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级巡察情况
中共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0年6月4日至2020年7月3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对中共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10日,县委第三巡察组向中共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4个方面15项共42个问题,提出了3条整改意见建议,移交信访件2件。针对反馈的42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88项,目前已完成37个问题83项整改措施,未完成5个问题5项整改措施;针对巡察反馈问题,已对10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理。现将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
一、深化认识,提高站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
(一)迅速行动。局党组收到巡察组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就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中共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韦华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的落实县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日常调度协调。
(二)立行立改。建立健全对账销号制度,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一步举一反三,逐一抓整改落实。做到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确保整改不漏问题、不留死角。按照轻重缓急和客观实际,凡是能立即整改落实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条件暂时不具备的,要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整改;需要长期努力逐步解决的,制定工作计划,分期逐步解决。
(三)以上率下。局党组要求班子成员从自身做起,带好头、做表率,形成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动一级干的良好局面。党组书记多次主持召开党组及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部署、督促巡察整改任务的落实,在听取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的同时,切实协调解决好巡察整改遇到的各种突出问题,做到问题核查不清楚不放过,问题整改不到位不放过。在全面落实整改工作的同时,把握重点,抓住要害,着力解决在意识形态、政治理论学习、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总结经验。整改期间,积极征求县委巡察办、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和派驻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对整改工作的意见建议。在抓好整改、解决问题的同时,及时总结整改经验,研究制定科学、管用、长效的工作机制,巩固好、坚持好整改成果,通过整改进一步促进工作落实、促进全局作风转变,切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我局城市管理工作科学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情况
1.关于“在学思用上存在差距”的问题
(1)学习内容有短板,存在应学未学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完善了《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干部学习制度》,保持常态化学习,及时充电。二是将学习内容与城市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代城市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于9月18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补充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工作方面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党中央关于落实“六稳六保”决策部署等重要内容。
(2)学用结合不紧密,理论指导实践不够
整改情况: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论述纳入2021年2月22日党组中心组学习,与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完善城市管理网格化“街长制”管理和专项联合整治机制,推动本次创城期间各项措施的落实,取得良好的效果。
2.关于“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的问题
