018年经局党组研究决定(〔2018〕第6号),车辆维修定点在柘荣途邦车业服务有限公司,现已确定有车辆维修资质的两家企业为我局车辆定点维修点。

        (42)违规退还履约保证金

        整改情况:一是4月15日警保室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司法解释,进一步提升权利意识和法治意识,严格规范履行各类合同。二是强化警保、法制、纪检审计等部门间的沟通配合,进一步加强合同签订履约的审查监管。

        (43)采购项目验收审核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已收回2500元多支付保洁外包服务费用;二是已对今年购买物业外包服务加强检查验收,严格依照合同履行。三是对1名责任人进批评教育。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1.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有落差的问题

        (44)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存在虚化弱化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作为党委书记的重要职责,不断提高抓党建带队伍促工作的思路措施,做到党建工作和日常工作同部署、同落实。二是将研究部署党建工作纳入局党委主要议事日程,建立每季度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与每年听取机关党委工作汇报制度,3月6日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三是在2021年综合考评办法中,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工作各提高一倍到1.5分。

        (45)机关党建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牢固树立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意识,明确党组织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清单,发挥党建工作在管方向、严作风、增活力、促规范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使“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贯穿于各项工作始终。二是加强组织纪律,严格落实党员请销假制度。3月31日第二支部召开组织生活会对3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批评,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切实整改,并在支部内通报。三是机关党委牵头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日常督导10余次,包括指导各支部党员发展,检查指导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等开展情况,促进支部之间党建工作平衡开展,做好支部党建内页档案整理,确保不遗失不遗漏。四是严格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以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为载体,深入学习和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教育和引导党员保持敬畏之心,以对组织、对群众、对权力的高度敬畏,正本清源、固根守魂,担当有为、审慎用权,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班子成员结合各自分管部门,到所在支部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13次,同时加强对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各支部党建工作的任务完成。

        (46)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局党委成员上党课制度。3月19日,崔吓瑞局长为全体民警上主题党课,党课的主题为“学党史,知党恩、跟党走”。截止目前,各支部书记上党课3次,班子成员和支部书记上了党课4场。二是对相关责任民警进行问责批评。3月22日看守所支部书记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并由其分管领导对其进行批评教育、3月31日第二支部书记在支部组织生活会上进行自我检讨。

        2.关于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47)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组织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按照要求严格开展,2月22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前学习会、征求各所队室负责人意见、党委委员相互开展谈心谈话,3月12日下午,局党委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崔吓瑞局长通报了专题民主生活会准备工作及征求意见情况,代表局党委班子作了对照检查,与会党委委员逐一作出对照检查,提出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发言材料由局党委书记审核把关,防止民主生活会流于形式。二是3月12日一名责任领导对函询情况作出补充说明,并在巡察整改民主生活会上补充通报。另外两名责任人非班子成员,一名责任人已于3月10日补交“名贵特产资源”自查情况,另一名责任人已于3月10日对函询情况作出补充说明。

        (48)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责成各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手册》《党支部活动手册》《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制度》等相关文件精神,严格按照《县委组织部关于召开2020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柘委组综〔2021〕1号) 精神规范召开组织生活会。二是交警大队党支部3月22日召开组织生活会,1名责任民警在组织生活会上就被诫勉谈话作了说明并进行检讨。三是3月30日党委理论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工作规范化的指导。

        3.关于队伍教育管理抓得不严的问题

        (49)工作责任心有所退化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为在全省实战大练兵比武活动中获得名次的民警申报三等功和福建省“五一劳动奖章”,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二是结合队伍教育整顿开展政治教育、党史教育、廉政教育、警示教育、英模教育,营造奋勇争先的氛围;开展警种练兵,提高综合素质。3月份以来,开展培训2次,178人次。

        (50)工作作风简单粗暴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全面自我检视整改,改进工作理念,引导民警坚定理想信念,树牢为民服务意识。二是将群众举报投诉回复办理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今年以来,受理12389投诉件1起,县纪委信访室转办件1起,均查否。在受理投诉件中,通过执法办案系统调查案卷,回访当事人来发现违规问题。要求执法办案部门着重自查本部门有警不接、压案不查、不作为、乱作为及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针对执法过程中存在顽瘴痼疾,开展针对整改,改进工作作风。

        (51)警示教育收效甚微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将交警大队作为教育整顿延伸单位,利用交警队伍邓旭全、陶伟、吴翔捷和陶颜炜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要求交警全体民警、职工、辅警,深入剖析原因,查找问题,撰写心得体会35篇。二是制定关于印发《柘荣县公安局公安信息网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柘公综〔2020〕130号)和关于转发《福建省公安数字证书管理办法》的通知(柘公综〔2020〕131号),所有工作人员均签订保密协议和责任状,并加强日常监管,坚决杜绝类似案件发生。