(1)在县城市管理委员会中的牵头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对城市管理“网格化”暨“街长制”内容重新梳理。将城市管理“网格化”暨“街长制”工作纳入平安(综治)、文明单位考评,进一步提高责任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升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水平。二是严格落实“网格化”责任单位主体责任。如11月5日上午仙屿片区网格单位一级街长法院院长李丽景召集了片区内林业局、审计局、退役军人局、卫健局、人社局在内的二级、三级街长,在柘荣县法院四楼会议室召开推进会,会后还对该片区进行了巡逻检查。三是严格落实专项整治机制。配合城管委城市管理提升计划,从各相关单位、乡镇抽调39人,组建联合执法队伍,分阶段、分路段、分时段进行综合整治,2020年9月至今,累计出动人次3000余次,拆除二轮摩托车、电动车违法加装遮阳伞800余把;整理僵尸车13辆;疏导流动摊点、劝导商家进店经营2500多余次;清理整治“牛皮藓”和广告横幅100余处。四是规范渣土运营管理模式。制定出台《柘荣县建筑垃圾运输企业考核记分管理办法》、《柘荣县建筑垃圾运输企业及车辆日常管理记分细则》,分别对三家渣土企业的车辆要求、办公场所、安全管理等7项要求指标进行考评并挂网公示,落实准入与退出机制。第三季度以来,组织联合执法27批次,出动162人次、执法车辆54台次,对10起违规车辆移交给交警部门进行处罚,对盛世东方房地产未落实“六个百分百”移交住建局进行整改落实,对宁德祥荣运输有限公司违法行为移交城市管理局处罚并处罚金5000元,对宁德荣旺运输有限公司违规行为通报一次,排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4起清理沙石约2000平方米,联合双城镇查处乱倒现象3起责令恢复其原貌,并清理竹家溪乱倒建筑垃圾约50立方米。
(2)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缓慢
整改情况:我局积极对接项目业主单位城投公司,目前已完成情况如下:该项目于2020年7月31日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公司中标,2020年9月15日签订项目合同。为扎实推进项目建设,我局先后3次与县城投公司、电信公司、项目施工方召开调研会,对数字城管7平方公里建设进行确认及对22个监控进行踩点确认,并就借杆事宜(电警工程杆)与公安局进行协调,公安局原则上同意借用电警工程杆。目前项目正按序时推进,预计最快2021年1月底可试运行。
(3)落实“放管服”要求不彻底,存在审批事项“体外循环”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一窗办理”的行政审批模式,要求所有行政审批入驻行政服务中心,避免“体外循环”的情况出现。申请人提出申请后,由窗口实现“窗口受理—业务股室审核—窗口负责人决定”的一窗办理模式。并在窗口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方式,解决了申请人缴费不便的问题。截至2021年2月26日,我局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许可114件,其中已办结行政许可97件,不予许可17件。
3.关于“防范化解风险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1)行业监管“无迹难寻”,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情况:一是行业监管方面:7月17日局党组会通过了《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路灯日常维护督查考核办法》、《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城区绿化日常维护督查考核办法》,制作了《柘荣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情况考核评分表》、《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城区路灯日常考核标准》。在园林管护方面从7月15日起绿化管护企业落实日巡查制度80次,企业巡查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4个,对整改难度大的问题局帮助企业进行整改1个;我局每周对企业进行一次督察共 18 次,整改问题4个;落实对企业管护情况评分考核1次,整改问题2个;在路灯维护方面到目前为止已开展督查23次,企业巡查发现的问题自行整改30个;落实对企业管护情况评分考核 1次;在燃气管理方面到目前为止共对城区153家餐饮店进行安全检查,对餐饮店存在个别瓶装燃气不规范现象当场督促整改到位。对9个乡镇门市店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部分乡镇门市店存在安全隐患,经发函督促整改,均已整改到位。二是移交接管项目方面:对需移交接管的市政项目都按照《福建省道路、桥梁移交接管管理办法》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完整后进行移交接管。到目前为止,已完成移交县交通运输局2条道路的移交,对县宏柳城投公司已提出移交申请的2条道路,由于尚缺相关材料,我局于12月4日发函要求县宏柳城投公司尽快补齐材料进行移交。三是安全生产方面:已与5家下属企业及外包养护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针对规划中队拆违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方面,目前已采购25套头盔等护具,并督促队员在拆违过程中佩戴护具,做好防护措施。四是桥梁检测方面:到目前为止已完成县政府部署的7座市政桥梁检测和“一桥一档”资料。
(2)行政执法问题突出,存在法律风险
整改情况:出台《关于推进行政执法流程规范化的方案》,对执法流程及文书作出规范,严格把关行政处罚各流程。杜绝了行政处罚案卷出现空号问题,依据《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将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针对“2018年11月对闽东荣冠建设有限公司的处罚主体缺失”的问题,主要是行政处罚文书的不规范,未在立案表注明闽东荣冠建设有限公司的身份信息,在《关于推进行政执法流程规范化的方案》中,我局已制定规范化的文书样本。针对“2016年以来,大多数临时占道、户外广告和市政道路挖掘存在未批施工现象,房地产开发商在城区随意设置广告问题尤为突出”的问题,我局从源头审批进行整改,审批时限已从8个工作日压缩至5个工作日内,并鼓励当事人前往行政服务中心进行申请,截止至2021年2月26日,我局行政服务中心共受理行政许可114件,其中已办结行政许可97件,不予许可17件。当事人只需提出申请,即可实现一窗办理。同时加强巡查,对未批施工和未批设置广告现象予以整治。针对拆违档案缺失的问题,我局已依照《行政强制法》、《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宁德市中心城区两违查处规程》有关规定,建立与属地乡政府的强制拆除协作机制,并依法做好行政强制相关文书规范。截至目前,已拆违11起,并严格做好案卷档案。如茗城嘉苑502室室外阳光平台一案中,我局严格按照催告-审批-决定并公告的流程进行。
(3)个别重大执法决定不当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推进行政执法流程规范化的方案》要求,确定法制审核机构及法制员,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及重大案件集体评议制度。10月21日召开行政执法案件集体评议会,对福建省九隆旅游有限公司涉嫌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实施建设柘荣县九龙井风景旅游区管理房项目一案进行了评议,其中党组书记、局长末位发言,确保评议的民主和公正。针对“明轩苑房地产项目违建案件”,我局已于2020年10月26日发函要求自然资源局对涉案建设项目的建设性质进行认定,我局目前已对明轩苑房地产项目违建案件重新立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4.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的问题
(1)意识形态与业务工作结合不紧密
整改情况:已经党组研究决定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双选”和协管员考核办法及扣分细则中,并对干部“双选”和协管员考核办法及扣分细则进行调整。完善述责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发言材料审核机制,由派驻纪检组和分管领导对个人发言材料进行把关审核后由党组书记签字批准,并建立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检查考核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党组书记、局长韦华已重新撰写2019年述责述廉报告,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责述廉报告内容。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仍不同程度存在”的问题
(1)履行职责不到位,在服务群众上‘推绕拖’,导致群众利益受损
整改情况:目前已草拟《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厘清职责边界的请示》,向县人民政府请示予以协助解决职责交叉的问题,下一步将抓紧跟踪,争取尽快召开县政府专题会,并发文明确职责边界交叉的问题。针对“华龙家园6号楼违建”的问题,我局依据“三定方案”、“权责清单”、《关于厘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职责边界的指导意见闽建法函》(〔2020〕65号)等相关文件,与业务审批主管部门做好沟通。目前华龙家园尚未验收,属在建项目,县政府也正组织多部门协调处理华龙家园相关事宜,我局目前正与监管部门做好协调沟通解决该违建问题。针对油烟污染问题,截至目前我局已对城区的餐饮商铺进行摸底排查92家,重点排查油烟是否违规排放,对6家存在违规排放油烟的商铺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其中4家已整改到位,1家已停业,剩余1家整改期限未到、还未整改到位。后续,我局将针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到位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针对2017年安居经济小炒和家缘饭店油烟污染问题,因当时为我局前身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成立之初,存在与环保局就油烟排放方面存在职责交叉、油烟处理方式未明确标准和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造成两家处理方式不同。目前安居经济小炒已停业,门店已转让,家缘饭店已安装油烟过滤设施。
(2)学风文风不实,在文件制发上“依样画葫芦”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依样画葫芦”问题和补充问题清单中的“党组(扩大)会议纪要和原始会议记录不相符”、“文件和宣传牌出现旧的表述”、“会议纪要和原始会议记录的时间不一致”等问题,于2020年11月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确定一名有经验、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充实到办公室,作为专门的公文审核人,加强对局发文核稿与复核,对公文审核严把关,确保公文质量,切实维护公文严肃性。同时组织全局文秘工作人员学习了中共柘荣县委办公室2020年6月印发的《文电审办及法规工作学习材料》,并将文字工作情况纳入股室年终绩效考评。针对“机构改革后微信公众号仍为柘荣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的问题,已注销原公众号,新申请“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公众号,及时更新内容。