        (52)处理干部存在好人主义

        整改情况:结合“坚持政治建警 全面从严治警”教育整顿,严格按照《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人民警察纪律处分条例》、《福建省效能问责条例》等相关规定,落实严管、严查、严处,充分运用好“四种形态”。对元旦、春节以来队伍纪律作风等情况开展现场督察、明察暗访,发督察通报6份,通报批评2个局属单位;运用第一种形态问责民警4人,辅警1人。

        4.关于选人用人工作不够规范的问题

        (53)股级以上干部混岗现象普遍、部分干部长期未轮岗

        整改情况:一是经自查我局同一岗位10年以上12人,根据干部任免权限,提请县委、县委政法委分批次对混岗情况和同一岗位10年以上未轮岗干部进行轮岗交流。目前,正在与县委组织部和政法委沟通协调阶段。二是定期排查长期未轮岗交流的干部。截至2021年4月30日没有新增10年以上未轮岗干部。

        (54)队伍年龄结构老化,外调干部比重较大

        整改情况:一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中“跟班先进找差距”活动,加强对年轻民警的教育和培养。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做好干部选拔工作,综合运用个人年度绩效考评结果,注重优秀年轻干部的使用。三是严格落实《柘荣县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作人员报考与调离的通知》(柘公综〔2019〕282号)精神,调动名额原则上每年不超过实有警力的3%(全年总量控制在四人以内)。今年以来,共调出2人,申请调入2人。四是2018年以来共招录新警24人,为县局注入新鲜血液。

        (55)辅警招聘把关不严,人员流动性大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辅警档案管理。对全局在职辅警的档案查缺补漏、登记造册、分门别类,建立“一人一档”。二是坚持从严招录辅警,制定《柘荣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和考核办法(试行)》和《柘荣县公安局关于印发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完善辅警招聘等相应制度。三是将全体辅警人员纳入《福建省公安民警英烈基金会柘荣定向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保障,2021年2月经局党委会研究同意给全局辅警发放年度绩效奖人均1000元(按工作实绩选出绩效等次)。

        (56)人员管理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中共宁德市委办公室转发《市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抽调(借用)干部的意见》的通知(宁委办发〔2015〕13号)精神办理抽借调人员手续。二是对抽借调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筛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目前抽调人员刘冬铃已回原单位上班。三是经协调市局指派两名法医每周定期来我局开展伤情鉴定一次,2021年福建省公务员考试我局面向全国招录两名法医。

        5.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乏力的问题

        (57)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提高思想认识,要求党委委员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材料,组织领导班子重新学习《福建省党的领导干部述责述廉工作意见》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制度的程序、目的、意义和整改工作要求。3月12日上午,已开展2020年度党委领导班子述责述廉工作会议,班子成员按照规范撰写述责述廉材料。二是对2名相关责任领导进行通报批评。

        (58)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细化年度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实施方案,3月17日,印发《柘荣县公安局2021年廉政风险防控排查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个人自查和单位自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排查。成立全县公安机关廉政风险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崔吓瑞局长任组长,陈智辉政委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局纪委监察室。二是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所队室负责人制定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措施;局属各单位单位和个人再次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查找83个风险点并通过加强监督管理,谈心谈话、健全投诉举报机制等方式制定防控措施,健全风险防范机制。

        (59)廉政谈话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一是纪检监察部门加强检查督促指导,推动廉政谈话工作扎实开展。二是规范谈话内容,确保谈话内容有的放矢。3月22日,印发《柘荣县公安局廉政谈话工作制度》、明确开展廉政谈话的要求、对象、类型及形式等,推动廉政谈话规范开展。

        6.关于监督责任落实缺位的问题

        (60)“再监督”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整改情况:进一步完善集体议案制度,邀请驻局纪检监察组或纪委监察室列席集体议案会议。今年以来的集体议案均邀请派驻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列席会议。

        (61)案后整改督促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案后整改。结合县局发现并查处的民警违纪典型案例及时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身边事和典型案例开展警示剖析。制作身边典型案例(刘小强、吴翔捷、吴毅案例)廉政展板,放置县局二楼展厅;3月24日,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第一次警示教育大会,通报近年来发生在身边的违法违纪民警典型案例,同时组织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参观游朴廉政教育基地等,加强交流研讨、谈心谈话,坚定理想信念,廉洁从警。二是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严格遵守有关警规警纪,强化内部安全教育管理,严深细实抓好监督,并自觉接受监督。坚决整治管理不严的问题,强化做好“八小时之外”监督,确保“枪车酒赌毒密网”等方面不出问题。