2.关于“廉政防控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1)内控制度不健全
整改情况:出台了《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柘荣县环卫中心内部控制制度》、《关于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各股室人员工作职责的通知》、《关于成立办公室内部控制领导小组的通知》、《关于重申柘荣县城市管理局财务报销制度的通知》,同时健全完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各岗位制度。针对“原收费员张某(临时人员)将收取的1200元垃圾处理费滞留手中7个多月,102份票据存根遗失”的问题,环卫中心已与闽东日报联系,对102份遗失票据存根进行登报挂失。针对“垃圾处理费征收中心10本399张收费资金3100元的票据未及时采集导致应缴财政收入未及时解缴”和“2019年陆洋前往宁德开会多领取30元差旅费(已退还)”的问题,并对收费员张玉芳进行诫勉谈话。
(2)现金管理薄弱,存在公款私存
整改情况:规范财务制度,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学习,提高业务水平。要求出纳人员每日清点库存现金,做到日清月结,库存备用金及时存放单位保险柜内。针对“出纳刘某将公款3469.45元存入个人银行卡”的问题,目前该笔款项已存放保险柜。针对“环卫中心出纳陈某将工会现金3947.5元放在个人家中”的问题,该笔款项已于2020年6月11日存入工会银行账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存在“估量”收取占道费情况
整改情况:我局已将占道审批手续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申请流程:①填写“临时占道申请报告”、“城市道路占用许可审批”,摊位摆摊需填写《食品摊贩登记申请表》、《临时占道承诺书》、《临时占道申请报告》、《城市道路占用许可审批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占道图纸。②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系统录件,打印受理通知书和收件清单材料并填写审批意见,由局里派员到现场核实。③审批通过的,系统打印送达回证、办结通知书、窗口打印许可决定书。针对审批不通过的,办结通知书说明不通过的理由,并建立台账。收费标准按照宁地价费(94)83号的文件精神进行收费。整改至今共办理114件,其中审批通过97件,未通过审批的17件。针对“2016年1月-2020年5月收取的167笔64.66万元临时占道费仅5笔合计0.91万元金额到元”的问题,我局通过在窗口采用微信、支付宝等网络支付方式,解决了申请人缴费不便和避免现金缴费出现的找零不便等问题。
(4)扣押物品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目前确定由市容中队中队长梅相巧负责对先行登记保存物品进行再登记,单位旁小仓库作为物品保存专门场所。建立登记保存物品台账,记录保存时间、归还时间和保存物品清单。整改至今,共先行保存物品23次,目前已全部返还,并每次都按照规定填写了《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先行登记证据保存清单》、《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在返还物品时,当事人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收条》。
3.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1)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与财政局对接,结合本单位实际,对《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梳理,对公务接待、会议活动、公务差旅、办公用品等做了详细规定。
(2)超标准申办婚宴
整改情况:11月11日在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上对超标准申办婚宴情况进行了通报,并学习了《中共柘荣县委办公室 柘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柘荣县机关事业单位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试行)>》的通知(柘委办发〔2018〕11号),签订承诺书。对全体干部职工超标准申办婚宴情况进行核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财务核销审批不严格
整改情况:已严格要求财务人员按照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审批流程,规范财务管理制度。8月底根据派驻纪检组部署,已重新对财务进行了梳理和排查,目前已整改到位。针对“2019年8月党组书记韦华、局长到福州、厦门出差核销未附出差审批单;存在部分出差经办人未签字、大额油卡未附各车油耗明细”等问题,已补出差审批单,出差经办人已补签,已联系中国石化石油公司复印加油清单。针对补充问题清单中“2020年县政府慰问城管一线人员,韦华局长、袁熹副局长、魏诗峰主任科员领取的各200元慰问款”,目前已退还。
4.关于“资产资金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存在滞留财政性收入行为
整改情况: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环卫中心9.86万元店面租金、2019年7月-2020年4月2.42万元占道费已全额上缴财政专户。
(2)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
整改情况:已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原城建大队账务进行审计,并按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建议完成并账。根据审计结论,目前已报请县政府组织召开协调会理顺以往债务,后续我局将会及时跟踪,争取县政府尽快召开协调会。
(3)变相规避财政资金监管
整改情况:针对“零余额账户支付工伤补偿款8.46万元”的问题,为吸取教训,规范财务管理制度,避免类似事件发生。
(4)资产管理不规范
整改情况:重申固定资产申报制度,定期上报,并于11月30日组织财务人员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财务知识学习。针对在财务交接过程中“未将LED显示屏29632元、除臭设备9000元、监控设备3308元列入固定资产”的问题,目前账务科目已调整更正到位并补登入资产管理信息系统。2021年5月前,将对环卫中心财务进行审计,审计后根据财政部门意见撤销环卫中心账户,并入局机关。
5.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工程项目签订协议把关不严,存在合同风险
整改情况:建立合同审核机制,由经办人员报办公室、由法律顾问、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局长审批。针对“2017年11月10日签订清障零星工程协议,工程预算总造价误写为24520万元(实为24520元),工程验收后又未按实际验收价支付工程款”的问题,目前已与施工企业对接,由施工企业出具一份施工合同金额确认书,认定原签订施工合同金额24520万元确系笔误,并附上结算清单;与施工企业根据招标文件的约定内容签订补充协议,对天福公园景观湖清淤工程还在保修期内的保修责任、乙方有关违约责任等相关重要条款进行补充。
(2)项目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加强项目管理,所有建设项目均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具有技术含量的工程项目邀请相关单位参加验收,涉及交通管理的还邀请交警部门参加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项目规范管理。目前已建设完成的的城区主、次干道人行道板材及井盖等设施破损修复工程;文昌南路预防性(标志、标线)修复工程;城区公园设施破损修复工程;柳城东、西路,屿北路人行道安全护栏项目等4个项目,均委托监理单位进行监理。针对“天福公园景观湖清淤涉嫌围标”的问题,我局将进一步加强管理,在今后招标过程中将要求有关招标代理公司提供招标企业相关信息,确保不出现违规情况。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情况
1.关于“党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
整改情况:已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出台了《中共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严格区分党组会和局务会,对需要集体研究事项均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2)党组议事规则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8月26日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落实“先讨论、后决策”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度。7月4日至今召开的13次党组会议定事项均严格按照议事决策规则执行。
(3)“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情况: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已出台《柘荣县城市管理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实施细则》。目前我局召开的党组会,均按规定邀请纪检组长参会,并同步会议记录,按要求规范记录会议内容。针对“1月份支付的街景项目工程款36.1万元、4月份支付的3辆公车年租金6.12万元未经党组会议研究和《柘荣县绿地系统专项规划》设计费7.16万元未经党组会议研究”的问题,因9月份之前我局仅有2名党组成员,为充分听取意见,存在着以行政会议代替党组会议的情况,目前我局已对此问题进行了整改,对需要集体研究事项均由党组会讨论决定。
2.关于“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未成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未制定主体责任清单,从严治党压力传导不够
整改情况:已调整充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主体责任清单并在2020年4月16日党组会上予以学习。已完成《中共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党组干部廉政谈话制度》修订,制作了《谈心谈话记录本》,党组成员均已严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完成谈心谈话记录。目前已完成18次谈话,均把从严治党、履职尽责和廉洁从政纳入谈话内容。
(2)警示教育作用发挥不充分