        (62)落实“三转”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分工。参照市公安局党委分工模式,调整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的工作分工。二是深化“三转”。聚焦纪检监察的主责主业,做细做实监督这个第一职责,解决好“专职不专干”“主业不主抓”问题,推动驻局纪检监察组、局纪委监察部门用好纪法“两把尺子”,提高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能力,深化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既率先垂范,又敢抓敢管,担负起抓班子、带队伍的责任。

        7.关于部分案件存在执法不公,选择性执法问题的问题

        (63)-(65)应当行政拘留未拘留;降低档次处理案件;无依据随意处罚

        整改情况:一是自2021年1月1日起,法制大队加强案件审核,对以县局名义处罚的案件做到每案必审,同时,每月对全局已处罚的行政案件开展考评、通报,确保案件质量,及时发现执法问题,做到有错必究;二是加强执法培训,提升执法能力。把《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以及公安部、省厅、市局有关行政案件裁量标准的相关文件列入年度培训内容;三是逐案开展评查,目前已纠正4起,问责追责9人。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等情况

        关于审计反映意见整改不重视的问题

        (66)内部执法活动财物专项审计整改不彻底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对审计所发现问题责任人落实整改责任的督促,执法财物专项审计发现问题均以整改到位。二是明确涉案财务管理责任主体。明确法制大队作为我局涉案财物主管部门,负责管理县局涉案财物中心直属库并开展库存财物盘点,各办案部门指定不承担具体办案工作的民警负责本部门涉案财物的接收、保管、移交等管理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涉案物品出入管理,实行办案中心“一站式”管理,统一涉案物品入口、出口管理,县局各办案单位统一到县局办案中心办案,涉案物品统一由办案中心管理人员接收、保管、发还,提高了执法效能。

        (67)工会审计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县局工会委员会于3月10日重新认真组织学习、深入贯彻落实福建省总工会《福建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闽工〔2020〕158号)精神,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工会财务制度。二是局工会在3月份前已收回2017-2020年超范围支出的女性职工商业保险费共计28100元;三是局工会于3月份前已收回2016-2020年未收取的工会会员费共计92208.8元。由于未及时收取工会会员费及工会经费紧张的原因,造成2016-2018年3年未及时向县总工会拨缴工会经费,责成局工会立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足额向县总工会上解应缴工会经费共计445241.97元(已上解)。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县委巡察一组巡察县公安局党委期间,共向县公安局党委移交信访件1件。县公安局党委依规依纪依法组织调查核实,截至2021年4月26日,已办结1件。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23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6人,已给予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降级1人,诫勉谈话2人,通报批评5人,批评教育13人,提醒谈话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因“执法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屡整未改”对柘荣县看守所副所长陈挺生给予党内严重警告的处分。行政降级1人。因“违规经商办企业”对柘荣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关中队中队长魏林峰给予行政降级处分。

诫勉谈话2人。因“执法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屡整未改”对时任柘荣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责任民警林伟给予诫勉谈话。因“违规公务接待”,对柘荣县公安局警务保障室责任人袁家鑫给予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无依据变更规划”的问题

        情况说明:针对公安业务用房(办公大楼)无法通过验收的事宜,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召开专题会议并责成相关部门协调住建局、消防救援大队,并邀请原设计单位厦门大学建筑设计院和原施工单位对消防验收事宜进行会诊,争取完善公安业务用房(办公大楼)消防设施并通过验收。

        整改措施:规范建设,对各类基础建设严格按照设计方案规范建设,不无故变更设计,确因需要变更设计的项目,依法依规进行变更审核、审批,确保工程项目建设合法、合规。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台账不清”的问题

        情况说明:我局拟聘请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并完成相应资产报废程序对长期闲置的4部无牌车商请县国资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置。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固定资产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二是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及时查阅2016年会计凭证,责成相关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补充资产入库验收单、补录固定资产会计分录,并列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三是对长期闲置的4部无牌车商请县国资管理部门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置。四是聘请有资质会计师事务所对我局的固定资产进行全面的清查,规范固定资产管理。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3、关于“股级以上干部混岗现象普遍、部分干部长期未轮岗”的问题

        情况说明:根据干部任免权限,股级以上干部轮岗需提请县委、县委政法委考核任命。目前,正在与县委组织部和政法委沟通协调阶段。

        整改措施:根据干部任免权限,提请县委、县委政法委分批次对混岗情况和同一岗位10年以上未轮岗干部进行轮岗交流。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3-8352183,通讯地址:福建省柘荣县双城镇柳城东路222号;邮政编码:355300,电子信箱:zrgaj@163.com。

中共柘荣县公安局委员会

202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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