整改情况:于8月25日在党组扩大会议上组织班子成员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9月18日在干部职工大会上对江坤华同志玩忽职守罪情况进行了通报。11月11日在全局干部大会上对该法进行了再次学习,并通报了巡察发现的违规经商、违规办婚宴等案例。
(3)干部违规经商办企业
整改情况:王江锋同志已于9月17日注销法人代表,吴春相同志已于9月24日完成投资人股权变更进行了退股。11月5日对王江锋、吴春相两名同志违规经商行为进行约谈。11月11日召开全体干部大会对该两名同志违规经商行为进行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对综合执法大队王江锋诫勉谈话。
(4)履行监督职责不够积极主动
整改情况:积极邀请县纪委监委派驻县住建局纪检监察组参加党组会,巡察后纪检组长参加党组会议6次。对相关管理制度进行调整,加强对局内部的人员和资产管理、资金拨付使用等方面的监管。如10月份开展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自查,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督促及时整改,对发现的环卫中心工会未按规定发放春节慰问金予以整改。针对“8名工作人员因违纪违法被判处刑罚、行政处罚、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问题,我局已对全局干部职工违纪违法以及失信情况进行核查,同时对全体干部职工加强宣传教育,避免出现类似问题。
3.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1)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未严格按程序进行
整改情况:10月19日已严格按程序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2021年2月9日召开2020年度民主生活会,并邀请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同志参加进行监督和指导,会上严格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环节。年底前指导县环卫中心支部按程序召开组织生活会。
(2)环卫中心支部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课教案大部分内容与网络雷同
整改情况:建立审核机制,党课教案、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由派驻纪检组和分管领导进行把关审核后由党组书记签字批准,组织生活会发言材料由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后批准。目前环卫中心支部书记陆洋已重写一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课教案,同时在年底召开的环卫中心支部组织生活会上,由陆洋同志作出自我批评,并在会上重新学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党课,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3)2020年4月局党支部人数达到7人,至今未成立支委会
整改情况:11月11日,我局召开党支部委员选举大会,选举产生了中共城市管理局机关支部委员会,其中支部书记1人,委员2人,并报发改口党委批复。
4.关于“队伍建设较为薄弱”的问题
(1)执法力量和执法职能不匹配
整改情况:参照周边县市,我局综合执法大队编制偏少,仅18名,缺编3人,目前仅15人在编,又被其他单位抽调4人,因人员力量不足,充实到股室10人。为增强一线执法力量我局已安排各股室轮班,做到每次执法活动至少有两名或两名以上具备执法资格的正式人员带队执法。针对“持有执法证且实际从事城市管理管理工作仅9人”的问题,我局已组织局内所有符合考试要求的在编干部职工共计7人报名参加执法证考试,目前正等待司法局通知正式考试时间。
(2)教育培训缺失,学习自觉性系统性不强
整改情况:已出台《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干部学习制度》,并将城管方面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学习范围。巡察后已开展学习6次,如9月18日召开了全体干部大会,会上由局法律顾问就执法规范化和执法常见问题等相关法治内容进行详细解读,使干部职工在规范执法方面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增强了一线执法人员的法律意识。2021年计划组织各股室和综合执法大队就《福建省行政执法条例》、《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行政强制法》、《民法典》以及住建部出具的各相关规范性文件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和考试,将考试成绩作为年底绩效考核重要内容。在培训经费使用方面,截至目前已购置《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白皮书共计1700本,开支2242元。因培训内容和方式的不确定性,我局在2021年的培训经费一块不做具体安排,费用实报实销。
5.关于“日常管理宽松软”的问题
(1)制度执行力不强,出台的多,执行的少,内部监督流于形式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干部职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规定》和《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协管员管理制度》,已在11月11日干部大会上做了强调,并从12月1日起执行人脸识别签到制度,由督查股负责日常考核。针对党组成员、副局长袁熹在在巡察期间到岗未签到行为,于2020年10月19日在民主生活会上进行了自我批评。针对巡察期间存在到岗未签到、迟到早退的干部王江锋、游晓文已由分管领导进行了约谈,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
(2)履行职责不够积极主动,违建多以群众举报为主
整改情况:强化巡查机制,坚持源头管控,主动作为,到目前为止,已开展巡查170次,发现制止违建13起,其中自行拆除2起,依法拆除11起,据统计,截至目前全年共处置各类违建30起,其中巡查发现25起,占比83%,群众举报5起,占比17%。建立乡镇联合巡查机制,做好巡察记录,实行分片区管理责任制。目前智慧城管平台正在建设中,建成后综合执法大队将依托平台,建章立制,科学调度,做到违建冒头就打,竭力遏制违法建设现象发生。
(3)临时人员招聘程序不规范、审查不严格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了《柘荣县城市管理局协管员管理制度》,对协管员聘用流程、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等做了更加细致的规定,并在12月1日党组会上做了强调。许谢云、杨小霞两名未经户籍所在辖区派出所审查的两名职工已补办审查手续,2017年、2019年和2020年招聘的许谢云等6名协管员已在12月1日党组会上集体研究予以留用。
(四)落实巡察、审计、主题教育整改情况
1.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不明显”的问题
(1)学习计划制定不严谨、学习研讨走过场
整改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并及时根据上级要求更新学习内容,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进行完善,副局长袁熹重新撰写心得体会附入档案。
(2)查摆问题整改不到位
整改情况:根据《关于厘清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中职责边界的指导意见》和闽建法函〔2020〕65号规定,结合当前综合行政执法的相关要求,厘清业务主管部门与城市管理部门的职责边界,列入“权责清单”并对外公布,对“权责清单”未予明确的,主动作为后与业务主管部门通过定期会商、专题会商等方式,加强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并制作自由裁量手册。针对“虽聘请了法律顾问,执法能力建设仍存在差距”的问题,已于2020年9月18日邀请法律顾问杨泽平律师举办专题法律讲座,今后将定期邀请法律顾问做相关法律法规解读,并形成机制。2020年11月11日举行全局干部大会,对《宁德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学习。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对县委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纪依规对10名相关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2人,已给予诫勉谈话2人,批评教育3人,谈话提醒2人,通报批评3人,诫勉谈话2人。
1、因担任柘荣县维纳斯影楼法人代表和经营者给予综合执法大队干部王江锋诫勉谈话。
2、因收取的1200元垃圾处理费滞留手中7个多月,102份票据存根遗失;10本399张收费资金3100元的票据未及时采集导致应缴财政收入未及时解缴,给予环卫中心收费员张玉芳诫勉谈话。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工作推进缓慢”的问题
情况说明:项目启动偏慢,目前正在试运行中。
整改措施:抓紧对接业主单位县城投,全力配合项目建设所需各项基础数据及配套建设。
完成时限:2021年3月底
2、关于“落实个别重大执法决定不当”问题
情况说明:针对“明轩苑房地产项目违建案件”,虽然我局已于12月2日重新立案,但自然资源局尚未复函,我局仍在抓紧督促。
整改措施:抓紧督促自然资源局复函,并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查处。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前
3、关于“履行职责不到位,在服务群众上‘推绕拖’,导致群众利益受损”问题
情况说明:①已向县人民政府提出要求解决部门职责交叉的问题,需县政府安排专题会予以明确。②针对“华龙家园6号楼违建”的问题,因项目尚未竣工验收,不在我局三定方案职责范围之内,目前县政府已组织多部门协调处理华龙家园相关事宜。
整改措施:①目前我局正抓紧对接县政府尽快召开专题会,出台相关厘清职责边界的文件。②主动与相关监管部门衔接,配合做好该项目的处置。
完成时限:2021年9月前
4、关于“存在‘新官不理旧账’现象”的问题
情况说明:需县政府安排专题会予以解决以往债务。
整改措施:正抓紧对接县政府尽快召开专题会。
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前
5、关于“资产管理不规范”问题
情况说明:撤销环卫中心账户需履行相关程序。
整改措施:将于近期启动环卫中心财务审计,根据审计结论报请财政部门予以撤销环卫中心账户。
完成时限:2021年4月前
下一阶段,我局党组将按照县委的部署和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将巡察整改工作贯穿于全局工作始终。对已经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对目前正在推进的整改任务加快进度尽快完成,对尚需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精准施策持续推进,确保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条条有整改、件件有着落,同时巩固和运用好整改成果,努力推动我县城市管理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38316133;通信地址:柘荣县柳城东路108号;电子邮箱zrxcsglj@163.com。